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真的這樣嗎:保單超過兩年,保險公司就一定得賠?!

小番茄之前在 裡面提過。

在買保險這件事上,大部分想買但沒買的,都在糾能不能結理賠這個問題。

所以,這也就催生了不少投機的代理人,“投其所好”,你想聽啥子,我就說啥子,你害怕啥子,我就幫你解決啥子。

真的這樣嗎:保單超過兩年,保險公司就一定得賠?!

套路千萬條,誤導殺傷力最強就這一條:兩年不可抗辯條款。

因為現在工作壓力大,大部分人難免都有小毛病,像甲狀腺結節、乳腺增生、囊腫、三高、BMI大於29,這種都太常見了。

但是,常見歸常見,你不管買哪家保險公司的產品,都需要針對自己目前已有的健康狀況做健康告知。

如果有較嚴重的異常指標,很有可能就會面臨加費、除外部分責任、延期甚至拒保。

但是標準體就不一樣了,你如果什麼都沒有,不需要做進一步做檢查,那麼承保的週期自然就會縮短,代理人就省事兒了。

所以,不負責任的代理人,甚至都不問客戶的健康情況,在健康告知上一律勾“否”。

這樣對他來說,能最快速度簽單,省的麻煩你問你要檢查材料,還面臨後續各種對接時間成本。

更有甚者,客戶得過惡性腫瘤的,在絕大多數保險公司是直接會被拒保的情況下,居然敢讓客戶去隱瞞。

但如果你真的隱瞞,後續出險了面臨被保險公司拒賠的風險,等於說你的錢就白交了,但是最後卻沒能得到該有的保障。

如果真這樣的話,他能給你負責嗎?

這裡呢,小番茄再次牆裂推薦大家,不論是朋友、親戚、熟人介紹,街邊被搭訕認識的代理人或者經紀人。

簽字之前,都可以通過以下5個問題去最終考量一下這個人是否靠譜和專業。

當然了,那些年我們見過無數種保險套路。請繼續關注頭條號,番茄保,後面我們慢慢來說。

套路千萬條,但是有一條殺傷力最強。

那就是,被很多代理人拿去當免死金牌的:兩年不可抗辯條款。

這個條款,通常被他們解說成為:“只要保單超過兩年,保險公司就一定得賠我!”

真的這樣嗎:保單超過兩年,保險公司就一定得賠?!

在 小番茄教過大家一個快速認識一個事物的方法。

今天我們同樣可以使用這個方法來學習瞭解這個兩年不可抗辯條款。

什麼是:兩年不可抗辯條款?

用大白話來說,這個條款是被很多缺乏責任感的從業者錯誤地解讀為:只要保單超過兩年,保險公司就一定得賠我!

那它實際是什麼意思?

請上寶典:《保險法》第十六條 “兩年不可抗辯條款”

真的這樣嗎:保單超過兩年,保險公司就一定得賠?!

第十六條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

看到了嗎,這才是條款本尊全部面貌。

而很多代理人投其所好,拿著雞毛當令箭,只給你說了其中一句話。誤導你以為,只要保單超過兩年,保險公司就一定得賠。

不過話又說回來,能搬出這個條款誤導你的,都還算有點水平的,更有甚者,甚至讓客戶用“全殘”的標準去申報重大疾病理賠。

我在 裡面也說過。

永遠不要在利益面前考量人性,在買保險這件事情上,越是親近的人,越可能坑你。

所以,買保險這件事情,真的坑特別多。挑選合適的產品和找到靠譜專業的人同樣重要。

再說回來這個條款,這一條主要是約束了保險公司在兩年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但它絕對不是指,無論什麼情況,只要熬過兩年保險公司都賠你。

如果真是因為未如實告知涉及到後續理賠糾紛,那麼會相當麻煩。

在法律層面上,明知自己有病但故意不告知、沒仔細看條款所以未如實告知、被銷售人員誤導所以沒有告知的,基本無法作為法律可信的證據理由。

並且真的要使用這條條款去做判定也有非常嚴謹的分類,比如如果投保時未如實告知,但在兩年內出險。

這種就不適用兩年不可抗辯條款,保險公司有充分理由拒賠並解除合同,甚至保費都不退,頂多退還現金價值。

如果未如實告知的內容對承保或加費影響較大,保險公司通常也是拒賠並解除合同。比如已患二型糖尿病,但投保時未告知投保。2年後得癌症出險,保險公司通常直接拒賠。

所以,在 裡。


小番茄說到過對待所有客戶的態度都是:

請不要一上來就讓我推薦產品,麻煩先自我介紹一下,性別、年齡、健康情況以及家庭財務風險。

如果身體有一些問題,請老老實實告知的,作為專業的經紀人,會根據你的健康情況和預算開支幫你找到合適的產品,盡最大可能在你目前的健康情況下爭取最好的承保結果。

但是如果你不如實告知,拒絕配合告知健康情況,那這種客戶小番茄是絕對不接的。

真的這樣嗎:保單超過兩年,保險公司就一定得賠?!

順便也說一句,如果你非要這樣做。

後面出險涉及理賠,未如實告知的部分被保險公司發現,可能就是拒賠了。當然你也可以上法庭,只要你不嫌麻煩,不怕折騰個幾年打官司的話。


總結一下:

1.不要忘記買保險的初心,買保險是為了為未來發生的不可控風險兜底。不要抱任何僥倖心理,因為如果真的因為過失沒有如實告知,最後受傷害最多的,是你自己。

2.反覆說過,再囉嗦一次保險公司比你想象得監管嚴格,無論是大公司還是小公司,你的重疾保單都安全。國內選重疾險,品牌並不是你篩選的關前提,條款、責任是否全面、性價比、服務等才是關鍵。

3.以終為始,先弄清自己的健康、家庭財務狀況、未來風險缺口,以終為始地去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經紀人會做的理賠複議就是從專業的角度,和保險公司據理力爭,為客戶爭取利益最大化。買保險產品不是一錘子買賣,後面的服務也極其重要。

4.理清自己健康、財務情況、風險轉嫁需求和找到一位中立靠譜的經紀人,同樣重要。

寫完文章,小番茄就去去汗蒸了。

真的這樣嗎:保單超過兩年,保險公司就一定得賠?!

作者Kris,R&F創始成員,資深產品經理,保險經紀,金融碩士,簽約作者,美國運動協會私人健身教練,終身學習者。

閱讀更多,關注微信公眾號:「番茄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