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歐洲城小區一業主未入住卻被要求繳納全年物業費!市物價局:按60%收取!

本報訊(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 朱 靜)物業費是每位享受物業公司服務的市民必交的費用,但在小區裡買了房子卻沒有居住,沒有享受物業服務應該怎麼交物業費呢?近日,在歐洲城買房的劉女士說自己領了鑰匙一年多了,但一直沒有居住,去年交了一年的物業費,近日,物業又催繳第二年的物業費。

長時間不入住是不是應該減免物業費呢?哪些屬於減免優惠的部分呢?很多市民有和劉女士同樣的疑問。

據劉女士介紹,為了上班方便,他們在是歐洲城小區買了套157平米的房子,2017年4月份領了新房鑰匙,但又因為工作忙,裝修的事情斷斷續續地進行了一年多,至今還沒入住。“去年4月份領新房鑰匙時,我們交了一年的物業費,每平方1.3元。”劉女士告訴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今年5月份物業公司又開始催繳物業費。“我們已經交了一年的全額物業費,現在還沒居住,聽說新的物業法已經實施,按照新法,我們是不是應該交60%的物業費呢?”劉女士說。

欧洲城小区一业主未入住却被要求缴纳全年物业费!市物价局:按60%收取!

針對劉女士的問題,歐洲城小區物業負責人袁經理介紹說,在新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未出臺之前,一直沿用的是政府9號令,其中第十五條規定:房屋交付後空置一年以上的,按照物業服務費標準的70%收取,一年內(含一年)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按照全額收取。“因為拿到新房鑰匙的第一年,業主要裝修,需要用水電等,第一年要交全額費用。”現在新法出臺了,如果業主提前裝修完又暫時不居住,可以到物業公司申請簽訂《空置房協議》,簽署完協議按新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收取空置房物業費。

那麼空置房到底該如何收取物業費呢,市物價局收費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2018年7月1日施行的《山東省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已經在我市實施,房屋交付後空置6個月以上的,其物業費按照物業服務費標準的60%收取。

欧洲城小区一业主未入住却被要求缴纳全年物业费!市物价局:按60%收取!

在市物價局官方網站上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看到菏澤市物價局和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認真執行《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山東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山東省政府第317號令予以公佈,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我市原來印發的有關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方面的文件,凡與《辦法》不一致的,一律按《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中普通住宅前期物業交付後空置六個月以上的,物業公共服務費暫按照物業費標準的60%收取,其他需要明確的具體問題,待研究確定後再行公佈。”

欧洲城小区一业主未入住却被要求缴纳全年物业费!市物价局:按60%收取!

根據新規:普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前期物業服務過程中,房屋空置六個月以上的,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向物業服務企業提前提出書面申請,經物業服務企業確認(原則上以水、電、氣均未使用為衡量標準)後,其物業服務費按照不超過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60%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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