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如何看待微信和支付寶互懟?

l劉祖德


微信和支付寶使我們日常生活離不開的支付工具,對於微信和支付寶的互懟其實真的沒有必要。

微信太小家子氣了,在日常使用中我一般是小額支付用微信或支付寶比較多,但是大額轉賬支付我還是用支付寶。正像是微信公關部門人員所說,支付寶是基於電商、基於交易的,安全性更有保障,支付寶上還有基本上贈送的賬戶安全險,即使被盜刷也有相應的賠付。

而微信基本屬於零錢包性質,上市場買個菜,到超市去購物等等,綁定的銀行卡基本不會超過1000元。

在轉錯賬的情況下,微信以保護隱私為名不予理睬;而支付寶好友之間轉錯賬後,可以撥打支付寶客服電話95188,在不透露對方隱私的情況下支付寶小二會直接聯繫對方,協商幫助找回。可以說支付寶對客戶更是人性化,協助客戶解決困難而不是把責任推給客戶。無形中支付寶更贏得了客戶的讚譽。

而微信以保護隱私之名逃避平臺應盡的責任必然被客戶所不齒。


林夕科技觀


首先我們來看看“互懟”的由頭:近日,一廣東用戶通過微信轉賬時,因不知對方真實姓名和賬戶信息,不小心轉錯近8萬元且無法追回。

騰訊公關部相關人員對媒體回應表示:“支付寶是基於電商,基於交易的,我們本身是一個社交的平臺,對用戶的隱私保護更嚴格,大家使用的頻率更高。”

今日,支付寶官方賬號評論道:“‘保護隱私’就沒法保護錢的安全?對不起,我們比較笨,沒領會這個精神。”隨後,支付寶官方賬號轉發並表示“沒法那麼灑脫。”

事件一出,引發了用戶對於微信和支付寶兩大平臺的產品對比。就兩者在“支付交易”時所存在的區別,我們不難發現一些讓人無法忽略的問題。

以微信為例,在支付時,所顯示的窗口信息如下:

社長認為這樣的設置無疑存在一個巨大的bug:若好友同名不同姓,又該如何區分?微信這樣“灑脫”的設置,不禁讓人細思極恐。

同樣是“支付交易”時顯示的窗口信息,支付寶顯得更為細緻了。用戶在支付時,窗口信息則會顯示對方的完整名字信息。

此外,支付寶的姓名輸入能夠自動識別,對資金的轉出有“一級的防備作用”。若收款人賬號與姓名不相符,系統則會自動提示“信息有誤”。

微信聲稱“是一個社交的平臺,對用戶的隱私保護更嚴格。”可微信如此“懟”支付寶,實在是支付寶“躺槍”。試問,若在支付交易時,資金安全都無法保證,這樣的隱私保護又該讓誰來負責呢?


AI財經社


簡單說一下事情經過吧:

一名微信用戶黃先生不小心把8萬元錯轉給一個微信好友,對方隨即將他拉黑,錢要不回來。黃先生聯繫微信官方,要求微信提供那名“收黑錢”用戶的個人信息,好聯合警方進行追回,但微信以“保護用戶隱私”為由,拒絕提供用戶信息,警方的調查工作無法開展。騰訊公關在對媒體回應此事時把微信支付和支付寶進行對比,稱兩者設計理念不一樣,微信更注重用戶隱私,由此引來支付寶的“回懟”:保護用戶隱私就沒法保護錢的安全?

我看網上很多人都在指責微信拒絕提供用戶信息這一行為,在我看來,其實微信這個做法並沒有錯。微信是做社交的,保護用戶隱私是第一位,這也是微信建立用戶信任的基本點,在這一點上,微信有原則、比較強硬的態度是無可厚非的。微信官方也說了,如果是司法機關要求微信協助,肯定義不容辭,但如果是個人需要,就無法突破用戶隱私保護的底線。

司法機關要求的屬於行政命令,關係到社會層面問題,微信與國家機關合作,屬於合理使用用戶信息;但如果只是因為個人的需求,微信就把用戶信息給洩露了,這樣會顯得非常沒有原則,也會引起全體微信用戶對於個人隱私信息洩露的恐慌。如果這個人是個騙子呢?如果這只是一個套取用戶信息的騙局呢?微信擁有十億級用戶,這樣的事件肯定不在少數,如果微信調查不到位,或者被矇蔽,那得洩露多少用戶隱私?

