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745 股票簡稱:木林森 公告編號:2019-026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3月2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2018年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利潤分配預案的基本情況

1、利潤分配預案的具體內容

2、利潤分配預案的合法性、合規性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業會計準則》、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及公司章程等規定,符合公司確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利潤分配計劃、股東長期回報規劃以及做出的相關承諾,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金額未超過報告期末“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的餘額。

3、利潤分配預案與公司成長性的匹配情況

2018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795,185.57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了119.76%,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72,036.45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7.75%。公司正處於快速發展階段,經營規模不斷擴大,預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顧了股東的即期利益和長遠利益,體現了公司積極回報股東的原則,適應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上述現金分紅不會造成公司流動資金短缺,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有利於擴大公司股本規模,增強公司股票流動性,符合公司戰略規劃和發展預期。

二、獨立董事與監事會意見

1、獨立董事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在結合現有業務規模和穩定增長的實際情況下,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擬訂了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潤分配政策的要求,該預案符合公司實際情況,我們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並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2、監事會

監事會認為:本次利潤分配與公司發展成長相匹配,分配預案符合公司實際情況,未損害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未超過累計可分配利潤的範圍,符合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有利於公司的正常經營和健康發展。

同意本次董事會提出的2018年度利潤分配的預案,並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三、其他說明

1、2019年1月29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非公開發行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及《關於使用部分閒置配套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非公開發行“新餘LED照明配套組件項目”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最高額度不超過20,000萬元(含本數)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全部用於公司主業範圍內的經營活動;同意公司使用2018年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配套募集資金“義烏LED照明應用產品自動化生產項目”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最高額度不超過30,000萬元(含本數)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全部用於公司主業範圍內的經營活動。

2、在本預案披露前,公司嚴格控制內幕知情人的範圍,對相關內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嚴禁內幕交易的告知義務,防止內幕信息的洩露。

四、風險提示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意見,該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在分配預案實施前,如果公司總股本由於可轉債轉股、股份回購、股權激勵行權、再融資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發生變化,分配比例將按分派總額不變的原則相應調整。特向投資者提示以上風險。

五、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議;

2、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4月2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