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買房首付父母給的,家裡的貸款和費用都是自己還,老婆到處旅遊,離婚後她能分到房產嗎?

行走在孤獨的邊緣


對於題目的描述,對你是深表同情的,但是如果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原則上夫妻雙方在婚後不論哪一方所獲得的財產,如果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共同財產夫妻雙方是由平等處分的權利的。所以即便婚後一方只花錢不掙錢,而另一方既掙錢還要負責全家的開支,也並不代表另一方就無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即便你婚後一直在償還貸款,而她只是到處旅遊,你不能以此作為她無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理由。

至於房產在離婚的時候是否能夠分割,要看該房產是否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因為在題目描述當中,你只說了房產是父母付的首付,由你來還貸款的,但是你並沒有表述清楚該房產是在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登記在一方名下,所以沒有辦法給你做出準確的判斷。

只能給你簡單的說,如果該房產是屬於你的婚前個人財產,但是如果婚後有貸款,這種情況,共同還貸的部分,依然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女方有權要求分割這部分財產利益。但是如果該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或者是在婚後購買,則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女方也可以要求分割的。

鑑於你的情況,如果你認為,你在婚後付出的很多而女方不掙錢還要有高額的消費,你們夫妻雙方之間可以簽訂夫妻財產協議,來約定雙方的財產AA制,這樣可以約定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可能對你來說比較公平。但是這種協議必須是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之上才能簽訂,如果對方不同意籤也沒有辦法。


任律師工作室


哈哈。你中彩了,娶到一個沒心沒肺只知道自己玩和享樂的公主女,現在,她依舊在沒心沒肺地玩,自己的錢不夠,花你的,她以為理所當然,誰讓你是她老公。

房貸和生活費用有老公在,不用她還,她以為天經地義,因為她是女的,男人應該養家,她只負責貌美如花,繼續玩得昏天暗地,樂不思蜀,還跟別人誇她有個好老公。

可是,她想都沒想到,你已經忍無可忍,在策劃離婚了,策劃把這敗家女掃地出門了,在算計房子怎麼能少分給她一點了。

我想問一下,兄弟,結婚前她不是這樣子嗎?她有裝的很賢德,很顧家,很節儉,很會過日子了嗎?

我想不會,她結婚前就應該是這樣一個愛玩愛鬧沒心沒肺的姑娘。

或許,你喜歡的就是她這樣,熱情,陽光,充滿活力。

於是你就把她娶來家。你覺得和這樣的姑娘在一起,你也會陽光燦爛,活力無限。

可是,沒多久你就慫了。你承認你錯了,你真正需要的老婆不是這樣一個玩伴,你要的是一個柴米油鹽過日子的小妻子小媳婦兒。

早幹嘛了,把人家娶來家,再說錯了。還算計著,怎麼能少給她、不給她財產,婚姻是鉛筆寫的作業嗎?錯了,拿塊橡皮擦掉,重來?

所以,我建議你,先不要急著想離婚和算計財產,先溝通。告訴她你的想法,告訴她日子得過。告訴她如此下去,你將無法和她白頭到老。

如果她置若罔聞,你先收回你的信用卡;如果她還是一意孤行,那麼,我也只能很無奈地告訴你:

不管婚後你們的錢是怎麼花的,也不管是不是你自己還房貸車貸,婚後所得,如無約定,一律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你若離婚,她有權分割你婚後還貸以及相應升值部分。

這種事,我碰到不止一起了。希望婚前考慮好。你以為你娶來敗家女是受害者,敗家女們原以為嫁給了可以包容她一切的你,結果你抽梯子不認賬,讓人家從半空摔下來,豈不也是受害者?

人家從來就沒想結婚後就收斂了不敗家了好不好,人家還指望嫁個男人能提升自己敗家的層次好不好。


金粟


按照法律上來說只要在結婚後,還有貸款沒有還清,那麼夫妻雙方就都有這個名分,至少也有百分之25以上歸屬妻子所有。如果你不想在房產證上有她的名字,就不能有貸款。如果想知道具體的法律程序你可以再去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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