06.29 山西呂梁3年前免職的縣委書記終被查,媒體披露其花千萬賄選

從山西官場消失3年後,呂梁市嵐縣縣委原書記薄宇新終於在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審查調查”欄目中亮相。

據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6月28日晚間消息,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呂梁市嵐縣縣委原書記薄宇新同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經查,薄宇新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送禮金,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款。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薄宇新同志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公開資料顯示,薄宇新,男,漢族,1963年11月生,山西定襄縣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4年9月參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薄宇新於2001年6月任離石市委副書記,2004年7月任離石區委副書記,2009年11月任離石區委副書記、代區長,2010年4月任離石區委副書記、區長,2012年12月任嵐縣縣委書記,2015年3月被免職。

薄宇新曾身陷呂梁反腐風暴。

據中國青年網此前報道,從2015年3月到2016年1月,不到一年的時間裡,山西省呂梁市就有尚未到退休年齡的6名市領導和7名縣委書記被免職後不知去向,這其中就包括曾被媒體公開報道花費千萬賄選縣長的嵐縣縣委原書記薄宇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