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如何看待有的人體彩繪藝術家為模特畫上一身衣服,去測試路人的反應?

劉亦鑫


我想大家也注意到了這一問題:常有人體彩繪藝術家為模特或者自己畫上一身“衣服”,然後到街上去測試路人反應。

人體彩繪與文身(常有人作“紋身”)相似,但又有明顯區別:人體彩繪是利用無害顏料直接在人體皮膚上進行創作,可清洗、無痛苦;文身則是刺破皮膚後將顏料嵌入皮膚,是永久性的紋飾。

近年來人體彩繪很“火爆”,甚至不斷被商家作為舉辦活動時的噱頭。我個人覺得,人體彩繪這種個性化、前衛性的創作活動,走上街頭並不是很妥當。

畫出“衣服”走上街頭,從本質上講與裸身處於公眾場合是沒有本質區別的,並不值得提倡。

常有人體彩繪藝術家為模特或者給自己畫上一身“衣服”,然後走到街頭,去測試路人反應。其實,這樣的行為,與其說是測試路人,還不如說是在測試自己的彩繪技藝。

身著彩繪“服飾”的人走在街頭,如果輕易被人“識破”,自然說明創作者的水平著實有待提高,尚未達到以假亂真的程度;如果路人並未察覺,則表明創作者的技藝達到了一定水平,自然會獲得較大的滿足感。

然而,裸體置身於公眾面前,無疑是不妥的。而且,一旦“偽裝”被識破,也很容易造成圍觀,甚至引發不易掌控的後果。這樣的行為,真的好麼?


史海爛柯人


我雖沒有親眼見過人體彩繪,但在網絡視頻見過,我認為這種形為稱不上藝術,儘管藝術家枝法值得肯定,腦洞也夠大開,女模特也是美其名曰,獻身藝術,但出發點其實是小看路人的眼光或心裡負擔。其實質是賣春。




這種形為,你不能說模特大膽,這與膽量沒有關係,路人雖說都各行其事,來去蔥蔥,但肯定有細心人,美女必定最吸引眼球,一但有人發現這種西洋景,肯定不光是引起鬨動,不論模特臉蛋多美,但身體給人的應向—定是髒,或許引起動手動口的驅趕人士,必定人再流氓,再好色,也只是暗中的個人行為,赤裸裸的身體不會使人有色慾,淫邪之意,只會使人有反感,厭惡,骯髒的反感。




這種西洋景—但被看穿,模特可定會受到莫大汙辱,可能無處投訴,因為其本身行為就是自尋其辱的無恥行為,路人是無故的正常反應。是模特髒了路人的眼球。


曾憲全110401818


不可理喻!

藝術表現美固然沒有錯,人體彩繪藝術家給人體模特身上畫了一身“衣服”(其實是沒穿衣服)就讓她在街上行走,說是測探路人的反應?這行為簡直是不可理喻,這跟在街上“裸奔”有什麼區別嗎?更何況藝術家還要追求德藝雙馨,然而卻連作為一個人的道德底線都沒守住;如果在擁擠的人群裡,路人不小心撞到這人體模特,那這是要說是路人故意的嗎?引起矛盾糾紛誰來負責?藝術家會負責承擔這責任嗎?如果不能,那這人體彩繪藝術家就是以藝術的名義“耍流氓”,敗壞藝術文化。
要檢驗藝術家自身人體彩繪藝術造詣的方法有很多種,比如舉辦人體彩繪展覽,讓一些外行人去欣賞辨別這些人體彩繪模特,這樣做顯得文明;要知道在路上還有小孩未成年,影響多惡劣,顯得低極趣味,簡直顛覆了一個藝術家本該有的三觀,藝術家要以藝術的高度要求自己的所做所為,才可德藝雙馨,受人尊重。


詩夜城主


只有兩種人可以不穿衣服上街還不會被警察抓,其一是這種所謂人體彩繪,其二是瘋子。

二者的區別在於第一種是藝術,參與者都是美女,尤其是受男人歡迎,容易被圍觀,可惜難得一見真人秀。

第二種參與者男女皆有,絕大多數路人都是唯恐避之不及。

一種行為,兩種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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