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進業主委員會沒有報酬,為什麼有些業主爭來爭去?是不是他們是甘願奉獻、不計所取?

2020新觀察


不能一概而論,什麼人都會有的。不過無論如何業主都應該支持業委會工作的,畢竟業委會是業主自己的代表人(當然如果大家認為他們不稱職是可以隨時罷免的)。2018物業條例規定,業委會可以享有補貼的(不是固定的工資,應該是根據工作量確定的補貼,正常也不應該是每個成員都有)。補貼一般來自物業費提取、小區公共收益。作為業主應該理解這點補貼,不要把業委會弄得寒心而被迫和物業合作。真眼紅的話你也可以競選加入,親身體驗為大家服務。


再回首20193


進業主委員會沒有報酬,為什麼有些業主爭來爭去,是不是他們甘願奉獻,不計所取,對於這個問題我是這樣分析的:

1、首先業主委員會成員目前確實是沒有工資的,因為最開始設立業主委員會的本意是為業主服務,那個時候人心不復雜,單純多了。

2、由於社會的發展,小區已不是原來的小區,小區內各種廣告收入很是客觀,再加上現在基本上每戶都有一輛小汽車,這車位管理費用也是一筆不小的收入,當然還有其他收入,我就不一一列舉了,比如快遞櫃等。

3、如今業主委員會成員雖然沒有工資收入,但是因為有各種收入,委員會成員至少不會虧本。

4、業主委會的權利:監督物業服務、監管公共收入、監督維修基金,這是一種權利,很多人很喜歡這種權利。

5、是不是所有人都是甘願奉獻,不計所取呢?我覺得肯定不會了,所謂林子大了,什麼人都有,肯定會有個別的人為一己之私,為自己,為他人謀取利益,甚至和物業公司的個別人聯合,非法斂財,但是這些肯定不長久,早晚會被發現,到時候只能灰溜溜,在小區都待不下去,只能受大家指指點點。

6、最後,我想說,想方設法進業主委員會的,大多數都是為了我們全體業主,都是為我們出頭的,有時還會得罪很多人,真是不容易,像我一天上班,小區裡發生了什麼事基本上不知道,有業主委員會監督著,真是省了不小心,所以,我還是很感激各位業主委會會的成員,你們辛苦了!


梅姐來說劇


誰說的業委會沒有報酬的。

業委會報酬分三種:

第一.由物業發工資,這部分工資是包含在物業費裡的,業委會委員一般月工資不高於1000,基本是主任副主任800,財務600,委員400。

第二.由公共收益支付,小區內的停車費,廣告費收取後由業委會管理。主要用於小區維護,物業因業主欠費造成的虧損,小區活動費用支出及業委會成員報酬。

第三.這個就比較齷齪了,小區在交房五年後(開發商保修期5年),需要對公共設施進行維修的,是需要由業委會出具維修報告書,並找到三家維修單位進行報價(這裡本來還有個需要召開全體業主大會投票是否維修,但如果業委會心黑點偽造投票)然後上報社區,社區審核後上報街道,街道審核後上報市級住建部們,業主的公共維修基金在住建部們的帳號內存放著。住建部們審核後將維修金下發給社區,由業委會找的維修單位進行小修或不修(維修完畢是由業委會檢查維修情況的),由社區給維修隊支付報酬,這筆錢大部分都進業委會私人口袋了。

一個2000人的小區公共維修基金輕鬆過千萬,夠業委會運行很長時間的。很多維修項目都不需要告訴業主,等業委會集體辭職把房子賣了,業主重新建立業委會才會知道進行過哪些維修,及公共維修基金賬戶還剩下多少錢。

有很多不理解我說法的業主,下面有個參考資料大家看一下,也是頭條的一個視頻,看完了再來評論我說的是否正確。



Cream陳


以前我們這自治時,業委會主任的自報月薪是18000,副主任2個12000.會計一名10000.出納一名9000,委員3000至5000,共十人!全特麼是物業在時嚷嚷服務不好,物業憑什麼收費的那幾個退休老頭及無業中年人!後來慘了,不自治一塊八,自治各種攤下來,合三塊多還像個垃圾場,幾個老頭老太天天守你門口要求攤錢,還特麼說他們為大家好,退休發揮餘熱主任把幾百平物業用房600一月租給他兒子火鍋店做宿舍,把很多人惹惱了,後來砸了他兒子的店,打了這個老東西!


楊少雄同學


業委會享受物業費等多種減免福利。沒好處傻子才會幹。我的小區只有11戶。我一個人做業委會。物業老老實實的。鄰居和睦。誰家養狗直接清除。除了鳥叫。連野貓都不會看見。物業需要業委會拾掇。物業不作為。衛生不乾淨有不滿意的直接換。我們小區三年換了五個物業。現在環境好也沒有任何非小區人員進來。真能做到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你說業委會能幹啥


彌撒1836


現行物業法規,沒有明確規定可否有具體報酬,由本小區業主大會在《議事規則》中決定,同時規定業委會不得向業主額外收費,也不得拿取物業公司的好處,因此基本不能有什麼可觀的報酬。

但允許業委會依法管理園區公共收入(廣告、車位費等,一般是70-80%,另外20-30%作為物業公司的經營管理費)。雖然法律規定公共收入屬於全體業主,但如果沒有業委會,則基本全部被物業侵佔、挪用,個人又無權查核,只有業委會才有權代表業主行使支配權。因此,實際操作中,業委會將公共收入大部分用於園區建設,少部分用於辦公經費,或部分出力人員的勞務補助。並要定期公開公示,接受全體業主監督。這樣業主沒有多花一分錢,就能得到業委會的維權,1.監管物業服務。2.監管公共收入。3.監管維修基金。何樂而不為呢?那種自己不出頭,又懷疑別人佔便宜,一個是小人之心,一個是愚昧無知、道聽途說。

