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婆婆給我帶孩子,一個4歲一個6歲,每個月我給她500塊錢多不多?

三更青岑


給你一個參照好了。我是一個二線城市工薪階層,我和老婆每月工資加起來1.5萬。老婆快生孩子的時候為了方便照顧,我們搬去和我爸媽一起住。從我老婆懷孕最後三個月開始直到孩子6歲幼兒園畢業,家裡的家務,買菜,做飯,白天照顧孩子,接送,幾乎都是我媽包辦的,晚上我們下班到家以後孩子的一切事務我們自己處理。在和我爸媽同住的這幾年裡,家裡的一切固定開銷,包括水電煤,平時的日用品,孩子的衣服,尿布,奶粉,學費,興趣班等等一切開銷都是我們自己出。另外每月給我媽1000塊,說是買菜錢,孩子週歲左右我老婆主動提出加到2000。

如果按題主所說,除每月給婆婆500,其他一切開銷都自己來的話,那倒還算合理。如果只是把孩子往老的那一丟啥都不管,那對不起,你就是個白眼兒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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