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外籍人士在香港機場非法帶彈殼,捕了

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干犯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

十萬元及監禁十四年。

據香港警方消息,警方接到報案,指機場發現有外籍人士的行李內有七枚懷疑彈殼。

經初步現場調查,該外籍人士涉嫌無牌管有彈藥被捕。警員檢走了此七枚懷疑彈殼作調查,案件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該外籍人士已被暫控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案件將於今天(22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於街頭拾走彈殼。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干犯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四年。

外籍人士在香港机场非法带弹壳,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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