所以,微信對個人需求方面採用“一刀切”的態度,在這位黃先生損失8萬元的事情下雖然有點不近人情,但從微信官方角度來看,還是正確的選擇。

但這件事微信錯就錯在把支付寶給拉下水,這件事與支付寶無關,微信公關卻以“對用戶隱私保護更嚴格,大家使用的頻率更高”來隱射支付寶對用戶隱私保護和使用頻率不如微信。

這種事情支付寶能忍?支付寶隨後在微博上“回懟”了微信:

支付寶有理有據,還順便闡述了自己更加科學的做法,把微信反擊得無話可說。微信的公關這次的做法,實在是太欠考慮,黑對手沒黑成,反而給自己帶來更大的輿論壓力。


微信和支付寶確實在設計產品的出發點不同,微信主打社交,支付功能是社交場景的一部分,高頻使用,所以主要是方便為主;支付寶專業做支付,是基於交易的,所以在支付流程上會更接近於專業銀行。很多人也養成了“小額用微信,大額用支付寶”的習慣。


但從支付寶的回應上,微信也可以學到一點,如果確實是好友之間轉錯賬了,微信客服可以在不透露對方信息的情況下聯繫對方進行協商,幫助用戶解決問題,這樣既不會洩露用戶隱私,也讓微信處理問題具有更多的維度。


我是悟空問答的簽約作者,互聯網問答專家,每天發表關於科技、互聯網的深度觀點,有興趣的趕緊來互關一波~



科技扯談官


我自己就有過親身經歷,保護隱私 v.s. 承擔更多的責任,在這件事情上微信做的的確不如支付寶。


先回顧一下發生的事情:最近一位廣東用戶不小心將8萬元通過微信轉給了一個陌生人,聯繫騰訊客服後答覆稱:“該筆資金已經進入對方零錢,資金支付成功後無法撤回,您可與好友聯繫協商退回。”


我最近就遇到了一模一樣的事情,家人不小心把一萬元轉給了微信上一個以前添加的陌生人,對方沒有把我們拉黑,但是發消息不會。聯繫了騰訊以後客服說為了保護對方的隱私不能提供手機號碼等聯繫方式,騰訊也不會出面溝通,建議報警,只有在司法機關受理案件的前提下才能配合,否則只能自己協商;報警了之後警察說這不屬於網絡詐騙無法立案,建議找騰訊的幫助。


兩邊皮球一踢以後這件事情就變得無法解決,最後運氣還算比較好,通過和對方軟磨硬泡了大半天最終還是拿到了退款,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體驗非常不好,有深深的無力感和挫敗感。


相比之下,支付寶在這方面的措施更多地站在用戶的角度。支付寶轉賬給陌生人,一定金額以上需要輸入對方姓氏校驗成功才可完成轉賬;要是支付寶好友之間已經轉錯賬了,可以撥打支付寶客服電話95188,在不透露對方隱私的情況下支付寶小二會直接聯繫對方,協商幫助找回。雖然不能保證一定可以,但至少支付寶願意承擔更多責任,為用戶做出多一些的努力。


雖然說騰訊保護用戶隱私的舉措無可厚非,轉賬出錯本質上也不止騰訊的問題,但是否願意多為用戶著想,承擔更多的責任,這和企業的價值觀密切相關。雖然微信也有一個“到賬延遲”的功能,但是大多數人並不知道,而出現了問題都讓用戶自己去協商的話,微信支付用什麼來說服用戶它比支付寶更安全、更方便?




高挺觀點


  作為一個移動支付工具,微信偏社交,支付寶偏電商,這是基因的問題。基因的差異,並不能成為微信推卸責任的理由,更不能以保護用戶隱私來敷衍用戶。

  從微信轉錯賬的事件始末來看,廣東的黃先生使用微信轉錯賬了,向微信官方尋求幫助,這是一種很正常的做法。不可否認,保護用戶隱私是平臺的責任,但這不能成為微信拒絕幫助用戶的藉口。要知道,黃先生轉錯賬了,而且收到錢的人,拉黑了黃先生。既便黃先生向派出所報案,向法院立案,都需要一些證據。

  既然微信官方不能透露收款方的個人信息,把實際的交易信息數據提供給用戶,這是一種義務,也是責任。如同在銀行轉賬一樣,無論轉給了誰,銀行有義務打印一張轉賬憑據給用戶,這不屬於洩露隱私。更何況,微信轉賬,用戶能夠看到的,僅僅是用戶的一個虛擬ID。正因於此,支付寶才會炮轟微信:“保護隱私”就沒法保護錢的安全?對不起,我們比較笨,沒領會這個精神。