報名競選業委會委員的業主,基本都是不甘於物業欺壓,又熱心為園區奉獻的。因為私心重的人,聽說沒有好處,還吃苦受累的,早就躲的遠遠的了。至於當選後,個別委員以權謀私,或享受物業公司的好處,非法斂財等,所有業主都可以據實揭發,投訴舉報,社區或小區辦核實後,即可公開通報,罷免該委員資格,或者全體重新選舉。



範米6


今年在一群業委會天天上門“徵詢”之中,終於把老物業給換了。

我本身覺得老物業也沒有什麼大問題。

宣揚的各種新物業好,沒過幾個月就原形畢露,新物業都是和業委會幾個早就串通好的了。

業委會我們從來沒有選過不知道怎麼當上去的。

新物業剛上來就在停車位上打主意,上任幾個月停車費翻了幾倍,臨停的也變成了五元每小時上不封頂。

以前老物業停車費按國家規定屬全體業主,也有公示,現在新物業收成了自己的費用,還打算在小區其他方面下手。

我的車位天天被佔也沒有人管,小區逐漸走向混亂。

開始的承諾根本沒有兌現。

新物業和業委會一起變成了小區裡的黑社會。

誰想再換幾乎不可能,誰牽頭還要被整。

我估計新物業上任一年之後這個小區就要完全廢了。

我目前已經打算賣掉此小區房子不在這裡居住了。

奉勸大家換物業須謹慎。很多所謂業委會才是最利益燻心,最惡毒的存在。





夏目的斑大人


業委會怎麼會沒有報酬呢?這是塊肥肉啊。

我們小區的業委會就是一群蛀蟲,地痞流氓,基本上可以說得上是人人喊打。

當年我們剛搬家進去,有幾個家長成立了個組織,他們到處拉票,承諾說是要和物業協商小區綠化、整改之類,還說要向政府請願,阻止政府在小區旁邊空地修建變電站,因為那樣輻射會很大。

當時大家都不熟,想到以後都是鄰居,礙於情面,我們稀裡糊塗地簽字支持他們了,然後,街道辦把他們合法化了,他們這個組織成了正式的業委會。

原本我們也不知道業委會是的具體工作,直到三個月後他們內訌,其中一個人在小區QQ群裡洩露了他們幾次會議錄音,居然是某律師在教他們如何虛開發票、虛增項目、如何和物業討價還價;同時這人還公佈了一份他們的購買清單,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個很普通的燈泡,上面價格居然是682元;業委會的人起初是承諾是不領工資的,但他們那三月一人領了近2萬的費用......

整個QQ群沸騰了,罵聲不絕,大家相約去找業委會的人討個說法,這才發現他們的辦公地點都從來沒公佈過,房租倒是開銷起走的。

鬧了幾個月,一是人心不齊;二是大家覺得反正沒補交錢,大不了從維修基金裡面扣;三是怕推翻一個組織,再來一個還是如此。

我們去街道辦投訴,希望寄託在政府上,最後,不了了之。

再後來我搬家了,房子租出去,沒管那邊了,眼不見心不煩。


彌江小地主


提問者本人估計物業餵養的一個。第一,好多小區成立業委會太難,阻力太大,就我們小區,申請表送了三個月,物管科負責人一個姓吳的科長,找盡各種辦法不通過,最後實在不行了聯合物業出了個歪主意,結果是至今沒有業委會;第二,大部分業委會代表沒有任何報酬,估計主任會有一點,但是與工作工資還是無法比擬的,那點小錢很難養活自己;第三,前期業委會籌備組出力最大,甚至好多費用都是自己無償出的,後期也進不了業委會;第四,更多的代表,應該是為了自己的小區住著更舒適更安全,畢竟是自己的家。人走,家搬不走,除非賣房。


工程照明


我發起成立了我們小區的第一屆業主委員會,我們的委員都是義工性質的,沒有報酬,我負責幹了兩屆八九年,總的來說為小區辦了不少私事,解決了一些業主之間的衝突和矛盾。負責任的業委會的成員應該都是勞心費力的,小區的事情不是那麼好管的,有時候還面臨各種矛盾,尤其是來自於業主之間的誤會,或者說不認同,或者說觀點的分歧。

小區的事情要是沒有人管理,那麼就會亂糟糟的,物業也會在其中渾水摸魚,現在的很多新小區之所以物業變成了強勢的管理者(主人),實際上是業主自身對權益的漠視。一個負責任的業委會,應該會牽頭與物業進行討論,就小區中的各種問題進行協調,然後進行規範管理。

現在一些大型的小區的業委會有了薪酬,甚至是收入不低的薪酬。業委會一年可以有車位的管理收入,門面出租收入等等有很可觀的費用進賬,這樣的小區業委會委員的競爭就慢慢變得激烈了,有一些人就是奔著利益去的,甚至是產生腐敗,這就是要求我們的業主一定要把有公心的業主選成業委會的委員。

總之業委會一定要有,而且業主必須要有覺得跟自己息息相關的理念,選出有更新的業主擔任業委會委員。有報酬其實在合理的範圍都是可以的,關鍵是要選出為大家操心辦事的業委會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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