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幹部對待憲法,要有三個態度


滕德銀

12月4日,是我國第六個國家憲法日。今年"憲法宣傳週"的主題是"弘揚憲法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也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12月5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筆者覺得:幹部對待憲法,要有三個態度。

幹部對待憲法,要有底線意識。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任何違背憲法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這是一條不能觸碰的底線。沒有底線意識,或許就會做出一些違背憲法的事情來。因此,底線意識,是幹部對待憲法的一個思想前提。

幹部對待憲法,要有示範行為。何為示範?就是要帶頭學習憲法,帶頭遵守憲法,帶頭維護憲法。特別是在制定一些重大決策,或者是在制定一些地方性的法律法規、制度的時候,更應該以堅持憲法至上的理念。在工作中,當然也要唯憲法"馬首是瞻"。

幹部對待憲法,要大力宣傳。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治國理政必須最終要僅僅依靠法律來實施。而憲法,就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母法"。因此,帶頭學習和宣傳憲法的精神,是每一名幹部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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