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2 语言障碍的分类

由于语言的学习涉及智力、感知能力、情绪/情感/动机、语言输入环境等诸多因素,因此语言障碍的分类有必要从儿童本身的能力或特质、所处环境以及其所学习的语言结构或特征等层面加以考虑。另外,由于语言障碍与医学及特殊教育有密切关系,因此在医学及特殊教育领域,对语言发展有困难者有不同的分类方式。目前,国际上对语言障碍的分类主要遵循如下4种方式。


Nelson分类法 1998年,Nelson将语言障碍大致分成3类:①中枢处理问题造成的语言障碍,主要是与大脑处理认知、语言学习活动的缺失有关,包括特定型语言障碍、智能障碍、自闭症、注意力不足过动缺陷症(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ADHD)、后天性脑创伤等;②周边系统问题造成的语言障碍,主要是与感官、动作系统接收与传达语言信息的问题有关,如听觉障碍、视觉障碍、盲聋障碍、肢体障碍等;③环境与情绪因素所间接造成的语言障碍,主要是指不利于语言发展的成长环境及社会互动的状况,如忽视、虐待等造成的缄默症、口吃等症状。

病源学分类法 医学上对与语言问题有关的症状,通常在名称上加“dys”或是“ia”等构词特征,标识缺乏某些功能或能力的症状,如失语症(dysphasia)、失读症(dyslexia)、言语失用症(dyspraxia)、失写症(dysgraphia)、轻微脑功能障碍(minimal brain dysfunction)等。这些名称主要是指口语或书写语言困难,暗示可能有神经生理上的损伤。虽然这些专有术语是医学专业所惯用,有其病理成分的考虑,但对患者真正的语言问题或是应注意的语言行为问题却无法顾及。

主障碍类别分类法 在特殊教育领域,很多障碍会附带影响儿童语言能力的发展,如智障、听障、学障、自闭症、多动症等。一些教育学者依据患儿的主障碍类别分别介绍其语言问题。这种分类方法会因障碍儿童本身整体性的发展缺陷而使家长、教师注意其附带的语言或沟通问题。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以特殊需要儿童的类别来分类语言问题,虽然可以理解不同障碍儿童的语言特征,但可能会因对其共同语言问题的刻板印象,而忽略个别的语言困难,并且这样的分类仍无法为教师、家长提供明确的语言缺陷信

息。

语言要素分类法 由于前3种语言障碍的分类仍离不开以障碍类别或症状来区分,对儿童的语言困难无法提供明确的信息,因此,依据语言要素分类的方法应运而生,如音韵障碍、语义障碍、语法障碍、语用障碍、音韵-语法缺陷、语义-语法缺陷、词汇-语法缺陷等,为教师、家长指明了儿童语言障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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