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監禁虐待?顛倒黑白?網秦高層深陷羅生門

監禁虐待?顛倒黑白?網秦高層深陷羅生門

“他怎麼瘦成這個樣子了。“

一位過去曾採訪過林宇的人士在看到林公開在網絡上的照片時頗為吃驚。9月11日上午,這位瘦了30多斤體重的事件主人公,正被擁簇在人群之中,身後是一直陪伴在側的司機與保鏢,面前是兩位警察對其進行證件查詢,他們所在地點正是前網秦移動、現凌動智行公司總部。

現任網秦董事長史文勇聘來六名黑衣保安堵在門口,阻止林宇進入公司內部的可能。

公開資料顯示,2005年10月,林宇與兩位合夥人史文勇、周旭一起創辦網秦,從移動安全業務起家,並於2011年5月赴紐交所上市。上市之後,公司管理層多次調整,天眼查企業背景顯示,網秦工商信息變更記錄多達15次,包括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甚至董事(理事)、經理、監事系列崗位便分別於2014年8月20日、2015年1月9日、2015年11月18日進行過更改。如今,聲稱當初“被辭職”的網秦創始人林宇,單方面宣佈罷免史文勇,接任網秦CEO,並拋出“綁架論”,再將一片混亂的企業管理引向羅生門。

各執一詞

9月10日晚間,關於林宇與史文勇之間的矛盾、以前者通過公關公司發佈的版本在網絡上迅速傳播——“2016年11月10號深夜十一點多,林宇在路上被一批人從身後把頭一蒙,抬上車了。此後則是長達13個月的拘禁。期間度日如年,生不如死,換過多座城市,每天戴著20多公斤的手銬,只有在橫豎兩米的範圍內活動,就跟電視劇《鹿鼎記》裡面銬鰲拜一樣,而且拳打腳踢,電棍電擊得全身是傷。”

誇張的形容與離奇的過程刺激著事件的傳播與討論,隨後,另一方當事人現身微博並逐條反駁林所描述的內容。

另一位當事人史文勇先於9月10日下午17點半左右發佈朋友圈與個人微博稱:針對林宇對我的惡意中傷,本人特此聲明:1、本人與其聲稱的立案事宜無關,本人並沒有收到朝陽公安任何協助調查或問詢要求;2、本人在公司正常履職;3、本人對於這種毫無底線,惡意造謠,栽贓陷害的做法深表憤慨,將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予以回應。

9月11日,史文勇發佈回應稱,分條反駁——1、2016年11月10日被非法拘禁;2017年12月28日被解救;再到2018年8月3月才立案,中間長達8個多月時間。一般像這樣重大的刑事案件,立案都非常快,不可能擱了8個月才立案,很蹊蹺。2、假如案件嫌疑人身份被公開,是會影響警方辦案的,這樣的做法並不合常理。犯罪嫌疑人身份應由警方公佈才合理合法。3、到目前為止,史文勇本人並沒有收到朝陽公安任何協助調查或問詢要求。4、在過去的一段時間,對方曾發出眾多郵件、短信給公司投資人,聲稱史文勇違法被國際通緝等信息,這種做法嚴重影響史文勇本人聲譽,同時這並不是一個懂法律的人能做出的事情。

同時,凌動智行官方微博發佈《凌動智行發佈關於特別委員會獨立調查的報告暨宣佈董事會變更》,史文勇轉發並附言稱——這才是上市公司官方公告,而不是某些人蓄意炮製的非法董事會和假公告。林宇正是在上週末提前知道公司調查結果和公司決定後,對上市公司進行攻擊:

1、開了個假董事會;2、發佈假新聞,擾亂視聽;3、帶幾十個黑西服大漢到公司拉條幅堵門,妄圖強行接管公司;4、毫無底線地編造無中生有的謊言,通過媒體繼續造謠誣陷我。這一切都是恩將仇報,為了一己私利不惜把上市公司砸爛的瘋狂手法,已經遠遠超出法律和道德的底線。

真假虛實之間,真相撲朔迷離。

進而不得

11日上午,第一財經記者來到凌動智行公司總部,其員工分屬兩棟樓——雍和航星園4號樓主要承載網秦子公司員工,門前安靜,並無任何盤查人員站崗。其內部員工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這幾天並未見過林宇或史文勇出現,同時她稱上週史文勇即出差在外,但具體所去地區屬境內還是境外,她並不知情。

相互毗鄰的8號樓即凌動智行公司所在,大廳門口站著兩位保安人員,來回走動、時而向對講機回覆幾句。保安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接到園區物業負責人通知,嚴禁那個人進入樓層。

“哪個人?”

