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公款吃喝、私车公养...驻马店3名干部被纪委通报处分!

2019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驻马店市纪委通报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西平县重渠乡党委原委员、李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志勇公款吃喝等问题。

2015年至2016年,李志勇在担任重渠乡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违规支出就餐费21.4万余元。同时,李志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李志勇被撤销重渠乡党委委员、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职务。

2、平舆县万冢镇三桥小学原校长朱卫东私车公养等问题。

朱卫东在任三桥小学校长期间,2014年9月将私家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1180元在三桥小学入帐报销;2014年12月将个人购物3000元费用在三桥小学入帐报销;2015年11月将私家车交通违章罚款100元在三桥小学入帐报销。2019年2月,朱卫东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上蔡县杨集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张中山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3年12月至2016年4月,张中山在负责杨集镇“双违”整治综合执法队工作期间,以工作误餐的名义,用办公经费违规向其本人及综合执法队其他7名人员发放补贴共计48550元。2019年2月,张中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守住党员干部底线,

真诚地为人民服务。

难道这些你们都忘了?

好好反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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