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兩千年中華社會穩定機制雖不完美,但強力中央集權為繁榮提供保證

從控制論角度看,一個社會大系統要實行全面強控制,必須有兩個條件:

及時下達中央號令和及時收集各地情況的信息傳遞系統,並建立一個實行強控制的執行網絡;系統的實際狀態偏離平衡時,控制中樞要做出靈活而又及時的反應,實行調節和控制。

中國封建社會依靠強大的官僚網,制定嚴格的戶籍、土地調查登記和管理制度,實現了上述第一條。為了實現上述第二個條件,中央權力控制下的官僚機器在那些帶有立國性質的大政上,保持著相對穩定,同時又推行著靈活的政策,以便隨時調整經濟、政治、意識形態三結構中的偏離。

兩千年中華社會穩定機制雖不完美,但強力中央集權為繁榮提供保證

中國封建王朝以農業立國,“舉本業而抑末利”是“理國之道”。為了實行對經濟結構的強控制,推行重農桑、招徠農戶的基本政策,就必須建立強大的信息和控制系統。那麼歷代封建王朝是依靠什麼對社會進行強有力的控制呢?

早在秦漢時代,這一系統就相當完備了。中國封建社會的戶籍、地籍調查制度推行之長久和有效,是世界其他封建國家所沒有的。這一制度保證了封建統一大國必須掌握的重要信息,能定期地完整地彙集到中央機構,中央能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制定相應的政策,調節不利於統治的因素。

兩千年中華社會穩定機制雖不完美,但強力中央集權為繁榮提供保證

戶籍制度同時又是穩定社會和對農民實行強控制與經濟剝削的手段。這樣,從中央到地方(州、縣),從基層行政管理組織(如鄉、亭、裡),到家庭,甚至到每個勞動力,都置於官僚機構的嚴密控制之下。國家掌握每個人的情況細緻到如此程度,如隋代“貌閱”和唐代的“團貌”,規定了地方官吏不僅要每年掌握人口、土地的數量,而且必須檢閱人丁的形貌,防止低報年齡及偽報老病的情況發生。

唐律中規定了農村基層管理者“里正”每年都要調查本地土地農戶情況,校勘造簿。失職者要依法處置。農民使土地荒蕪也算犯法。甚至對農民在永業田上種作植物也規定得非常具體,“依田令、戶內永業田,課植桑五十棵以上,榆棗各十棵以上。”農民不能自由遷居,法律不允許課戶逃亡。

兩千年中華社會穩定機制雖不完美,但強力中央集權為繁榮提供保證

宋朝初年,每年春正月下勸農詔,對新墾土地實行暫不加稅的政策。擴大墾地、增殖戶口,成為考核地方官吏的重要內容。國家還派農業技師在農忙時指導農民的農業生產。

用國家政權力量對偏離適應態做出有力的調節,不僅僅反映在農業問題上,在關係到人們生活生產最基礎的土地上也是如此。土地究竟可不可以買賣?實際上是可以買賣,也不可以買賣,但關鍵是看土地買賣會不會使系統偏離平衡。

兩千年中華社會穩定機制雖不完美,但強力中央集權為繁榮提供保證

土地買賣可以造成田產的流動,防止人身依附關係的加強,是地主經濟的重要特點,我國自商鞅變法開始,從原則上來講土地是可以自由買賣的。

但是,另一方面,土地的自由買賣又是地主兼併土地與國家爭奪農戶的重要途徑。如果過分偏離平衡,國家不控制土地的買賣,便會危及自身穩定時,它就要頒佈法令禁止之。因此,封建大國往往要根據具體情況,一會兒放鬆對土地買賣的限制,一會兒又頒佈禁止土地買賣的政策法令。

兩千年中華社會穩定機制雖不完美,但強力中央集權為繁榮提供保證

對待商業也是這樣。跨地域的龐大官僚機構的存在,必須依靠一定的貨幣流通。但商業過分發展對地主經濟又是有害的。因此出現了這種情況:一方面允許商人活動,稱國家不與民爭利;另一方面在商業過於發展時又要抑商。

