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關注丨原蘆溪縣委常委劉宗萍受賄罪、貪汙罪一案開庭審理

關注丨原蘆溪縣委常委劉宗萍受賄罪、貪汙罪一案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


12月6日,由萍鄉市湘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原蘆溪縣委常委劉宗萍受賄罪、貪汙罪一案一審開庭審理,湘東區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出庭支持公訴。


關注丨原蘆溪縣委常委劉宗萍受賄罪、貪汙罪一案開庭審理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案情回顧


關注丨原蘆溪縣委常委劉宗萍受賄罪、貪汙罪一案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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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系萍鄉市監察委員會移送,

並經萍鄉市檢察院指定管轄。

湘東區檢察院

在該案調查階段即指派檢察人員

提前介入引導取證。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

湘東區檢察院迅速啟動

職務犯罪案件快速辦理機制,

成立辦案專班,

通過“辦審查邊補證”的方式,

提升案件辦理質效,

並對該案適用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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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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