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 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明起施行:研製生產流通嚴格管理,保證可追溯

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對藥品研製、生產、流通環節予以嚴格管理。規定從事藥品研製,應當遵循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範、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保障藥品研製全過程持續符合法定要求。規定持有人應當建立藥品質量保證體系,嚴格藥品上市放行。持有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全面評估、驗證變更事項對藥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的影響。同時要求持有人應當建立並實施追溯制度,保證藥品可追溯。 此外,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對藥品上市後管理也提出了明確要求。規定建立年度報告制度,持有人每年將藥品生產銷售、上市後研究、風險管理等情況按照規定向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同時持有人應當主動開展藥品上市後研究,對藥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進行進一步確證,對已識別風險的藥品及時採取風險控制措施。給用藥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據悉,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從明天開始施行。(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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