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對於偷狗、毒狗的行為,你怎麼看?

我喺唐妹崽




把對犬類致命的藥物,塞進挖空的香腸,偷偷放在角落,躲在暗處,靜待上鉤——



不論如何解釋,這行為既不像是正大光明的抗議,也不像是正義凜然的執法。


聽上去多少有些歹毒。


可這樣的行為,已經被人實施,用來懲罰“遛狗不牽繩”的人。


實際上,已經有狗死於暗中藥殺了。


騰訊新聞曾報道,北京世紀壇附近已有多隻狗被藥死;


微博網友爆出自家寵物狗被毒死的照片;



連嶽公眾號曾發佈一篇分析此種“私力救濟”行為利害的文章,熱評中不少讀者留言表意:他們準備買藥了。


難以置信的是,還有部分公知發文教唆藥殺行為,以期“倒逼中國養狗文明”。


以暴制暴、倒逼文明——真的有效嗎?



劉邦攻入咸陽後,與民約法三章。


司馬遷記載《史記·高祖本紀》:“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在現代法律中,也有罪刑相當的原則。


假如欠債、傷人、盜竊,都要判死刑,那殺人之罪該如何判刑?


對於沒有牽引的遛狗行為,我們將狗藥殺;


那咬人的狗呢?該怎麼處理?


效仿古時的連坐,把這狗的狗爸、狗媽、狗崽子、狗親戚全部找出來,來個“誅狗九族”?


還是說,毒藥殺狗之後,再藥殺狗主人?


狗犯小罪就毒死,狗犯大罪該如何?



更可怕的是:暴力沒有邊界,暴力者永遠有著更暴力的想象——


有一篇公眾號文章,《所有沒栓的狗,都應該被當街、當眾、當場打死》。


他們不僅要殺,還要虐殺,甚至有人要“把狗的眼睛都挖出來”。


再“當街、當眾、當場打死”,向圍觀者展示他們殺戮的成果。


如此暴戾!


這些人是在伸張正義、民間執法嗎?


他們不過是披著“正義”與“執法”的外衣,滿足自己的虐殺欲罷了。


再看“遛狗不牽繩”的行為,其錯誤的根源在於犬主,為了懲罰犬主失責,而藥殺犬,更是錯得很幼稚。


犬主犯錯,應該懲罰犬主。


“一人做事一人當。”罪責自負,這是現代法律不言自明的基本原則。



少數人的極端仇恨,容易蔓生出枝芽,用情緒侵蝕圍觀者的理智,逐步長大,最終在群體中形成共有仇恨。


耶魯大學心理學教授保羅·布盧姆曾在《善惡之源》(The Origins of Good and Evil)這本書中解釋了“第三方懲罰”的概念。


第二方懲罰,是一方對一方直接施加懲罰;


第三方懲罰,是作為旁觀者的第三方,參與到社會懲罰中去。


這原本是社會規則形成的重要方式,是群體的利他行為,是載著人類文明向前發展的大船;


但當仇恨與暴力搭上這艘大船時,一切都不同了。


被汙染的第三方懲罰,帶來的是多數人對少數人的暴力,引發的是集體失智。


比如,一個人,藥物殺狗,是卑鄙;


一群人,為卑鄙點贊,那就是集體的惡行了。



網絡暴力殺死了一部分人的良知,這部分人再出去行殺害的罪。


恨狗者殺狗,是復仇;


愛狗者又該如何復仇恨狗者呢?


在網絡之中,以暴力對抗暴力,只會讓暴力瘋狂發酵。


——“你今天敢毒我的狗,我明天就敢毒你的人!”


