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小偷偷東西被狗咬了,住院花費好幾萬,想讓這家人賠償,法院會怎麼判呢?

洪樓216


這個事情具體如何來判決,不能一概而論,還得區分情況來看。

首先,如果這個小偷最後得了狂犬病不治而亡,那麼這家人可能會出點賠償費,最不地也得出點喪葬費吧,出於人道主義關懷也得賠點吧。

其次,如果這個案子讓南京法官來判,可能也會主張賠償住院費,中國十四億居民,小偷為啥偏偏跑你們家去偷呢?那麼多小偷偷東西都沒被狗咬過,為什麼偏偏到你們家就被咬了呢?你們不賠誰賠?必須得賠。

對於類似事件,我向來是抱著一種看熱鬧不怕事兒大的心態來看的,你偷人家東西被偷了,活該倒黴是對你最好的詮釋。這要是放在有些國家,還不等你進屋翻櫃子,早就吃上槍子了。你應該慶幸是中國法律救了你。被人家狗咬了居然還想要點賠償,做小偷也得講點職業道德吧?人家好意思給,難道你好意思伸手接嗎?

對於這種情況,我認為堅決不能賠償,這個毛病不能慣,這個壞頭不能開,如果開了這個頭,那些騎車搶劫的,後來被車撞傷了是不是也要賠啊?我們的法律必須彰顯我們的尊嚴,必須對這種歪風邪氣嚴厲打擊,不但讓他破財破相,還要讓他進大牢坐監獄,付出慘痛的代價。


元芳有看法


養狗不就是為了防賊嗎?如果看家護院的忠犬咬傷前來盜竊的小偷,狗主人還要賠償的話,那養狗防賊的傳統習俗不就分崩離析了嗎?這就好比,警察在抓小偷的過程中不慎弄傷小偷,難道小偷還能讓警察賠償嗎?這樣豈不是荒唐至極!


當然,從法律上進行分析,狗主人也完全不該賠償小偷。首先,養一條狗看家護院是由來已久的社會習俗,也是社會生活所允許的行為。只要按照規定把狗栓好,不讓它隨便出去胡亂咬人,狗主人就不具有任何過錯。

雖然根據法律規定,在動物致害案件中,動物的伺養者、管理者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即無論動物主人是否具有過錯,一旦動物傷害他人原則上都要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動物主人具有法定免責事由,如果有證據表明被害人具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那麼主人就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其次,小偷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明知道很多人家都會養狗看家護院,入室行竊可能會遭遇忠犬襲擊。但他在明知上述危險的情況下以身犯險,最終在行竊過程中被狗咬傷,足以認定他對損害後果具有故意。因此,狗主人是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的。

最後,小偷入室行竊本就是違法行為,狗主人養狗看家是合法行為。合法沒有必要向不法讓步,如果這種無恥索賠都能得到支持,那世上還有公理存在嗎?


冰焰


某日,月黑風高,一個小偷觀察某戶很長時間都沒有人,於是私入民宅,想要大發橫財。沒曾想院內有忠犬一隻,發現有不懷好意者入侵,頓時奮起撲咬。小偷被咬得哭爹叫娘,落荒而逃。此後,小偷住院治療傷情,花費了好幾萬元,越想越憋屈,越想越鬱悶。轉念一想,自己又沒有偷到手東西,但是被狗咬卻是事實,應該可以找狗的主人索賠。於是乎,拋出一個問題,想要一探究竟。(以上內容純屬調侃,如有雷同十分榮幸)

“小偷潛入別人家裡偷東西結果被狗咬了,住院花費好了幾萬,現在想讓狗主人賠償,法院會怎麼判?”