  事實上,保護隱私與保護用戶的資金安全並不相悖。從銀行的一些解決方案就能看出來,給別人轉賬時,不能查詢別人賬戶的餘額,但能要求銀行提供轉賬記錄。筆者比較認可支付寶的做法,如果用戶轉錯賬,作為支付平臺,有義務調查清楚事實,並協助用戶追討轉錯的資金。對於黃先生微信轉錯賬一事,微信官方可以引導黃先生如何報案,

  最近兩年,轉錯賬的事情成為了一個高發事件。作為支付平臺,微信和支付寶應該加強驗證機制,讓用戶轉賬的時候能夠進行關鍵信息的核對,保護用戶的資金安全。對於用戶來說,支付寶和微信,既有義務保護用戶隱私,也有義務保護用戶的資金安全,遇到不能甩鍋。


賈敬華


我倒是覺得這倒是一次良好的互懟行為,並不是什麼值得過度解讀的事情,我倒是覺得這事件很好事情,良好的競爭,偶爾的互相耍耍小脾氣也挺好。

這件事情的原因是因為廣東的一位微信用戶,因為需要給別人轉賬,但是自己賬戶裡面有相似的用戶,結果本來應該轉給自己朋友、生意夥伴的錢就不小心轉給了自己不熟的人了,結果悲劇就發生了,人家錢收了以後人跑了,還把這位用戶給拉黑了。

出現問題微信也並不孤獨,但微信解決方式欠妥

這一點對於微信來說也並不孤獨,之前支付寶也同樣經歷過類似的事情,也有人通過支付寶轉賬出現過問題,甚至有人被盜刷和被騙。

其實微信並沒有錯,本質上微信沒有執法權的,微信更沒有權利在沒有執法機構授權的情況下獲取用戶信息,這一點其實本質上是對的,而支付寶表示如果發現問題,支付寶小二可以在保護隱私的情況下聯繫對方解決,其實從這一點上講,我是有點怕的,這意味著支付寶隨時都可以查看用戶信息,這本質上侵犯了隱私。

微信處理方式和回應確實有點欠妥,微信方面應該主動向該用戶以及執法部門獲取相關授權,進一步幫助公安部門破案。

微信、支付寶未來應該互相促進,但我們也要警醒

未來微信和支付寶也要互相良性競爭,互相促進。但是我們也要注意,這也是給我們提了個醒,之後自己的微信一定要記得備註信息,並且微信上亂七八糟的賬號就不要隨便加了,千萬千萬不要隨便加。

再就是涉及到資金方面的事情,尤其是大額資金轉入轉出,一定要記得確認身份,而且再三確認,別給別人轉錯了。如果遇到別人給你轉錯了,也要記得給別人換回去!

這就是我對整件事情的看法了,大家還有其他看法嗎?


EmacserVimer


微信支付和支付寶都屬於第三方支付機構,其支付業務歸央行監管,對於這種第三方支付賬戶央行也明確要求必須進行實名制管理!

日前,微信和支付寶互懟,源於一起微信用戶誤轉8萬元到他人賬戶的案例。



案例回顧

廣東黃先生因微信轉賬錯轉8萬元,事發之後,對方不僅不還錢還將黃先生拉黑。微信客服讓黃先生與對方自行協商,由於對方只顯示網絡暱稱,黃先生無法獲知對方任何身份信息,公安和法院因此都表示無法立案,微信表示:因涉隱私,不能提供收款人信息,但會配合執法部門協助取證。

由於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特殊性,其賬戶大多數呈現給大家的是網絡暱稱,使轉款人無法獲知對方實名信息,一旦發生錯轉款或者網絡詐騙等案例,當事人就會面臨追款難的境地!

類似案例並非個例

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劃錯款或者網絡詐騙的案例這幾年時有發生,黃先生的遭遇也並非個例。

2017年曾發生過支付寶錯轉3.2萬給陌生人,對方只還3萬,並叮囑“吃一塹長一智”的事情,當時也引起網上一片熱議,對方為什麼會退回三萬,留下兩千元,還不是因為這種大額轉賬不還的話,當事人絕不會罷休,留下兩千元,對方因為取證難等原因會選擇自認倒黴不了了之!