澎湃新聞曾經採訪過一名叫童飛的男子,他在6月18日晚,把咬傷自己兒子的泰迪摔死了。


他用暴力解決了問題:


把狗高舉過頭頂,摔在堅硬的水泥板上,再狠踢兩腳;泰迪流血而死。


之後,他被更深的暴力淹沒了:


他所經營的飯店遭到抵制;


他被人肉,電話每隔幾秒響一次,陌生人在電話另一頭罵完就掛;


他的妻子不堪其擾,割腕自殺……


暴力只會換來暴力。


以暴制暴,最後會釀出更嚴重的暴力。



太多的事實證明:


真正解決問題的,是理性反思;及反思之後,重建的倫理法度。


這次唆使藥殺事件,也需要我們更多的理性思考。



事實上,事件之所以如此發酵,一是對於狂犬病的恐慌——畢竟是100%致死率的疾病;


二是不文明的養狗行為,這確實是社會長久存在的頑疾。


就第一點而言,網易新聞發現者欄目曾發佈一篇科普報道《被誤讀的狂犬病》:


“媒體的宣傳報道斷章取義,導致民眾對狂犬病恐慌。”


其中特別指明:


1、健康犬攜毒被誇大。

中國疾控中心聯合多家機構的研究,已經否認了"健康犬能傳播狂犬病毒“之說。

2、潛伏週期被誇大。

世界衛生組織的研究表明,狂犬病的潛伏週期多為2周到3個月,99%的病例在一年內發作。

3、疫苗注射被誇大。

只有在病狗死亡前幾天才是傳染期,被咬才有染病風險。十天觀察期間,如果病狗死去,則人可以補打狂犬病疫苗,而不是非要在被咬24小時之內。統計上看,絕大多數疫苗都是白打。


文中還提到:


“應考慮到對動物進行免疫,才是根除狂犬病的最佳途徑。

按照泰國、巴西等經驗看,只要能達到70%的免疫率,就能阻止狂犬病的傳播。”


事實上,絕大多數狂犬病發生在偏遠落後的農村地區。


藥殺都市不牽引寵物狗,對於控制狂犬病,沒有任何幫助。



法制晚報公眾號曾經整理報道了不同國家對於惡犬傷人的治理方式:


  • 比如在美國,“對於傷人的惡狗往往通過注射給予安樂死,而狗主人面臨坐牢和高額罰款”。

  • 在英國,“如果惡犬傷人,狗主人將面臨的最高刑罰增加到5年有期徒刑;如果惡犬傷人致死,狗主人將面臨最高14年的有期徒刑”。


在這些國家,有健全的追責法制與寵物登記制度,潛在的惡犬傷人可能性被大福降低。

而一旦傷害發生,也可以罪罰到位。


同時,發達國家往往有著健全的機制,防止人們棄養寵物,從源頭上減少流浪貓狗的數量。


比如在日本,“如果養狗人有不及時餵食喂水等虐待動物,或有遺棄動物的行為,要處以最高3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2萬元)罰款”;


高昂的棄養成本,也讓人們在養狗時有所顧慮,不敢輕易棄養寵物。



事實上,中國已經有地區在探索寵物狗管理的方法。


北京青年報曾經報道了濟南的“養狗計分制”——


與駕駛證的計分制類似,按不同的違規行為扣分。


扣滿12分的犬主,其犬隻將被暫時扣押,犬主必須參加學習與考試,合格後才能領回犬隻。


比如遛狗不牽繩的行為,連犯3次就會扣滿12分,犬隻被暫時扣押。


此篇報道的數據顯示:


“2017年,濟南市民對‘犬隻不拴繩’的投訴較2016年下降了43%,對犬隻傷人、犬吠擾民的投訴數較2016年下降了65%左右。”


成效顯著!


對比藥物毒殺,“養狗計分制”才是真正促進養狗文明進步的有效方式。



當然,在這個極端主義才能生存的網絡環境下,理性主義的自我反省,很容易就被口水淹沒了。


一萬句道理,一萬個數據,一萬個實踐,都不如一句“臥槽!”


人群的情緒,總是容易被少數人的暴虐點燃。


最後化為群體的所謂“正義”!


面對這種失智的“正義”,我們要做的第一步,就是自我保護:


1、如果外出遛狗,一定記得給愛犬拴上牽引繩,時刻保護它,別給惡人施暴的機會;


2、如果愛犬吃到“被挖空的毒香腸”,請第一時間送往寵物醫院,你只有1小時拯救它的生命;


3、如果愛犬不幸死亡,請訴諸法律的保護——公共場所投毒且造成他人財產與精神損失的行為,是犯罪。


對於那些妄圖“私力救濟”、以暴制暴的人,請明白:


藥物毒死的,是人心;


暴力逼出的,是人性。


--end--

作者:小軒不在(“周衝影像聲色”撰稿作者)