小偷偷東西還能理直氣壯了?真以為是工傷嗎?還想要賠償,你應該感謝狗狗的不殺之恩。對於這樣的小偷應該列入黑名單,記錄在冊。等到他下一次再犯事,從嚴從重處罰。

不得不說,小偷和小偷家屬要是懂了法真的有點兒讓人害怕。之前不是有小偷因為爬樓偷盜摔死向全樓住戶索賠嗎?還有小偷被群眾追趕跳河淹死家屬要求索賠的,也有小偷被見義勇為的小夥打傷後起訴索賠的。這些小偷和他們的家屬已經不是簡單的壞了,而是透在骨子裡的惡。他們視公序良俗如無物,視規則道德如敝履,把撒潑打滾耍無賴演繹到了極致。

首先,小偷私闖民宅入戶盜竊屬於違法行為,不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由於他是在未告知狗主人的情況下闖進來的,狗主人也不存在對犬隻的管理問題,更不應該苛責狗主人盡到提醒義務。

其次,不同於狗主人遛狗不拴狗,縱犬傷人的情況。養狗看家是常識也是符合公序良俗的共識,法律上認為犬隻是主人的財產,那麼我們可以類比,這就好比小偷入室偷刀結果被刀割傷,或者被沉重的保險箱壓斷了腿。憑什麼要主人賠償呢?

估計有人會說,這種能把人咬傷的大型犬一般都是烈性犬,那麼狗主人一定沒有狗證,豈不是很弱勢了? 一碼歸一碼,要是單獨吹毛求疵摳字眼,那麼我們一般人家裡的東西都很危險。例如菜刀。可是我們只用菜刀來切菜又沒有拿起菜刀上火車,那麼擁有菜刀顯然沒問題 。

再退一步講,兩害相權取其輕,小偷入室盜竊和關著門飼養犬隻哪個危害更大?結果一目瞭然。 總的來說,對於那些因為選擇犯罪而造成自身損傷的人,不值得同情也不應該同情,小偷既然選擇了違法犯罪偷東西,那麼他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夜雨如書


堅決不賠!有本事就去告,看法院會不會判被偷者去坐牢,就不信法律會這樣黑白不分!但可能不排除小偷家屬的騷擾,建議提前做好防範,甚至警告小偷方已進行警方備案,認為有理就去走法律程序。

在20年前,誰家要是出了個違法亂紀的人,哪怕只是被警察帶走做下調查,其家屬都會感覺在親友或鄰居面前抬不起頭,感覺家人都和違法者一樣犯了錯誤,根本就沒有去追究原本是受害者的責任的事發生過,即使小偷被當場打死也會很正常的認為他就是該死,誰讓他做這種傷天害理的事吶!更不會去追究別人的責任。

而現代人的羞恥心不知道為什麼越來越看不見了,反倒拿違法者的意外死傷當做索賠的理由,眼裡看到的只是利益,早就沒有了禮義廉職的傳統思想,不去想家人為什麼會被狗咬?為什麼要去偷東西?家人又是如何面對偷盜這種行為的?身為家人為什麼不去教育或制止他走上這條道?除小偷外難道做為家人不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嗎?何來臉面去向被盜者索賠!

我們從事實角度分析:1.小偷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既然去偷東西,就應該有遇到各種風險的心理準備,無論被狗咬、被打、被抓、摔傷或摔死都是他自己選擇的結果。2.小偷不夠“專業”,作案前就沒有踩好點,有狗你還去偷,狗不咬你小偷養狗幹嘛,就是寵物狗也會朝你叫個沒完吧,就怪自己太無知。3.狗主人並沒有把狗放到公共場合,在自己家裡放養,不會對任何正常人造成傷害,所以狗主人沒有任何違法和違規行為,為什麼要給你賠償。

總之,小偷被咬屬於自己罪有應得,狗咬小偷屬於盡職盡責,屋主沒有任何違法違規,小偷家屬卻是利慾薰心,說到底就是:堅決不賠!你賠的少了他們照樣會恨你,你陪的多了他們就認為你沒理,你就該當冤大頭,所以堅決不能助長這種惡人無理取鬧的歪風邪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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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這條狗好呀,應該獎勵雞腿吃,這個小偷活該呀,沒咬死就燒香吧。

