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縉雲一45歲女子駕駛電瓶車載著9歲孩子外出辦事,沒想到

車禍

這電瓶車又“攤上事”了

不守交規負主責

縉雲一45歲女子駕駛電瓶車載著9歲孩子外出辦事,沒想到

烈日當空,暴曬的路面,烘培的氣溫,依然沒有能阻擋忙碌的人們活動的步伐,電瓶車、摩托車、汽車穿梭在街頭的各個道路和角落,當值的交警同志們亦是不得閒。

7月7日,縉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接到報警:縉雲縣五雲鎮問漁路杜橋路段發生電瓶車和汽車相撞事故,造成電瓶車駕駛員膝蓋受傷,兩車輕微損壞事故,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真相還原

下午15時40分許

縉雲一45歲女子駕駛電瓶車載著9歲孩子外出辦事,沒想到

45歲的柯某某駕駛電瓶車載著9歲的孩子外出辦事,途徑問漁路杜橋路段時,因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霸佔機動車車道,在只允許右轉車道直行,進入胡某某正在駕駛直行的浙C小型汽車盲區,與該車車頭髮生碰撞,電瓶車側滑摔倒,車上載的孩子從電瓶車上被甩了下來,駕駛員膝蓋被地面刮傷,所幸只是皮外傷。

縉雲一45歲女子駕駛電瓶車載著9歲孩子外出辦事,沒想到

經現場勘查,監控視頻調查取證,民警裁定電瓶車駕駛員柯某某未按規定車道行駛對該事故負主要責任。

所幸電瓶車車主前段時間加入了物聯網,給電瓶車上了號牌,買了保險,進行了防盜備案工作,得到了一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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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是每一位市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請規範駕駛,文明出行。


▍來源:縉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楊康 朱鴻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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