騰訊公司:

騰訊公關的相關人員強調,保護用戶隱私是互聯網公司的底線,他們要對所有用戶負責,只要司法機關要求微信官方協助,他們肯定義不容辭,但如果是個人需要,不能突破底線!

在相關媒體採訪時,騰訊公關也是對此做出了相應回應,表示微信和支付寶兩款產品的基因不一樣,設計產品的出發點不同,支付寶基於電商,基於交易,而微信是一個社交平臺,對用戶的隱私保護更嚴格,大家使用頻率更高。

支付寶:



既保護用戶隱私,又保護資金安全方面是否有折中的辦法?看看支付寶的“服務協議”:


從協議中我們不難看出:支付寶十分貼心,已經考慮到了客戶轉錯款,對方獲取不當得利後,將採取止付、取消交易、調賬等限制措。

支付寶轉賬操作

在支付寶的轉賬操作中,需要驗證對方的真實姓名,確保轉賬能對應正確的人,而且操作起來十分簡單,即使發生了轉錯賬,相較於微信的冷漠,支付寶的回覆讓人更加感到希望,支付寶表示可以撥打支付寶客服電話95188,在不透露對方隱私的情況下支付寶小二會直接聯繫對方,協商幫助找回。支付寶的回覆讓人心裡一暖,網友好評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態度,而不是一味地推責到保護用戶隱私上。


承擔起應有社會責任,更好的服務於用戶

過度解讀保護用戶隱私,成為網絡詐騙的護身牌

很多人在這起誤轉款的的案例中看到的是本人親自操作的誤轉,實際還有一些小額(幾千元、幾萬元)網絡詐騙案例在轉款後也急需找到詐騙分子賬戶的個人信息進行挽回損失!

05年12月6日,筆者身邊人由於誤點熟人鏈接,銀行卡通過某個支付平臺被盜刷,被盜幾分鐘的時間就撥打平臺客服電話得知:犯罪分子在支付平臺進行註冊,選擇銀行網銀支付方式(不需U盾,只需手機驗證碼),將資金轉賬到一個工行賬戶,至於對方是誰,平臺也是以保護用戶隱私,配合警方為名拒絕透露。

雖然在第一時間報了警,由於金額不夠立案標準,警方也只是做了一下記錄,並沒有和支付平臺聯繫,最後只獲得了一份“報警回執”。

筆者一直認為:作為一個銀行卡的持有人,自己賬戶內的資金最終流向(對方信息)是有知情權的,如同銀行匯款一樣,對方姓名、開戶銀行、賬號等是有權利知道的。

帶著這份執念,經過各種投訴,最終在五個月之後得到了該支付平臺回覆。

知道對方賬號後,就聯繫警方通過當地銀行打出對方銀行賬戶餘額及被盜三天的銀行流水。該銀行賬戶在我知道賬號後,裡面餘額只剩幾元錢,但是事發三天該銀行賬戶資金往來自如,根本不像東窗事發要轉移贓款的樣子!

如果當時知道對方賬號,警方完全可以通過我們當地銀行進行賬戶凍結挽回損失!





那個階段曾接觸過不少銀行卡被盜刷的受害人,他們資金流向幾乎都流入了第三方支付平臺,當受害人需要了解自己的錢到底被哪個支付賬戶哪個人盜刷時,平臺也是以保護客戶隱私,配合警方為由拒絕透露。

派出所幾乎天天接到銀行卡盜刷、詐騙的案件,盜刷資金大多數都是流向各個支付平臺,報案警方也有打電話瞭解對方賬戶信息,有的平臺回答需要警方跨省市去支付平臺調取信息。警方畢竟警力有限,辦案經費更有限,有些被盜、被騙資金由於金額不夠立案調查標準,只能在警方做一下記錄就不予調查了!



儘自己所能承擔社會責任,保護用戶資金安全

由於網絡支付平臺的特殊性,保護用戶隱私是互聯網公司的底線!這句話沒毛病,反而顯得公司更有原則。

但是這句話讓用戶感覺不到溫度和情意。 當用戶真的需要平臺的幫助,冷冰冰的“自己協商”、“保護用戶隱私”的確讓人失望,支付平臺不同於銀行賬戶(銀行無權利私自凍結用戶銀行賬戶),他們有權利凍結用戶支付平臺的支付賬戶,在用戶提供一定證據材料的情況下是可以明辨是非曲直的。

規定是死的,不能逾越,但是針對用戶的需求,在不違反規定的情況下,盡其所能為用戶提供周到放心的服務,解除用戶使用產品的後顧之憂才能贏得更多用戶,才能讓用戶更加信賴!採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只能失去原本忠實的用戶!


