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 網店“展示”處方藥沒有處方也能買到

網店“展示”處方藥沒有處方也能買到

天貓提示舉報網售處方藥,同時也可“提交需求”。手機截圖

网店“展示”处方药没有处方也能买到

京東展示藥品信息且不支持“退貨”。手機截圖

網售處方藥未放開,通過部分電商平臺已可在線購買;專家認為需解決用藥安全及信息透明問題

雖然對於網售處方藥是否放開,近期傳言不斷,但根據我國現行藥品管理制度規定,處方藥必須在出具醫師開具的處方單後方可購買,且互聯網平臺禁止出售處方藥。

新京報記者近日探訪發現,仍有不少網店以“僅提供展示”的名義通過電商平臺銷售處方藥,其中有的處方藥銷售火爆,購買評價近三萬條。此外,天貓相關處方藥頁面中明確提示需要提供處方單後臺審核,京東相關頁面顯示處方藥“只展示,不出售”,但記者在未提供處方的情況下,均購買成功。

“自購處方藥存在潛在危險,目前網售處方藥的條件尚不充分。”國家衛健委合理用藥專家委員會委員肖永紅表示,若想最終實現網售處方藥,還需要實現互聯網醫師處方認證和互聯互通。

“提交處方單”要求形同虛設

7月5日,新京報記者在網購平臺天貓搜索用於急性腦血管病的處方藥尼莫地平片,共檢索到200多款來自不同藥店的產品。每一款藥品的圖片下面都有一行小字:該藥為處方藥、建議你去醫院就診或憑醫生的處方到就近的藥房選購,還有店家提醒,“本店處方藥僅提供展示,不做銷售”。

在“康佰馨大藥房”網店,記者在選定尼莫地平片和治療心血管疾病的處方藥阿司匹林腸溶片後,點擊“提交需求”。頁面隨後提示需提供一個有效電話,“藥師會在一個小時內與您聯繫”,同時還要求提供一張處方單的照片。記者隨後輸入有效電話後直接提交併線上付款。

40分鐘後,記者就收到了兩種藥品。在此過程中,記者沒有提供處方,也未接到“藥師”的電話。

在另一家“泉源堂大藥房旗艦店”,記者聯繫客服稱處方單丟失,是否可以購買到“尼莫地平片”,對方表示“先提交訂單,藥師會根據情況審核,審核通過後安排發貨,貨到付款。”但在沒有提交任何處方單的情況下,記者依然看到了“審核通過”的提醒。

此外,“澤普大藥房旗艦店”客服人員則稱,如果處方單丟失,需要提供患者姓名、年齡、症狀,用於處方登記和藥師審核。記者虛擬了相應信息後,訂單系統同樣顯示“審核通過,會盡快安排發貨”。

“展示藥品”暗藏交易提示

和天貓平臺不同的是,網購平臺京東除了零售藥店的店鋪外,還有自營藥店京東大藥房。

7月5日,記者在京東大藥房購買到一盒阿司匹林腸溶片。與天貓一樣,平臺提示訂單提交前需提供用藥人身份信息和聯繫方式,並上傳處方照片。但記者在並未提交處方照片的情況下,順利完成下單。

截至發稿,京東大藥房展示的這款阿司匹林腸溶片,已獲得29000多條評價,99%的好評率。其店鋪關注人數為60多萬。

店鋪頁面顯示,京東大藥房共有男科泌尿、呼吸用藥、心腦血管、風溼骨外、婦科用藥等8個種類的醫藥用品,包括“貝前列素鈉片”、“鹽酸沙格雷酯片”、“桂枝茯苓膠囊”等上百種處方藥均有銷售。

京東平臺的每款藥品信息中甚至還有前後矛盾的提示:“京東醫藥只對處方藥品作信息展示,不提供交易”,但同時又提示“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

此後,記者諮詢多家北京實體藥店發現,多家藥店均表示購買尼莫地平片和阿司匹林腸溶片等處方藥,需要提供處方單或患者病歷。

■ 回應

天貓:商家違規可取消處方藥信息展示授權

7月9日,就天貓平臺網售處方藥的情況,阿里巴巴公司回應新京報記者稱,隨著網購習慣的普及,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通過網絡零售平臺搜索處方藥。由於處方藥在線購買政策目前仍未放開,為了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這部分需求,公司在天貓上向消費者展示處方藥的信息及搜索結果,並鏈接到擁有處方藥銷售資格的藥房,以方便持有處方的消費者通過展示信息和搜索結果前往相應線下藥房購買藥品。

天貓處方藥行業標準明確規定,商家在本平臺發佈的處方藥僅作信息展示,不允許銷售。商家行為如果違反相應標準,行業會給予商家相應的處罰,包括警告、扣分等,情節嚴重者則取消處方藥信息展示授權。

記者同時就相關問題採訪京東方面,截至發稿,對方未有回應。

■ 追訪

專家:網上處方認證 或可實現網售處方藥

國家衛健委合理用藥專家委員會委員肖永紅教授告訴新京報記者,我國之所以把藥品分為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是因為,非處方藥臨床上是非常安全的,對患者沒有什麼危險;而處方藥是對患者具有潛在危險的藥,應該在醫生或藥師指導下才能使用。如果患者自己沒有用處方單就買到了處方藥,那肯定會給患者帶來用藥的潛在風險,因為他沒有辦法得到醫師的警示和指導。

“比如說高血壓患者長期吃治療高血壓的藥,醫生也不會給他開一年的藥,而是開一個療程,一是醫生要看藥物本身的療效,二是治療高血壓的藥,還存在一些潛在的危險,對其他血管還存在安全隱患。患者在服藥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問題,所以患者要隨時向醫生詢問、諮詢,醫生再做檢查確認。”肖永紅說,“如果沒有醫生指導,自己吃處方藥,那早期可能沒有問題,但後期出現了不良反應,那就晚了。開處方藥的目的不僅是為了辦個手續,更關係到藥品的療效和安全性,處方藥還是要憑處方取藥。”

肖永紅介紹,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的數據表明,全球範圍內因自我醫療而發生藥害、藥物不良反應的累計人數很龐大。

由於網售處方藥無法有效解決用藥安全及信息透明問題,因此相關政策在收緊和鬆綁之間幾經反覆。對於未來是否有可能放開互聯網平臺售賣處方藥?肖永紅表示,如果能打通醫療機構對處方的控制、醫師自由執業和網絡認證與安全三個環節,實現互聯網醫師處方認證和互聯互通,有可能最終實現網售處方藥。

網售藥品政策變化

●2000年以前

處方藥和非處方藥都不能在網上銷售

●2000年

國藥管辦公室發佈第258號文規定,能在網上銷售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的非處方藥

●2013年

正式放開對非處方藥限制,但仍明確規定,零售單體藥店不得開展網上售藥業務

●2014年

非處方藥銷售資質審核逐步被取消

●2016年

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叫停第三方平臺藥品網上零售試點

●2018年2月

《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發佈

●2018年6月

國家藥監局公佈了今年前5個月地方各級食藥監管部門查處的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政處罰案件,其中35起案件為經營者通過郵寄、互聯網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眾銷售處方藥案

本版採寫/新京報記者 王飛翔 實習生 徐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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