“就他。”保安超右前方努努嘴。

他所指的當事人,即被航星園區物業嚴禁進入8號樓的,便是糾紛主人公之一的林宇。原本白胖圓潤的他,如今瘦了三十斤之後,身形單薄、五官突出,但至少身上的西裝並未不合身,可見林宇是有為身形的變化重新添置衣物。

林宇身後站著三名身著黑西褲、白襯衫的保鏢,不發一言,另有兩名手提公文包的同行;林宇面前則是兩位身著警服的人員,一面阻攔者林宇一行人進入8號樓內,一面說著“你先別管,你先把證件拿給我看看”。林宇隨後拿出手機上下翻動,似是在找什麼內容,找到後一邊遞送給警察查看、一邊指向8號樓解釋著什麼。

保安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那個我也不知道叫什麼名字的,從昨天就來了,昨天還扛著橫幅,寫的‘網秦創始人迴歸’。今天沒留意,好像是沒帶橫幅了。”

保安嘟嘟囔囔地吐槽稱,“有什麼事情不能坐下來好好商量,非要這麼鬧。不過我們也不知道具體什麼矛盾,反正‘上面’讓我們幹啥我們幹啥。”他所謂的“上面”,是指特意叮囑他們嚴禁林宇進入大樓內部的物業負責人。

盤查與阻攔進行到上午接近十一點,林宇一行人最終離開,而兩位警察一名靠在警車旁、一名坐入駕駛室內,等了一會兒,確定林宇等人真的離開、不再嘗試進入大樓內後,也最終駕駛警車離開。

從網秦辦公樓離開的林宇,整個下午便忙於電話訪談,第一財經記者撥過去三次電話、接收回三次“我稍後會再打給你”。

終於接通後的林宇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上午已然進入辦公室內部了,“我是公司的控股大股東,當然有權利進入,這幾天我一直在樓裡辦公。”但第一財經記者觀察到的現場是,六名黑衣保安駐守門口,時刻準備阻攔林宇等人的進入。

至於在門口與警察周旋一幕,林宇則解釋稱,“因為門口被安置了三四名保安阻攔我進入,於是我報警叫來警察。他們也不是在跟我要證件,而是跟我索要董事會決議結果,以確認我的大股東身份。給他們看了之後我就帶著司機跟保鏢去附近咖啡廳見記者了。”

真假公告

故事的另一層詭譎之處在於,兩個不同名稱、實則是一家公司的官方公號,各執一詞。

2018年5月16日,網上流傳的一份網秦公告稱,史文勇涉及未經董事會批准,私自操控徐英和出納劉穎麗等,使用5.12億上市公司現金質押貸款,作為其個人購買飛流22%股權的50%預付款。同時免除史文勇網秦董事長、董事、COO等所有職務。由郭凌雲擔任董事長。

此外,許澤民因參與5.12億上市公司現金質押貸款事宜,並且向董事會隱瞞此重大事宜,免除其董事,CEO職務。由網秦創始人林宇,接任CEO,並擔任Co-Chairman (聯席董事長)。

隨後,凌動智行官方稱,有媒體發佈凌動智行(前網秦)不實消息,該消息稱原創始人林宇迴歸網秦及網秦(凌動智行)董事會和管理層調整。據悉,網秦前創始人林宇已於2014年12月11日因個人原因離任,目前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均未有任何調整。關於不實消息對公司品牌、聲譽及正常運營造成的影響,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的權力。

2018年9月11日,凌動智行通告其獨立調查結果摘要,該獨立調查由其董事會獨立特別委員會主導並由其獨立法律顧問Loeb&Loeb LLP執行,主要負責處理有關因一項調查而引起的關於公司內部監管問題的指控。此次調查涉及林宇辭去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及董事會決定由史文勇接替林宇擔任董事長。

調查結果顯示,RPL的唯一股東是一項史文勇及林宇作為其主要受益人的信託。林宇曾為RPL唯一董事,直到2016年發函宣佈辭職,此後其職務被史文勇取代。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林宇辭去上述職務的辭職信是未經其本人授權或批准的。

對於獨立調查顧問Loeb&Loeb LLP,林宇稱,一方面是由史文勇請來的,會對調查結果進行一定的剪輯;另一方面,林宇笑出聲,“他請來的調查顧問都發布對他不利的調查結果。”

Loeb&Loeb調查認為,公司的一名僱員擁有林宇簽名印章的保管權,她曾用這此在RPL董事辭職信上“蓋章”。 Loeb&Loeb進一步發現,在史文勇的指示下該員工“很有可能”這樣做。 林宇曾為RPL唯一董事,直到2016年發函宣佈辭職,此後其職務被史文勇取代。

