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0 山東萊蕪殺醫案一審宣判 被告人因犯故意殺人罪獲死刑

備受社會廣泛關注、在當地引起震動和影響的山東萊蕪殺醫案,有了結果。7月27日,經山東省萊蕪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萊蕪市中級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陳建利故意殺人一案公開宣判,以被告人陳建利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6年2月19日,被告人陳建利之女在萊蕪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醫院(以下簡稱“萊鋼醫院”)出生,產後第一天出現發燒症狀,於21日轉入萊鋼醫院兒科病房,同日經醫治無效死亡。陳建利認為萊鋼醫院診療存在問題,並多次要求醫院賠償未果,遂對醫院及其女兒在兒科時的主治醫生李寶華產生怨恨。

2016年10月3日8時許,被告人陳建利駕駛摩托車趕往萊鋼醫院,途中購買單刃砍刀一把,放入隨身攜帶的一綠色帆布包內。9時45分許,陳建利進入萊鋼醫院外科樓五樓兒科病房,在醫生休息室找到李寶華,質問李寶華其女兒死因及賠償問題。因不滿李寶華答覆,趁李寶華接聽電話之機,陳建利抽出帆布包內的砍刀猛力砍擊李寶華頭部,李寶華跑出門外,陳建利持刀緊緊追趕至醫生辦公室門口,又猛力砍擊李寶華頭部兩刀,進入醫生辦公室後又連續用力砍擊李寶華頭部數刀,致其當場死亡。

萊蕪市中級法院認為,被告人陳建利為發洩不滿情緒,在公共場所公然持刀殺害無辜醫生,並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性、人身危險性極大,後果及罪行極其嚴重,雖能坦白且當庭認罪,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應依法予以懲處,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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