惠風和暢207547485


這個事情的起因是有媒體報道:廣東中山的黃先生通過微信給他的表妹轉了9萬塊錢,結果沒注意轉錯給微信的其他好友了,結果對方拒絕退還這9萬塊錢,騰訊又不願意提供對方的姓名和身份信息,導致去公安局和法院都沒辦法立案,錢就這麼要不回來了。

本來這個事情就是簡單的用戶和微信之間在扯皮,微信配合公安機關提供收款者的具體信息,然後交由公安機關去追繳這筆錢就完了。但是公安機關也有自己的辦事流程,你連名字都不給我,我怎麼給你立案?這就陷入了死循環,作為苦主的黃先生就只好求助媒體。

卻沒想到,微信自己的事情尚未解決,其工作人員卻在接受央廣網媒體採訪的時候稱:“微信與支付寶兩款產品的基因不一樣,設計產品的出發點不同,不能簡單對比。支付寶是基於電商,基於交易的,我們本身是一個社交的平臺,對用戶的隱私保護更嚴格,大家使用的頻率更高。”

言下之意,就是微信的做法不僅沒有錯,反而是對用戶隱私負責,甚至還把支付寶踩了一腳,暗示支付寶不注重用戶隱私。這下支付寶可不幹了,其官方賬號轉發了央廣媒體的報道並評論:官“保護隱私”就沒法保護錢的安全?對不起,我們比較笨,沒領會這個精神。

支付寶官方還表示:“支付寶轉賬給陌生人,一定金額以上是需要輸入對方正確姓氏校驗成功才可完成轉賬。要是支付寶好友之間已經轉錯賬了,可以撥打支付寶客服電話95188,在不透露對方隱私的情況下支付寶小二會直接聯繫對方,協商幫助找回(不能保證一定可以)。說起來我們確實比較蠢,沒法那麼灑脫。”

說到這裡,不得不感嘆騰訊的這位公關實在是水平堪憂,明明是和用戶雙方的事情,為什麼要把支付寶給拉下水?平白無故的炒了這個事件。

根據我的瞭解,微信在轉賬過程中,只會顯示對方姓名的最後一個字,前面都用*號來代替,如果轉賬的時候沒有留意,或者轉賬雙方名字最後一個字恰好是相同的,那麼的確有轉錯的可能。

而支付寶在轉賬過程中,一定金額以上是需要校驗對方姓名的,所以大額轉賬基本上不會出錯。

其實這個事情,微信和支付寶都有自己的道理,微信是做社交的,自然把用戶個人隱私看得比較重要。而支付寶是做金融的,肯定是把用戶財產看得更加重要。

但是就我個人而言,還是覺得支付寶的轉賬流程更加合情合理。因為用過銀行轉賬的網友應該都知道,在轉賬是無論金額大小,都是要填入對方姓名,甚至開戶銀行具體名稱的,如果這兩樣對不上,資金就會被退回,從而保證了轉賬不會出錯。銀行的這一流程用了這麼多年,就是為了避免類似糾紛的發生。

而微信不僅簡化了轉賬過程中姓名驗證這一重要步驟,還在用戶發現轉賬出錯之後,拒絕提供對方賬號信息,這就有些不合情理了。畢竟9萬元不是小數目,任何人都不會隨便轉給連姓名都不知道陌生人。

退一萬步講,就算騰訊處於保護個人隱私的目的拒絕透露對方的姓名,也應該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確實是轉錯了,就應該經由公安機關來追討這一筆賬款。如果經公安機關調查雙方存在經濟糾紛的,則交由法院來決定這筆錢的最終歸屬。

用戶通過微信轉賬是出於對騰訊平臺的信任,騰訊不應該用“保護用戶隱私是底線”這種說法,來拒絕履行一個金融平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貓眼看數碼


先說一下事情的經過吧,可以說,原本這是一件非常普通事。

就是廣東中山工作的一位黃先生通過微信支付給表妹轉錢的時候,將8.75萬元轉到了一個和表妹暱稱相同的好友那裡。等黃先生髮現轉錯的時候,想要找對方要會錢時,對方卻拉黑了黃先生。

8.75萬還是不是個小數目了,黃先生找到微信支付的客服尋求幫助的時候,被告知匯款已經到了對方的賬戶,需要自己去協調,並且,由於涉及用戶隱私,微信方面無法想黃先生提供收款人的任何信息。

但是,猶豫微信好友使用的並不是真實姓名,所以黃先生報警時,又被要求提供對方的真實姓名,不然公安、法院也不知道應該找誰。

這些黃先生就沒法了,只有求助媒體,於是乎這件事情就被報道出來。

到底是支付安全重要,還是用戶隱私重要?