同時,林宇語氣很無奈地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其實網秦與凌動智行就是一家公司,只不過在 2018年1月22日,史文勇故技重施,未經我允許,將公司名稱由‘網秦移動有限公司’更名為‘凌動智行有限公司’,並將其股票代碼從‘NQ’更改為‘LKM’。”

彼時擔任凌動智行董事長的史文勇表示:“網秦創建於智能手機時代,凌動智行將定位於未來的智能汽車革命的浪潮中。未來移動計算平臺的基礎設施是智能汽車,出行即服務(MAAS)模式將為乘客打造了可移動的私人空間,讓用戶享受出行好時光。”

公開資料顯示,2014年12月10日,網秦突然宣佈董事長兼聯席CEO林宇卸任,晉升公司總裁徐澤民為聯席CEO,並加盟董事會。此外任命聯合創始人、首席運營官與代理CFO史文勇承擔董事長一職。網秦官方當時強調稱,林宇卸任與公司無關,繫個人原因。

對此,林宇對第一財經記者解釋稱,如今掛靠在史文勇、許澤民名下的公司,幾乎均系盜用其簽名進行的法定代表人更替。對於這一操作的可行性,林宇稱,因為董事董秘即史文勇妻子的姐姐,該人直接盜用林宇簽名章,偽造其簽名,並遞送給工商局,未經真實性審核。

监禁虐待?颠倒黑白?网秦高层深陷罗生门

深陷羅生門

如今林宇方與史文勇方各執一詞。

第一財經記者據此案向京師律所創始人封躍平律師求證,他表示,從目前各方執詞情況來看,首先,林宇因持有立案告知書,具備一定可信性。告知書顯示,“你報被非法拘禁案一案,我局認為本案符合立案條件,先已立案偵查,特此告知。”

封躍平表示,如此廣泛傳播的情況下,對方一般不會貿然偽造立案書,否則一方面公安會進行闢謠,一方面將面臨偽造國家公文的刑事責任。但同時他補充稱,如今公安立案要求降低,立案並不保證事情的百分百真實,要看證據系由公安主動調查獲得還是報案人自己提供,前者真實性更大,後者會打一定折扣。但從立案成立這個角度看,報案人遭遇拘謹及虐待的可能性較大。

第一財經記者持該立案告知書至負責受理刑事案件的北京公安局朝陽分局刑偵支隊求證時,值班人員在聽到“立案告知書”幾個字後即問道:“是說林宇那案子嗎?”但並未對案情進行更多回應。

至於林宇於2017年年底被北京警方解救、於2018年8月才立案這個時間差問題,封躍平表示,時間跨度確實拖得有點兒久,但也不能說不合理,因為警方可能較長時間處在證據獲取的偵查階段。

史文勇在11日接受採訪時表示,2015年,林宇的互聯網遊艇項目遭遇危機,甚至連員工的工資都發不出。林宇的家人找到史文勇,希望史文勇能夠幫忙,史文勇則以個人名義借給了林宇500萬。

針對於此,第一財經記者向林宇求證,林解釋稱,2013年底2014年初,網秦市值達到一定峰值,他通過質押網秦0.7%A類股的形式換取約700萬美金;2015年1月,史文勇以“共同投資項目”的名義從林宇處借走這700萬。因此,林宇表示,史文勇所謂的“借出500萬人民幣”實際還了不到10%的錢。至於共享遊艇項目,林宇表示確實存在,是他與江南春以及兩家基金合作成立。在答覆“具體哪兩家基金”這個問題時,林宇表示需要向對方徵求下公開的許可。

至於股權問題,史文勇稱,一方面網秦引入新戰略投資方,另一方面,如今RPL最大股東是林宇太太郭凌雲,共持有52%,剩下的股份大部分落在他與周旭身上,“我們三個是一致行動人”。

對此,林宇反駁稱,目前他與太太作為家庭共同體,共擔52%股份,至於原因,林宇稱是出於家庭考慮,將財產劃到太太名下。第一財經記者據此向封躍平律師求證,後者稱,夫妻之間如果一方持有較多股份,一方雖沒有股份但一直作為創始人身份存在,很大可能就是股份代持關係——即一方為名義股東,一方為隱名股東。至於這樣操作的原因,封躍平稱,有幾種考慮——一是基於家庭原因,雙方約定將財產置於妻子名下;二是用作個人風險規避;第三,針對於隱名股東當時已處於風險之中,為了控制家庭資金風險而行此操作。

截至第一財經記者發稿,林宇發來信息稱“我明天都會去公司上班”,同時強調稱,公司門口的保安問題已通過警方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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