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 嚴厲打擊“炒豬團”!農業農村部:舉報有獎

近期,關於“炒豬”牟利的新聞不斷傳出,甚至有媒體報道稱一些不法商人採用了跨省偷運、暴利“炒豬”、惡意投放非瘟有毒餌料等行為牟取暴利。

12月17日,在農業農村部11月份生豬生產形勢舉行發佈會上,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二級巡視員王俊勳正面回應了這一問題。

“最近一些媒體報道在個別地方出現這種‘炒豬團’,據我們瞭解是通過一些團伙向養殖場戶投放丟棄的死豬,然後製造和傳播養殖場發生疫情的輿論,從而誘使養殖場戶出現恐慌性拋售,再大幅壓低生豬的價格,從而達到‘炒豬’牟利。上述‘炒豬’行為涉嫌違反《動物防疫法》,嚴重影響非洲豬瘟防控工作正常開展,嚴重破壞生豬生產秩序,嚴重損害養殖者的合法權益。”王俊勳說。

對此,王俊勳介紹,農業農村部印發了《關於打擊和防範“炒豬”行為 保障生豬養殖業生產安全的通知》。《通知》明確要求:一是強化疫情排查。加大對運輸、丟棄病死豬等行為的排查力度,發現疑似非洲豬瘟症狀的,要立即採取控制措施,規範做好病死豬的處置。二是加強聯防聯控。充分發揮本地區非洲豬瘟防控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對打擊和防範“炒豬”行為實施集中統一指揮,強化動物防疫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嚴厲打擊“炒豬”行為。同時,對於發現涉黑涉惡線索的,及時向當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移交。

此外,農業農村部已印發了《非洲豬瘟疫情有獎舉報暫行辦法》,鼓勵媒體、單位和個人通過非洲豬瘟疫情有獎舉報熱線等渠道,舉報有關“炒豬”線索;指導有關行業協會、學會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團結廣大養殖場戶共同防範、及時舉報“炒豬”行為,形成社會的共治合力。

今年7月,農業農村部發布上述《通知》,並於今年11月18日發佈《非洲豬瘟疫情有獎舉報暫行辦法》。相關辦法指出,社會公眾舉報故意丟棄死豬並製造和傳播養殖場(戶)發生疫情輿論,藉機大幅壓低價格收購生豬等方式從事“炒豬”牟取暴利的,經查證舉報屬實給予相應獎勵。獎勵標準為,農業農村部給予舉報人每次3000—10000元(稅前)不等的獎勵。舉報為防控非洲豬瘟作出特別重大貢獻的,可一次性給予舉報人高於前款規定標準並不超過30000元(稅前)的獎勵。 同時要求,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應當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不得洩露舉報人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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