當廣大的網友正在這件事情上熱議的時候,甚至將支付寶和微信的支付安全的措施進行對比的時候,微信官方跳出來對這件事做了一個回應,讓本來是勢均力敵的兩派一下子不淡定了。

“微信與支付寶兩款產品的基因不一樣,設計產品的出發點不同,不能簡單對比。支付寶是基於電商,基於交易的,我們本身是一個社交的平臺,對用戶的隱私保護更嚴格,大家使用的頻率更高。”

此話一出,就連支付寶都坐不住了。本來和我一點關係都沒有,莫名其妙把我拉下水,那我就只有懟一下了。

於是,支付寶官方發表評論說:“保護隱私”就是沒法保護錢的安全?對不起,我們比較笨,沒領會這個精神。

同時,還就如果在支付寶上發生類似事件應該如何處理發佈解決方案。

要說,在這件事上,微信支付的做法本來就收到了很多人的詬病,在事態還沒有平息,用戶在對自己的支付安全表示疑慮的時候。

這位微信支付的公關站出來說這麼一句毫無人情味+推卸責任的話,並不能平息整個事態,而且還是火上澆油。

甚至上本來是支持微信的用戶們都因此粉轉黑。

其實,無論是微信支付,還是支付寶,在轉賬的時候,都會有對方實名的一個提醒,不同的是,如果是好友,支付寶是將對方的全名展示給用戶,而微信只是展示姓名的一部分。

這在交互上本沒有太多的詬病之處,當然,這樣肯定就會提高用戶轉賬是錯誤的概率。對於使用網銀的用戶肯定都瞭解,我們在使用網銀支付的時候,是需要輸入對方的真是姓名、賬號和開戶行的(現在很多網銀,即使開戶行錯誤也無所謂),如果信息輸入錯誤,那錢就會被退回。

支付寶在對好友轉賬時,是會顯示對方全名,在對陌生人較大額度轉賬時,就需要輸入對方的全名才會允許轉賬,這一點是做得不錯的。

但是微信在這種細節的支付安全上就做得不太好。

當然,做得不周到沒有關係,關鍵就還是在於,出現這樣的錯誤以後的處理方式。

而微信的處理方式也十分的暴力,基本上所有的回覆就一個點“和我沒關係”。

這種態度是比銀行還惡劣,至少銀行發現用戶轉賬時有異常,都會詢問一下是轉給誰的,不要被騙。

騰訊還是需要在這方面做更多的努力才行,當然,騰訊你的公關部門一直就是豬隊友,感覺還是換了吧。


會技術的葛大爺


微信和支付寶互相看不對眼也不是一天兩天了。未來有這兩家公司互聯網將會更精彩。這兩個互聯網大佬企業為刀俎,反正我們這些用戶都是為魚肉,只需安靜吃瓜坐等精彩瞬間即可。

作為騰訊公關部人員突然發難說,咱是社交平臺對用戶隱私保護更嚴格,所以在金融交保護上也更安全。

支付寶當然毫不客氣,做金融的對錢保護不安全?exscuse me,我理解不來。

估計銀聯、網聯、四大行全部在吃瓜,不然觀點會跟支付寶一樣,做金融的無法保護錢的安全?咱也同樣理解不來呀。

這裡我就有話說了,支付寶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有這樣的標語“你敢付我敢賠”。微信有木有?銀行有木有?

而微信我只有看到過這樣的新聞:女子被搶手機損失5萬,微信不賠,而支付寶則全額賠付(此新聞很多平臺已被公關)。關鍵詞是“成都、手機被搶、5萬、賠償”。

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真要搜索一下比較,差距真的太大了。吹牛前也煩請打下草稿。用戶很多都不是小孩子,何必呢。

之前和某電視臺節目《演員的X生》鬧得沸沸揚揚的袁X都發微博如此看待。雖然有些事不見得是真,但難免讓人心裡長根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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