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 涉暴被捕,香港17名反對派區議員或失資格

今天(1月1日)是香港新一屆區議員履新的日子。據港媒報道,北角城市花園區議員仇栩欣此前被預約拘捕,昨天(12月31日)到警署受查,被控襲警,案件將於本月14日在東區法院提訊。“修例風波”至今,加上仇栩欣,至少有17名反對派候任區議員,因參與非法集結或涉街頭暴力等不同罪名被拘捕。他們若被起訴且判處最高刑罰,將喪失區議會資格。


涉暴被捕,香港17名反對派區議員或失資格

仇栩欣

據《文匯報》等媒體報道,依照香港《區議會條例》,區議員被判監3個月或以上,將會失去議員資格。仇栩欣因涉嫌襲警被捕,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條“意圖犯罪而襲擊或襲警等”,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2年;除襲警外,該條款也適用“阻差辦公”,過去數月已有不少現任或候任區議員因阻差辦公被捕,如沙田翠田區的許銳宇、中環區的許智峰等。

涉暴被捕,香港17名反對派區議員或失資格

許智峰

許銳宇被控在去年7月14日涉嫌阻差辦公被捕,同樣觸犯《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條。許智峰9月15日被捕,涉嫌阻差辦公。沙田鞍泰的鄭仲恆、大埔頌汀的文念志、大埔林村谷的陳振哲則被控在11月2日涉嫌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11月11日,觀塘中心的梁翊婷、翠屏的洪駿軒在商場內直播時,以涉嫌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被捕。

根據香港《公安條例》第18條“非法集結”,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5年。沙田的趙柱幫、黃學禮、黃浩鋒,觀塘的莫建成,屯門的曾錦榮,南區的羅健熙等,作為反對派區議員,去年曾在示威衝突現場涉非法集結被捕。

阻差辦公和非法集結是最易被控的罪行之一,但也有新任區議員被控以其他罪名。沙田的李世鴻在9月1日被控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即《公安條例》第17B條“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最高可判監12個月;同一天,中西區的葉錦龍被警方拘捕,涉嫌刑事毀壞及襲警;刑事毀壞即《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毀或損壞財產”,如不涉及縱火,最高可判監禁10年。

涉暴被捕,香港17名反對派區議員或失資格

另外,反對派的立法會議員朱凱迪、陳志全、梁耀忠、範國威、林卓廷、區諾軒、郭家麒,已在11月8日被警方預約拘捕,其中梁、林二人在區議會選舉中當選。這7人涉嫌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條“干預議員、立法會人員或證人”,最高可判處監禁12個月。值得一提的是,香港終審法院上月已拒絕區諾軒、範國威就選舉呈請批出上訴許可,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席;兩人須在本月6日前搬離立法會大樓。


記者:北京日報客戶端特派香港報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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