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特一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特一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股票代碼:002728 股票簡稱:特一藥業 公告編號:2019-055

債券代碼:128025 債券簡稱:特一轉債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一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11月28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擬將公司2019年度財務審計機構變更為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大信事務所”)。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根據2019年公司實際業務情況和市場情況等與審計機構協商確定審計費用。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說明

經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原聘請了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瑞華事務所”)為公司2019年度財務審計機構,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瑞華事務所已連續為我公司提供審計服務多年,在執業過程中堅持獨立審計原則,客觀、公正、公允地為公司提供了優質的審計服務,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項審計相關工作,切實履行了審計機構應盡的職責,從專業角度維護了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現根據公司戰略發展需要,經雙方事前溝通和協商,瑞華事務所不再擔任公司審計機構。經公司謹慎研究,以及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提議,擬聘請具備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19年度財務審計機構,聘期一年。

公司已就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事項與瑞華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事先溝通,徵得了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的理解和支持,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知悉本事項並確認無異議,公司對其多年來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務表示由衷的感謝。

二、擬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情況

公司名稱: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08590611484C

企業類型:特殊普通合夥企業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6日

執行事務合夥人:吳衛星、胡詠華

主要經營場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1號學院國際大廈1504室

經營範圍: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辦理企業合併、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報告;基本建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代理記賬;會計諮詢、稅務諮詢、管理諮詢、會計培訓;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業務。(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具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以及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能夠獨立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審計,滿足公司財務審計工作的要求。

三、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履行的程序說明

1、公司已與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就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事項進行了溝通,並徵得其理解和支持。

2、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大信事務所進行了審查,認為大信事務所具備審計的專業能力和資質,能夠滿足公司年度審計要求,同意向董事會提議由大信事務所為公司提供2019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服務。

3、公司於2019年11月28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及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同意變更大信事務所為公司 2019 年度審計機構。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4、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四、獨立董事的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事前認可意見:經審閱相關議案材料,獨立董事認為: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備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能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審計服務,滿足公司2019年度審計工作的要求,公司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項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綜上,我們同意將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進行審議。

獨立意見:經核查,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執業資格,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能夠為公司提供真實、公允的審計服務, 滿足公司2019年度審計工作的要求。本次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項符合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是基於公司實際發展的合理變更。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請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9年度財務審計機構,並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五、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相關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和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請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9年度財務審計機構。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公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事前認可意見;

4、獨立董事關於公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特一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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