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2 新沂組織部長談擔當:體現在日常工作中,面對平常事時

前不久,中共新沂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張民在《群眾》刊文認為,當今有幹部認為在平凡的工作中談不上“擔當”,這是錯誤的!


新沂組織部長談擔當:體現在日常工作中,面對平常事時


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於沒有了拋頭顱灑熱血的烽火硝煙,有的領導幹部就認為平凡工作中的付出和努力談不上“擔當”。

誠然,在和平年代,大事不常有,對多數領導幹部來說,擔當在更多的時候體現在日常工作中,體現在面對平常事時。能否在小事中多從群眾利益出發考慮工作,能否在制定決策、執行任務中多為黨和政府分憂,更能體現擔當的本意。

做好工作要盯緊細微處的“差不多”。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陽的光輝,關鍵在於從點滴開始的行動。1.01的365次方是37.8,0.99的365次方是0.03,1.01和0.99看似“差不多”,但是日積月累起若干個“差不多”就會“差很多”。

組織工作點多面廣,這就提醒我們做任何工作都要強化精品意識、細節意識,時刻秉持“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養成嚴肅嚴謹對待工作的習慣,尤其需要以“工匠精神”雕琢工作,注重從小處、細處著手,努力把每一件事做到極致,把“嚴細實”要求貫穿到工作全過程,切實做到“文經我手無差錯,事交我辦請放心”,自覺杜絕“差不多”,追求最完美。

服務群眾要嚴防細微處的“不要緊”。“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服務群眾應多些責任感和認真勁,該解釋的多講幾句,讓群眾聽得明白、辦得放心。有的黨員幹部嘴上全是群眾,心裡卻沒有群眾。做群眾工作時,容易失去耐心,感覺說得籠統一點,做得粗糙一些,認為沒有什麼“不要緊”。殊不知,一名黨員幹部就代表著黨在群眾心裡的形象和地位,不注重“小事”,“小事”最終也會發展成“大事”,“小事”最終也會壞了“大事”。

面對群眾、服務群眾,黨員幹部要帶著感情走好群眾路線,尤其要注重辦好老百姓細微處的“小事”。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和實際困難的事情,再“小”也要當作大事去辦,再“微”也要竭盡全力去辦,在傾心服務群眾的一件件小事中折射出黨員幹部的大情懷。

為政清廉要抵制細微處的“沒啥事”。“舟必漏而後入水,土必溼而後生苔”,事物變化總是由小變大、積少成多。如果紀律之弦繃得不緊,感覺偶爾有點“小來往”算不上什麼事,就會從起初的“送禮不要,請客不到”發展到“來而不往非禮也”,最終引起質變,滑進腐敗的深淵。黨員幹部要保持自己的清廉,必須在思想上強化“小節”意識,慎對每一件小事,守住每一道關口,在細微處見品格,在細微處守清廉,坦坦蕩蕩做人,清清白白乾事,做一個清正廉潔的人民公僕。

摘編自《群眾》2018年第17期,原標題為《擔當也在細微處》

作者:張 民(中共新沂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新沂組織部長談擔當:體現在日常工作中,面對平常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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