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一個女的嫁了一家後來又嫁一家,不到三個月說又不同意怎麼辦?

Ms16


這個現實生活中有,我婆婆娘家的哥哥兩個女兒都是這樣的人!

大女兒帶個私生子嫁入男家不到一年生了個男孩又離,離了又嫁,到最後帶著小孩住在孃家!

第二個女兒三十好幾了雖然沒結過婚,找個對象結婚了,不到三個月又離婚了,好象把婚姻當兒戲一樣,誰還管再娶她們!誰娶誰倒黴!!


阿英心不壞


還嫁上癮了呢?這還了得!嫁到第二家三個月後,又不同意了。怎麼辦?我看,這麼辦:

一,先讓她表明不同意的具體原因,以便對症下藥。畢竟已嫁了兩家了,看來這兩家都有共同的讓她不願意的原因。因為,一個人的心中偶像的賞識標準,一般是不會輕易改變的。到底是嫌男方家境呢?還是和公婆不和呢?再就是:老公的脾氣性格、言行舉止、愛好特長、及掙錢的能力和進錢的數額……等。


你徹底瞭解清楚、她心中所想後,開導她,幫助她擁有一個正確健康的觀點。若是她丈夫存在影響夫妻感情的錯誤時,你要妥善合理的幫她出謀劃策。使她更能全方位的和老公溝通改善!達到共識,使她逐漸接受他!

二,假若,她存有騙婚的動機,那麼,你要針鋒相對的毫不客氣的、給她指出問題的嚴重性!危害性!讓她明白,不要貪戀別人的錢財,以免觸犯法律!並給她舉真實案倒加以引導,別誤入歧途越陷越深。促使她立刻懸崖勒馬,回頭是岸!經你用心、耐心的規勸誘引下,使她如夢方醒,改過自新、並且,珍惜當今!


三,假若,雙方協商同意後,離婚了。那麼,你儘量阻止她、連續再婚的念頭!閉門思過,清醒一段時間再做具體打算。一般都是越亂越忙、越忙越出錯!所以,經過一段時間,思維意識徹底清醒捋順後。幫她擇偶定位到、一個正確明智的審視標準:

1,以不圖利為原則。

2,以品德好為準則。

3,以脾氣性格相投 三觀趣向相似為基本要領。

4,以互愛廝守 、相互信任、永不背叛為宗旨。

5,以勤勞努力、勤儉節約、積極進取、熱愛生活為衡量的依據。

相信,通過你的付出和努力,一定會幫她樹立起正確的人生觀、愛情觀,讓她找到自已的位置。在愛情大道上,共同祝福她:早日尋到幸福長久的另一半!


以上幾條見議,希望能幫到你,同時,也希望能幫助到你親戚或者你的朋友。更希望在評論區,提出您的想法和建議。我願傾心竭力為您,和廣大朋友們答疑解惑!謝謝!


茅廬幽靜


業障。

由不得自己做主,如圖牆頭草、水上泡。所謂的心猿意馬,就是這樣。

也不能說人家,大家都差不多,可能沒有在婚姻大事上面犯過這樣的糊塗罷了,但是在其他上面,你能說你沒有這樣的朝三暮四過嗎?

她不過是腰間盤突出了一點而已、陳獨秀了一點而已。

有啥大驚小怪的?


八月露水


這個女人心理不成熟,沒有定性,婚姻不是兒戲,她以為這是辦家家酒啊?好玩?簡直是開國際玩笑。

這是一種對婚姻極度不嚴肅認真的態度,她是要吃大虧的,這山望倒那山高,那一輩子都在結婚離婚中度過,名譽沒有了,只落到成為一個笑話。

再一個就是騙婚,騙一家又一家,騙錢,這種人更不是玩意,更被人瞧不起,做一個正正經經的工作吧,不要被人唾棄。


秋實66227939560


這樣的現象,現在的社會可以說是比較普遍了。因為筆者身邊就有幾個這樣的例子,至於原因呢,有很多,有的是因為彩禮,有的是因為家庭和社會施加的壓力,還有就是雙方的性格。

坦白說,筆者見過很多很多就是當代年輕人,他們生活幾乎都不能自理,尤其是當代的女性,如果讓筆者去分析,覺得至少需要1萬字,可能都還不夠,那就長話短說吧。婚姻本來就是一個漫長的人生過程,在沒有充分的去了解一個人和對方的家庭的時候,千萬千萬不要結婚,因為有很多問題都是結婚後需要面對的,嫁了個媽寶男,娶了個少奶奶,對誰都不公平,所以在結婚之前一定要有充分的心理準備和成熟的判斷能力,這樣才能防患於未然。


古城飛魚


多大了??基本看來這人心理上還沒有完全成熟,人生觀價值觀,也還沒有徹底的形成。至少她還做不到對自己和對他人負責,缺少起碼的生活態度。如果是以錢財為目的,有騙婚的嫌疑。這種人的生活裡就是缺少教訓,否則以後還會如此,永遠長不大。。


小帥鍋國


有可能是婚騙,舊社會叫仙人跳,

不要被表面的溫柔賢慧衝昏了頭腦,

只要多多瞭解,細細觀察,不要衝動,控制好自己,

錢,是這種女人的第一目標,

所以把錢管好,別被迷惑……

如遇情況不妙,該報警的別含糊,



猛禽950


這種人叫三倒湯,沒有主心骨,安定不了心,

就好似街邊,村頭,上跑的野狗群。看誰毛色對眼,跟順走。

她跟那個男孑也談不上感情,喜愛。一包爆米花跟著跑的人,滿頭糊塗腦子,讓她回答你到底喜歡那個男人,她自己都摟不頭須。


冰川雪狐268


有騙婚的嫌疑啊!建議私下打聽打聽女方家的背景。結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怎麼可能這麼草率!我媳婦老家就有一個女的,專門幹騙婚的勾當。


黑子看地球


現在的女人有的是婚姻問題離婚,有的是為了賺錢,離一個要十幾萬都歸她了,再找下一家又是十幾萬,這類女人誰家碰上誰家自認倒黴,生了孩子她是決對不會要的,生活費也不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