小偷偷東西,這是違法犯罪行為,被偷的家庭是有私力救濟的權利的,這種救濟包括放狗,報警以及抓人扭送到派出所。

只要小偷盜竊行為屬實,那麼小偷被狗咬就是活該的,屬於咎由自取,罪有應得,這個性質就跟偷東西跳牆崴了腳一樣,怪不得別人,只能怪自己,所以出問題,也只能自己承擔。

現在這個小偷住院花了好幾萬,這就只能自己掏錢治病了,讓這家賠是很難實現的。

這個小偷想打官司,打官司是小偷的權利,但是他是不可能打贏官司的,我覺得,法院不會怎麼判,會駁回起訴。連判都不會判。

打官司還有一點,這個小偷不好對待,那就是別人問,為啥打官司,他怎麼去回答呢?說偷東西讓狗咬的?丟死人了。


韓東言


偷別人東西自己還有理了,自己不夠“專業”還妄想別人給你出醫療費,這個小偷還真的是想多了。

有一部分網友說這是兩碼事,還說應該出醫療費用,還說應該賞罰分明,我是完全不贊同這種觀點!這件事是小偷自己跑到別人家裡偷東西,又不是主人為了給小偷下套邀請小偷偷東西,既然是小偷自己來偷東西的,那麼他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後果。人家主人把狗放在自家院子裡面,栓不栓是人家的自由,只要沒有把狗放出去,狗也不咬人。


小偷自己沒理,竟然還想要醫療費用,如果他自己不來偷東西,人家狗會追著他咬嗎?我覺得這就是自己作死的結果。我們可以把這個問題反過來考慮,如果小偷偷東西偷成功了,那麼主人肯定會損失一部分財產;小偷偷東西被狗咬了,如果主人再進行賠償的話,那還有天理嗎?怎樣都是主人損失利,那還不如都去做小偷得了,反正摔了,磕了,碰了都有人賠償多好的!

所以對於這種情況,不僅不要賠,反而是要把小偷的老底給挖出來,看看他以前都幹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再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大貓聊三農


這種情況下,法院不會讓小偷拿到賠償費用。對於這家人來說,不用怕,對方是小偷,他不敢去起訴對方,起訴以後,他自己還要去坐牢呢!

首先,大家必須清楚的是,小偷是私自進入他人的宅院偷東西,這個行為屬於盜竊行為,是一種犯罪行為。

其次,房主養的狗並沒有在公共場合,是屬於自己的私人場合。小偷被狗咬是一種意外情況的產生,也是狗狗本能的一種體現。這種情況不可控制,所以小偷被咬傷完全屬於咎由自取。

最後,房主甚至可以反訴對方入室偷盜,在氣勢上絕對不能輸給對方。我料定對方也絕對不敢起訴你。至於對方住院的花費,只能是小偷自己承擔。所以,我堅持認為即使起訴到法院,法院也不會賠償給小偷的住院費用。


大叔探保


大實話:法院應該判小偷賠償失主的損失,並給予一定的精神損失賠償。

如果沒有像周律師那樣的人存在的話,本來這種事小偷根本就不敢想竟然自己去偷東西被狗咬還能趁機搞個工傷補貼。但是,因為周律師的出現,這種事彷彿變得有點理所當然了。

從我個人角度來說,如果確認這個人是小偷,並且是在盜竊的時候被失主家裡的狗咬了,哪怕是被咬死了,那麼也不應該對小偷進行任何賠償。可能這麼說會讓一小部分人感覺有點過分,那麼咱們換個說法,如果警犬在追捕小偷的過程中,把小偷咬傷了,那麼是否也需要給予小偷一定的賠償呢?

我想,如果是這種情況下,大部分人應該就會釋然很多了吧。是啊,警犬在抓捕小偷的過程中把小偷咬傷了,這是立功的表現,那憑什麼現在小偷都入室盜竊,被家狗咬了然後就得賠錢給小偷呢?恐怕沒有這個說法吧。說現實一點,這種情況下就算是周律師也不會再說要追究警犬的責任了吧。

不過,對於小偷來說,你想讓人家賠償這肯定是可以的,就好比我想讓馬雲給我一個億一樣,這當然是可以想的。畢竟,法律是不會對我們的思想有任何限制的,哪怕你想得更過分一點,這都是可以的,甚至來說,你想當美國總統都是沒問題的。不過,現實就是這種無恥的想法肯定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

