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 從不信到自願

從不信到自願

武隆區:出庭公訴網絡詐騙案

“我自願認罪認罰,請求從寬處理。”11月16日,被告人駱某在認罪認罰具結書上簽字,原本計劃兩天的庭審,一天審理完畢。至此,這起特大跨國電信網絡詐騙案的145名被告人全部認罪認罰。

2018年5月,重慶市武隆區檢察院受理了渝北區、武隆區公安機關共同提請批捕的這起電信網絡詐騙案。同年10月25日,該案移送審查起訴後,6個辦案組分赴12個看守所提訊115名犯罪嫌疑人,並依法訊問直訴的30名犯罪嫌疑人,召開案件專題研討會6場次。經過38天的努力,將145名被告人全部提起公訴。

據介紹,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19日,被告人黃某先後在福建省龍巖市、雲南省河口縣和越南老街省召集200餘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黃某通過技術人員王某租用的服務器和域名啟用假冒的貸款網站,將多個App平臺和公民個人信息分發給各組,再由組長分發給組員。組員中的“拉手”冒充貸款公司工作人員撥打被害人電話騙取信任,確定被害人有貸款意向時推送給“槍手”,由“槍手”將假冒的貸款網站發送給被害人,讓其註冊真實身份信息,並告知被害人該貸款公司與網商等合作關係,以需要包裝費、流水費、保證金等為名,讓被害人掃描“槍手”提供的二維碼並付款。經查實,該詐騙集團假冒的貸款網站中註冊人數多達8萬餘人,僅僅是從北京某貿易有限公司調取的電子數據就可以發現,該詐騙集團騙取人民幣1600餘萬元。

“該案主犯黃某自願簽下認罪認罰具結書,沒有驚心動魄,沒有刀光劍影。”承辦檢察官徐瓊介紹,通過釋法說理、耐心勸導,黃某帶頭認罪認罰。檢察官根據其供述深挖犯罪事實,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法律監督效果良好。

徐瓊說,在辦案過程中,有少數犯罪嫌疑人抱著僥倖心理,以“不知情”為自己開脫。“什麼認罪認罰從寬,我不信你們這套。”犯罪嫌疑人簡某到案後拒不認罪。承辦檢察官先後4次到看守所提訊,給他擺事實、講證據,但簡某不為所動。該案提起公訴後,簡某意識到自己的罪行難逃法律制裁,遂於今年2月、4月先後兩次主動要求認罪認罰。在庭審中,簡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我們堅持少捕慎捕、證據裁判原則,強化偵查活動監督,確保案件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徐瓊表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優化了司法資源配置,實現了公正與效率相統一。

在辦理該案過程中,該院嚴格執行“三集中”工作機制,提前介入,採取公安機關集中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集中提起公訴、法院集中開庭審理,實現偵訴審流轉緊密銜接,辦案全流程提速增效。

(本報通訊員 張夢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