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四屆呼倫貝爾市委第五輪巡察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21日,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組對市工信局等9家單位黨組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進行了全面評估,結合日常監督情況,評定9家單位黨組織整改工作為合格,按照《呼倫貝爾市委巡察整改督查辦法》的規定,現將巡察整改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廣大黨員幹部、群眾監督。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針對履行黨的建設主體責任不全面問題,制定並實施《黨組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實施辦法》《黨組2019年黨的建設工作要點》《黨組對機關基層黨組織工作督導檢查實施方案》。針對貫徹落實市委決策部署不夠有力問題,組建推進傳統產業、新興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機構,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針對選人用人程序不規範問題,制定《市工信局外聘人員管理辦法(試行)》,解聘外聘人員3名。針對財務管理不嚴問題,129140元固定資產入賬,清退違規發放津補貼21800元、報銷差旅費10882元,對未取得發票入賬的完備票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針對黨組把控民生工作力度不夠強問題,組織開展“以民為本”主題活動和“共創文明城服務農民工公益法律服務行動”,加大法律援助服務力度,多渠道宣傳維權知識。針對選人用人不規範問題,調整局機關、4個局屬事業單位環節幹部及7個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針對工作紀律鬆散,日常監督管理不嚴問題,印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服務窗口管理暫行辦法》。針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清退違規報銷電話費21329.15元、考務費8390元,補繳稅款3501.42元。針對監管不力問題,制定《市就業服務局政府招標採購管理制度》,規範招標採購行為,開通家政項目平臺。

內蒙古呼倫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黨組針對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力問題,撤銷對《環投公司人員錄用方案》和《環投公司機構設置及薪酬分配管理辦法》的批覆,清理長期往來款項140303.57元,清退違規發放補貼596200元,完成3554400元資產移交,封存超標車輛。針對監督不嚴、機關紀律渙散問題,通報批評10人。針對選人用人不嚴格、程序不規範問題,清退違規選派參公人員薪酬258128.13元,混崗人員全部返崗。針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徹底問題,清退非執法人員服裝費20425元、違規報銷費12595元。針對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嚴問題,完成21220元固定資產賬目登記。

市政務服務局黨組針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重大決策部署存在差距問題,開通在線專家的入庫、考核和監督管理通道;增設“遠程異地”專用評標室,實現“遠程異地”評標;開通信用平臺監督管理通道;由採購人代表和採購人隨機抽取的評審專家共同組成詢價小組。針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問題,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制定《網站信息發佈管理制度》《微信平臺管理制度》。針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不紮實問題,配備專職黨務幹部;設立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

呼倫貝爾林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針對打造綜合性林業產業集團缺少謀劃問題,制定《五年發展規劃(2019年—2023年)》,完成保障性苗圃建設機井8眼、井房8座,架設網圍欄15600米,苗木栽植1010畝;完成烏奴耳林業局天然林資源保護二期工程補植補造項目的林地清理、整地、苗木運輸、栽植5000畝。針對企業創效能力弱問題,推進呼倫貝爾市林業局保障性苗圃、呼倫貝爾林業集團種苗繁育基地、巴林林業局中心苗圃建設,繁育幼苗12畝,栽植苗木99.18萬株,出售苗木94.66萬株;制定《人工栽植榛子林補植補造方案》。針對財經紀律、法律法規意識不強問題,擠佔的建設項目資金和挪用林業成品油補貼專項資金已歸還資金原渠道,並對責任人進行約談。

市交通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針對公交公司至今未運營、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能力不足等問題,完成對政府印刷廠的清產核資審計工作;對原呼倫貝爾市公共汽車有限責任公司的資產開展清算;將呼倫貝爾公路PPP項目建設資金投入轉為公路專項債券。針對違反財務相關制度問題,清退違規報銷費用。針對履行主體責任缺失問題,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修訂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8項制度。

呼倫貝爾文化旅遊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針對“四個主體”定位作用發揮不充分問題,經協調,中國鐵路總公司同意哈鐵集團開行呼倫貝爾草原森林旅遊專列,目前列車車體基本改造完畢。針對項目推動力度不大問題,與鼎盛華泰實業有限公司就蒙古之源·蒙兀室韋運營工作進行積極對接,參與景區運營管理。針對機構變動和人員調整過於頻繁隨意、選人用人程序不規範問題,制定《集團內部競聘管理辦法》《集團選人用人管理制度》,加大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力度。

呼倫貝爾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針對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嚴格問題,修訂完善《黨委工作制度彙編》;設立黨政辦;落實黨委研究是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前置程序的要求,執行主持人末位表態制。針對黨費收繳和使用不規範問題,開展黨費收繳工作專題培訓,補交黨費6151.51元。針對招待費用支出過大、專項經費管理不嚴格、未按規定使用專項資金等問題,清退招待用酒和土特產費用151800元,核銷汽油款37400元歸還資金原渠道,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

市中小企業投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黨委針對貫徹重大決策部署主動性不強問題,下調公司擔保費收費比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為75家企業提供71020萬元擔保,降低融資成本393餘萬元。針對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問題,把黨建工作納入各部門績效考核;修訂《黨建工作督查制度》等27項制度;設立婦聯,選舉產生第一屆婦聯委員會。針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清退違規發放津補貼103490元,退稅137362.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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