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有錢不還?撕封條開公司?哈爾濱市8個月12名“老賴”被判刑

東北網8月13日訊(記者 佘雨桐)13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全市法院打擊拒執犯罪工作情況,併發布典型案例。

有钱不还?撕封条开公司?哈尔滨市8个月12名“老赖”被判刑

發佈會現場。東北網記者 佘雨桐 攝

2018年1月1日以來,全市法院共對306名被執行人施以拘留、罰款強制措施,將27名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被執行人移送公安機關,目前進入審判階段共有20人,其中12人被判有罪。

拒不執行並私自掩蓋撕毀法院封條繼續生產獲刑三年

石家莊戎穀米業有限公司給付貨款一案,哈爾濱市呼蘭區人民法院於2014年9月26日作出《民事調解書》,確認被告戎谷公司給付貨款及違約金共計人民幣261萬元。被告在給付部分欠款後,尚欠原告221萬元。判決生效進入執行程序後,呼蘭區人民法院作出執行裁定書、執行通知書,要求法定代表人李某、高某履行給付原告欠款的義務。執行期間,李某、高某私設對公賬戶,在公司設備被法院查封的情況下,私自遮蓋、撕毀封條動用設備繼續生產經營,拒不執行法院裁定。經會計師事務所鑑定:李某、高某擔任法定代表人期間,戎谷公司完全有能力償還原告欠款,但拒不履行。

被告人李某作為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在被執行人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裁定的情況下而拒不履行,情節嚴重,呼蘭區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李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有償還能力卻不履行給付義務獲刑二年

被告人王某欠飼料款糾紛一案,黑龍江省巴彥縣人民法院於2012年1月9日作出民事判決書,判決王某償還本息共計人民幣44 745元。判決生效進入執行程序後,巴彥縣人民法院於2012年2月28日向王某送達執行通知書。被告人王某、王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巴彥縣人民法院於2013年10月28日作出民事判決書,判決王某、王某某償還欠款本息共計人民幣54 000元。被告人王某、趙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巴彥縣人民法院於2013年10月28日作出民事判決書,判決王某、趙某償還欠款本息共計人民幣72 400元。民事判決書生效進入執行程序後,巴彥縣人民法院於2014年4月8日向王某送達執行通知書。被告人王某名下的銀行卡自2015年3月6日後有多次現金往來,王某在有能力履行部分給付義務的情況下仍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

被告人王某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巴彥縣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王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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