漢初實行無為而治政策時,出現了很多大商人,如卓氏、程鄭、孔氏、刁閒、師史、任氏、無鹽氏、諸田、杜氏等,都富比王侯,“大者傾郡,中者傾縣,下者傾鄉里”的商人“不可勝數”。出現了“農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繡文不如倚市門”的局面,讓這種情況放任自流,使之發展下去,是危險的。漢武帝時,就開始實行鹽鐵專賣、收回造幣權和沒收大商人的財產等政策。國家控制對商業發展有著巨大的影響。

兩千年中華社會穩定機制雖不完美,但強力中央集權為繁榮提供保證

對意識形態結構和政治結構的強控制,也是維持脆性平衡的一個重要方面。中國封建社會中大多數封建王朝是由地主階級知識分子參政執行行政管理的,思想控制也很嚴。不讀詩書,就意味著排除仕途之外,同時儒家思想是不容動搖和懷疑的。

從漢代起國家就開始的編書修史,以及明清的燒禁書、興文字獄,這些都是對意識形態強控制的手段。秦代460個文人因文字而嫁禍被坑殺。漢代司馬遷的外甥楊惲,因為給友人信中發了點牢騷,表示自己沒當官可不受朝廷的約束,就被漢宣帝處以腰斬之刑。明初朱元璋大興文字獄。清代在公元1778~1782年的五年間文字獄就有近40起,乾隆在大興文字獄的同時,還著手編《四庫全書》,歷時十年收書3457種,但根據《查辦違礙書籍條規》銷燬禁絕的書就達2400種。

兩千年中華社會穩定機制雖不完美,但強力中央集權為繁榮提供保證

編書是為了加強思想控制,維護一體化,而燒書也是為了消除有可能危及封建統治的思想傾向。一手編書,一手燒書,充分表現了強控制保持適應態的控制手法。

強控制還特別表現在充分利用宗法制度的方法上。家族家庭對人的行為控制是無形的但又是最直接的約束。



兩千年中華社會穩定機制雖不完美,但強力中央集權為繁榮提供保證

歷代封建統治者對旌表孝子烈女節婦是不遺餘力的。人們對封建家長的忤逆,往往意味著殺身之禍。中國曆來有利用家庭和輿論來控制人們言行的傳統。中國近現代史上,不少知識分子反封建的第一個舉動就是從封建家庭中逃出來,掙脫封建倫理的約束。

由於中國封建社會利用宗法制實行強控制,所以能夠在分散的小農經濟的基礎上造就封建王朝鼎盛時期的高度繁榮。在人類歷史上,繼羅馬奴隸制超級大國造就的古代社會盛大文明之後,中國造就到了中古時代的最高文明成就。

兩千年中華社會穩定機制雖不完美,但強力中央集權為繁榮提供保證

農民是封建社會的生產者,財富的創造者。但小農經濟又使得農民創造的物質財富,分散在廣大的缺乏聯繫的地區裡,並很快被普遍貧困的社會經濟所吸乾。

確實,封建的中央集權強制曾帶來了古代中國的高度繁榮,但它同時也使這種社會結構廕庇在一種歷史的陰影之中。它一個不斷髮展的活生生的社會結構固化了,使中國封建社會沉浸在一種爛熟的文明中而失去了對新生活方式的追求。

兩千年中華社會穩定機制雖不完美,但強力中央集權為繁榮提供保證

中國封建社會的強控制,是形成超穩定系統的重要機制,它保持原有社會結構中三個子系統的高度協調,並強力扼殺一切新因素。這是造成這個封建社會停滯的第一重要環節。

但從另一方面來說,如果沒有這個封建宗法一體化結構對社會實行強控制,那就不會有我國高度發達的古代文明。因為繁榮是要付出代價的。一個可以不斷改進自己的社會結構,哪怕它不那麼十全十美,甚至有重大的毛病,也比一個看來沒有毛病,但不能改進自己、不能進步的社會優越。這也許就是歷史給我們的啟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