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廣西區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調整公務交通、通訊補貼稅前扣除標準的公告,並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
![9月起,广西调整公务“车补”“电话补”等税前扣除标准](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9月起,广西调整公务“车补”“电话补”等税前扣除标准](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公告截圖
平日我們常說的“車補”“電話補”
究竟能領到手多少呢?
↓↓↓
公務交通補貼個人所得稅相關問題
01
公務員
02
事業單位人員
區內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所有原符合公務用車配備相關規定的崗位和人員,參照上圖公務人員的標準,允許在計算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超出規定標準部分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03
企業職工
公務通訊補貼個人所得稅相關問題
我區企業職工取得的通訊補貼收入,在計徵個人所得稅時,准予在每人每月不超過240元的標準內據實稅前扣除,超出規定標準部分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而原先《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9號》 規定的企業員工每人每月360元的通訊費補貼稅前扣除標準廢止。企業職工通訊補貼有所下調。
來源 | 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
值班主任 | 晏彥
廣西日報新媒體出品
精彩推薦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政府領導工作分工調整的通知
閱讀更多 廣西日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