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不辭而別、自動離職,但工資還得照常發?

不辭而別、自動離職,但工資還得照常發?

同事小黃跟領導提出了辭職,但是領導並沒有同意,想著暫時沒有人交接,就勸小黃再堅持一段時間,但小黃擔心領導有什麼其它想法,而自己又著急著去下一家單位報到,而且自己這個月也就工作幾天,算下來也沒有多少工資,所以就選擇了一種極端的方式,不辭而別,自動離職。

小黃想用自動離職的方式幾天的工資錢落個自由,但是他沒想到的是接下來的事情還是很麻煩,HR給停發了工資,不僅是這個月還有上個月的工資,不給開具離職證明,拒絕為其辦理社保公積金轉移,直到他回來辦理為止,想起來損失還蠻大。

碰到這樣的事情,該如何要回自己的合理權益呢?

不辭而別、自動離職,但工資還得照常發?

一、公司有沒有理由扣除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除非有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也就是說即便是自動離職,公司也沒有理由和權利扣除你的工資。

雖說不能扣除,但是公司可以暫時扣發,直到你回來辦理離職為止,不辦離職可以永遠不發。

同時,不得不重視的一個事情是,很多公司在合同里約定了曠工的扣罰工資標準,如果不辭而別,公司可以按照曠工計,直到將你的所有工資扣除為止。

二、公司有沒有權利不給開具離職證明?

根據法律規定,開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作為不開離職證明的理由。如果真的遇到勞動者離職時不辭而別,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者辦結工作交接前暫緩辦理離職證明。

也就是說公司必須給你開具離職證明,是沒有任何理由不給開具的。

三、公司有沒有權利拒絕辦理社保公積金轉移?

這一點上,沒有明確法律規定,但是從公司來說,如果你自動離職了,他絕對不會再為你繳存社保公積金,所以一定會辦理停繳的,一旦停繳了到了下一家單位去,他們續上社保公積金就好。

如果有的公司故意以這個理由卡你,也是可以進行申訴的。

總體來說,跟公司不辭而別自動離職,用人單位是沒有理由和權利對勞動者做出要求的,但是有權利在你辦理完離職程序之後再處理相關業務,對於勞動者來說,可以合理申訴自己的權益,但最後為了自己的合理權益,還是會走上正常辦理離職程序的道路上,因此建議大家還是走完離職的正常程序,再等一等,也就30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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