周衝的影像聲色


小笑話,父親病危,女兒卻說狗得了犬瘟沒人照顧,為了狗不要父親了。養了一群狗,女兒病了也沒時間照顧,一心一意為狗活著。

小笑話,一個號稱聰明人的老頭帶著兩條狗遛狗,走到一河邊,兩狗打架,打著打著就打到了河裡。老頭兒看到狗下了河裡,怕被水淹死,不顧自己不會游泳的危險,毅然決然的跳下河裡去救狗。老頭兒精神可嘉,可惜做法愚蠢。不知道狗天生就會游泳,而自己卻不會游泳。結果可想而知,人死了,狗活著。

東西路,南北走,半道兒碰上個人咬狗,拿起狗來懟磚頭,磚頭咬了人一口,拿起磚頭打狗頭,狗頭銜著磚頭走,氣壞人家大笨頭。

歷數狗的三條罪狀:第一咬了人輕者住院治療花費大,重者得狂犬病或者死亡。第二狗吠嚇著老人或孩子,如有如有心臟病極易導致當場要命?第三狗糞到處都是,給環衛工人增加工作量,且破壞小區環境衛生。所以凡在居民區養狗者必須注意,除了餵食,其餘時間必須把狗的嘴和屁股全部封閉,否之,不得在小區遛狗。有不聽勸阻者,殺無赦。

注意,是殺狗,不是殺人!


預熱盛輝


城市裡養狗人的目的主要有兩條。一、心靈扭曲空虛,一天拿狗當兒子,閨女,祖宗。更有甚者拿狗🐶當老公、老婆、生活伴侶…二、汙染城市環境,有的人甚至是普遍現象,夜間把狗放出來排便,弄得小區內,大街上到處都是狗屎,臭氣熏天,噁心死人。再有狗一出來由於互不認識就亂叫亂吼亂咬一通,嚴重影響居民的休息。

狗民們,行行好吧!把你的狗祖宗痛快的妥善處理了吧!別在做這損人害人的事了!


海邊石


我的狗。前天拍的照片,昨天被毒死的。死前一直往我身上靠,趴在那不動,把後腳抬起來,漏出肚皮,感覺是在告訴我自己吃壞東西了,一直沒領會它的意思。把他抱回家,第二天發現他不見了,中午在別人家草堆,發現發,自己快不行了,帶它去醫院路上脖子昂起來,頭一直歪著,很痛苦,摸摸它,會安穩點。到了辣雞寵物醫院,所謂的醫生看都不看,就要先查什麼細小,我說這是土狗,是被毒了,先救!對方不聽,就得找查,花費150.一個試紙查半天,這期間狗子就不行了。全程都放在我的紙箱子上,根本沒有就沒有條件,還叫寵物醫院!



鋼管調直機8鋼管收口


家狗也就是私人財產,通常價值計算也值不了幾個錢。比較特殊的是狗和主人之間,往往建立起特殊的感情。以我家的小狗為例,5年前路上撿的,但他陪我一起去過新疆,上過西藏,下過海南。如真要給我偷了,在情感上是難以接受的!所以偷狗是一種傷感情的事。會讓狗主人產生一種特別的憤怒!


Tiger62


我狗帶回家一個多月的時候,被一個來我家送東西的物流大叔開門放跑了,也不跟我們說,因為這個物流大叔之前有黑歷史,所以我看到狗沒了,又看到貨在地上,大叔沒收錢就走了,當下以為他不幹了把我家狗拐走了。

我媽給他打電話的時候我還把電話搶過來,吼他你要多少錢,你把狗給我,不要把它丟在路邊。

事後就是其實只是他怕狗,他把狗放出去,看著狗進電梯,錢也不敢收了,直接走了。後面找回來了

我爸說你這種人真是太好宰了。

有點丟人,匿了。

那時候可能才相處一個多月吧。我媽說我把它當我們家人一樣。可是我真的很需要它。

我重度抑鬱中度焦慮,現在它三歲多了,陪我度過了我最艱難的兩三年。

我無法想象它丟了會怎麼樣,我出門繩子不敢鬆手,在自己家都不敢放它自己在院子裡,怕別人投毒。


講萌寵的故事哥




江三哥


成天說偷狗毒狗的都是狗奴們故意誇大和歪曲買狗吃狗的說辭!!偷任何動物都是犯罪,有偷狗的,但那是個別人,他們什麼都偷,經營狗肉的商戶怎麼可能靠偷來維持自己的生意?每天賣幾十條狗都靠偷還不早倒閉了!萬一沒偷來就得關門大吉!