當然,也有的人說養狗證,烈性犬之類的話那也沒問題,如果是我,不合法養狗你要怎麼罰我,我認,但是要想讓我賠錢給小偷,不好意思,真的做不到。就算沒辦法,因為一些無良律師的參與真的是判了我應該賠,那我也認了。我就會一直拖著不給,答應給你錢,但等著吧,看誰耗得過過誰。來要一次錢,放狗嚇唬你一次。

有些錢賠了可以,但是,對於這種不法分子,你越是想要錢,就是越不給你。這種人就不能慣著。不然,以後他還專挑有狗的人家偷了。反正,偷不到東西還能訛一把,穩賺不賠。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小偷偷東西,結果被主人家的狗咬傷,小偷要求賠償,狗的主人是否應該賠償?法院又會怎麼做?

對於這個問題,大家的第一印象都是,小偷這是自作孽不可活,自找的,主人憑什麼賠償,人家主人反而要求法院追究你盜竊罪,狗為了避免主人的財產受到損失,造成小偷受傷,按道理說也屬於自衛,從法律上來說,主人也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雖然這種想法很有道理,但是畢竟只是一些不懂法律人的想法,個人的想法不能代表法律;

從法律上來講,小偷偷東西,在法律面前屬於盜竊罪,法律會按照相應的法律程序處置小偷,這一點大家都能理解。但是主人家的狗把小偷咬傷了,與小偷偷東西在法律上就是兩碼事,兩種行為,兩種法律。法律處理這種事情是分開處理的,先按照法律程序將小偷定為盜竊罪,之後再按照法律程序解決被狗咬傷事件。

小偷被狗咬傷,法律上有明確規定,主人沒有管理好自家寵物,造成他人損失的,主人應當賠償,所以小偷被狗咬傷,主人肯定要賠償責任,至於賠償可以適當降低處理;這種案例和上次新聞上播出的案例類似:一個小偷騎車趁機搶奪一男士金項鍊,接著騎車逃跑,該男子開汽車追趕,最後在追趕過程中,小偷不小心撞上汽車,當場死亡。最後法院判處該男子,防衛過當,造成他人死亡,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賠償一定的資金;後由於該男子在村裡面經常幫助他人,贏得當地人的尊重,最後該村聯名請求法院減輕判處。最後法院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3年,該男子沒有異議。

從這個案例也可以看出來,小偷偷東西在先,最後導致其死亡,被偷人依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行為,在法律上,不可能因為他是小偷,所以你就不用承擔責任。小偷偷你東西跟小偷受傷完全是兩碼事情,法律上完全是分開的,所以下次你東西被偷,請不要有過激行為,法律是看事,不看人的,否則後果是你想不到的。

中國法律就是這樣的,東西被偷,不追報案,被偷東西不一定能追回來,追吧,萬一把小偷追出事情了,這個後果比你損失的東西更嚴重。所以凡事都有好與壞,請不要以自己的想法去做事情,自己想的並不等於法律規定的。


汐水柔情


小偷偷東西被狗咬了,那麼這家狗主人就該倒黴了。

小偷一定拿著幾萬元的醫療費,一瘸一拐地要狗主人賠償的。他也絕不會講是偷東西的時候被狗咬份的,有可能是講自己是在正常行走的時候被狗咬傷的,因此要求狗主人全額賠償。

狗咬小偷的時候是不是小偷正在偷東西?這一事實只有小偷自己說的算,狗又不會說話,所以小偷是絕對不會說自己因為偷東西才被狗咬的。

那麼咬人的這隻狗也有可能面臨會被主人處死的命運,並且狗主人還可能面臨賠償小偷的損失命運。



因為根據《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飼養動物造成他人傷害的,動物飼養人和管理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那麼狗主人飼養的狗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將小偷咬傷,只要無法證明小偷有過錯,那麼狗主人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這裡所謂的賠償不僅僅是指幾萬元的醫療費,還應當包括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打狂犬疫苗的費用等等。

所以狗主人要想打贏官司,必須先得證明小偷是偷東西的,小偷是有過錯的,然後才只能免除或者減少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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