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退房超時5分鐘收費20元?武漢一酒店稱:“不付費就要給好評”

退房超時5分鐘收費20元?武漢一酒店稱:“不付費就要給好評”

楚天都市報記者周萍英 攝影:楚天都市報記者劉中燦

踏春賞花,武漢“花城”帶來的遊客近日擠爆了各酒店客房。然而,一些外地來漢的遊客遇到尷尬:來早了要麼訂不到房,要麼加收半天或一天房費,退房時,各個酒店也規矩不一,有的中午12時,有的14時。

記者連續多日調查走訪發現,武漢各大酒店對於入住時間和退房時間,只有行業慣例而無統一標準。

投訴:

退房超時5分鐘,遊客遭遇收費和好評“二選一”

3月27日,來自廣東的楊先生入住速8酒店歡樂谷店,沒想到第二天卻發生不快。次日中午12時許,聽到房間服務員敲門提醒退房時間將到,他開始一邊處理工作一邊收拾。

退房超时5分钟收费20元?武汉一酒店称:“不付费就要给好评”

“全國到處跑,住了不少酒店,半個小時內免費,所以我也不著急。”等他下樓時已是12時20分。

“超時收費20元。最遲12點15分退房,你超過了5分鐘。”心裡有點不悅的楊先生不由跟服務員理論:“哪有這樣的規矩?”“不交費也可以,那就給我們好評。”

一聽這話,楊先生更是心裡堵得慌,他對記者投訴:“我不在乎這20元錢,但不給錢就要好評,這樣的服務態度讓武漢服務業形象大打折扣。”

探訪:

6時前入住多收一天房費,退房時間大多12時

退房時間有爭議,入住時間同樣讓人困惑。老家十堰、在浙江金華工作的劉先生,長期在湖北與金華之間奔波。他最常坐的是一趟凌晨4:22到武昌的直達列車。

對清晨住酒店已經很有經驗的他娓娓道來:“民宿房間少,要下午兩點後才有房。經濟型酒店大多6點前要加收費用。高星級酒店同樣難住進去。每次都很頭疼。”他提出:“酒店入住時間是否也能根據情況變一變?畢竟我根本住不到半天時間。”

對此,4月1日、2日清晨4:30-7時,記者對武漢三鎮多家酒店進行了探訪。

退房超时5分钟收费20元?武汉一酒店称:“不付费就要给好评”

在城市便捷酒店東亭店和歡樂谷店,前臺均明確告訴記者:“6點前入住到當日中午12點算一天。要不就等8點之後會有房間空出來正常入住。”就是說,6點前入住要增收一天房費。

漢口黃浦路上的中原國際大酒店、速8酒店歡樂谷店、7天、漢庭酒店等經濟型連鎖酒店均採用同一規則。

高星級酒店入住是否更為便利?記者採訪發現並非如此。一家酒店住房部客服人員表示,該店入住時間最早為下午兩點,早上6點入住沒有房間,退房時間為12點。徐東大街上的光明萬麗酒店則實行12點到12點制。而光谷凱悅酒店則稱:中午12點前入住算半天,規定12點退房,只有高級會員才享受延時退房福利。

說法:

市場行為不便規範,自定規則不違法

對楊先生反映的情況,記者在速8酒店歡樂谷店經理趙女士處得到核實。她說:“我們一直按照超時一小時20元收費。服務員要求給好評,可能是言語不當。”

經營連鎖酒店多年的劉經理告訴記者:連鎖酒店通過電腦系統統一管理,6時後電腦自動計為第二個營業日,這是行業慣例。但大多酒店會根據當天入住情況彈性處理。針對會員,會增加早餐、免押金、免費洗衣房等增值服務。延時退房服務也是針對會員增值服務中的一項。這樣制定規則,一是為了留出清理房間的時間,二是最大程度提高房間使用率。

湖北旅遊飯店業內人士王健則指出:目前各酒店的入住、退房時間等,國內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行業規定,但我國大多參照國外酒店的管理模式,約定俗成了一些行業慣例。

能否制定統一規定?武漢市工商局一負責人稱:酒店業是市場化的行業,政府不可能對具體的入住時間、退房時間作硬性規定。如果真執行統一規定,對行業不利,對顧客也不好。這種慣例是符合酒店業行業特點的,也是對酒店服務的規範。

那麼,提前入住和延時退房增收房費是否合理?國浩(武漢)律師事務所王貝律師認為: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客人一旦入住則視為認可約定,並不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但是,酒店應在顯眼的位置明確標示或前臺明確告知,消費者可全面瞭解酒店規則後再選擇是否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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