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5 在婚姻失敗中我有過錯,難道你就可以不讓我見女兒嗎

網友張民講述

我和張娜是2013年結婚的。2014年生了一個共同的女兒。2017年十月離婚,現在女兒已經三歲半了。離婚前女兒是我的心頭肉,為了看女兒,我天天下班開車跑五十公里回家。風雨無阻。女兒和我非常親,我的手機中還有張娜發給我的視頻,女兒聽見我回來了,拼命跑著去開門,結果把桌子都掀翻。證明女兒是非常愛我的。

我對張娜也是非常好,結婚後我所有的工資都給她了,身上沒有超過一百塊錢。所有節日我都給她買禮物。她月子我親自伺候,給她端茶遞水,給她洗頭洗澡,一個月都沒有讓她下床。因為她不服環,一上環就出血,我戴套避孕三年。避孕藥都不讓她服,她肝臟有肝血管瘤,肝臟不太好。我自認為對她非常不錯。

在婚姻失敗中我有過錯,難道你就可以不讓我見女兒嗎

2017年我們離婚了。原因是我們工地附近有一個離婚女人,作風不好,我們工地許多人都和她發生過關係。我也賤了三回,她懷孕了,非說是我的。說和其他人是逢場作戲,和我是真愛。哭著鬧著要和我結婚。要不然讓我給她十萬塊錢她流產。我才不想吃這個虧,關鍵是我沒有錢,錢都在張娜那兒,我拒絕她的兩個建議,於是她打電話給我老婆張娜,然後發了我的小視頻。於是醜事爆發。敗露後,我主動向張娜坦白了過程,我希望她和我共同面對事實,共同對付這件事。結果張娜第一選擇離婚。

離婚就離婚,我已經錯了,男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張娜抱走了女兒,帶走了我的全部積蓄。我都忍了。之所以我同意把女兒判給張娜,主要是想給自己留一個機會,以後能夠繼續看到張娜,還有復婚的可能。

我沒有想到的是,張娜其實和我住在一個小縣城,她把女兒四處躲藏,不讓我看女兒。我的心都碎了,我們大人的事,為啥要讓一個三歲半的女兒來承擔呢,天天見的爸爸突然消失,她幼小的心靈能夠承擔嗎?我威脅要把她起訴到法庭,她仍然無動於衷。我並不是真的想鬧到法庭,畢竟不是一個光榮的事情。我希望以理服人,可是她一點都不講道理,我想讓網友給我出一個主意,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對於不講理的人,我們這些老實人就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隨便被她們欺負嗎?我希望男同志支持我一下。大家看看我的聊天。

在婚姻失敗中我有過錯,難道你就可以不讓我見女兒嗎
在婚姻失敗中我有過錯,難道你就可以不讓我見女兒嗎

現在她已經拉黑我,無法繼續聊天了,最後一個聯繫途徑也中斷了,誰能夠告訴我,究竟怎麼才能夠見到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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