毒狗的確實有!因為很多地方養狗者不自律,咬傷人了還強詞奪理,汙衊是被咬者自己的問題,辯稱什麼“他的狗媽不咬人”等歪理邪說!!還有高速攔車,圍堵狗肉商販,到處惹事!以及其他很多無法理喻的行為,這些行為引起公憤,所以才有真正愛心人士為了大家的安全去毒狗!!這是正義之舉。現在很多城市都在嚴控養狗,和毒狗的初衷是一致的,雖然毒狗稍顯極端,那也是狗奴太多份所導致的。看看很多電視節目裡幾個著名的狗奴的嘴臉,象陳嵐,陳明才,善待,楊曉芸,賀秦偉這些邪教狗奴,到處綁架道德,歪曲事實,把自己氾濫成災的狗說成是需要保護的小動物!把自己違法亂紀的行為說成是為了公共安全的正義之舉!!把各地的狗傷人說成人惹狗!這些變態行為還能不引起公憤嗎?

所以當今必須將狗傷人後狗主入刑!養狗必須購買強制險!!並繳納相應的稅費,不能讓養狗的給社會帶來的危害讓無辜者去買單!!


海闊天空8815194423284


偷狗毒狗的行為本來就是違法的,偷狗賊為了牟利,埋沒良心,不僅偷走作為對於愛寵人士來說是家庭成員的寵物狗狗,弄得家庭破碎。失去狗狗對於他們來說與失去孩子沒有什麼區別,特別是對於獨居老人和丁克家庭,偷狗轉售的行為在他們眼裡其實與拐賣兒童無異!而毒狗的行為情節更加惡劣,可以被判定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以人為本,必須人權高於狗權,不能人狗平權討論。狗本身的攻擊力強於人太多,所以狗不能在城市人群居處養。所以規則出來,自然就禁了。養狗事太多,浪費全部納稅人的錢,包括出警等,除了國家特允工作犬(其他狗也沒那能耐)應禁止城市養狗或者交納社會資源費至少每年三萬並每年增長,當年人超生還交社會費呢,而且狗咬人狗主無條件入刑,畢竟狂犬太危險涉及生命哪怕百分之一也給受傷人一生壓力而不是疫苗能解決的。等同危害公共安全。

人類是萬物之靈,狗是常陪伴在人左右的忠實隨從。一般來說,現在人已經不至於因為飢餓而去吃狗肉了。家養的狗狗會在主人難受時候安慰主人,開心時候陪著一起快樂。況且來說,偷竊已經是很惡劣的行為,更不必說通過這樣的方式剝奪了狗子的生命,和他人的愛寵,這更令人髮指。而且退一步來說,因毒狗而得來的狗肉經過加工,流露到市場上,也是帶毒的肉食,會嚴重影響人類自身的健康後患無窮


娛樂安利鵝


偷狗、毒狗固然不對。

狗是歸人所有(流浪狗除外),是人的財產,偷狗毒狗的行為,就是侵犯他人財產權,這樣和違法行為沒什麼區別,若這個人與其主人或狗無矛盾,則這種行為更過分。

但同時我們要清楚,為什麼最近毒狗偷狗成了熱門話題?一,養狗人的問題,有些養狗人素質極低,遛狗不栓繩、縱容狗隨地大小便、狗故意咬了人還不想賠償等行為,激怒了大眾,所以社會上有些人就支持毒狗偷狗,正所謂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和恨,養狗人造成的問題,讓人們找到了毒狗偷狗的理由。二,有些人本身心理惡毒,不關心像狗這樣的小生命,認為其是可以肆意踐踏的,這當然也是一種情況。

希望廣大養狗人自覺管好家裡的狗,不要老說外國有小動物保護法,人家好歹還對遛狗不栓繩等行為進行嚴厲處罰,你們不想承擔責任,還想享受權利?

以上是我的看法,有何意見,歡迎在底下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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