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租客交了物業費,停車費卻比業主多一倍,該怎麼辦?

三文魚愛芥末


首選,小區地面停車場 車位充足。

其次,我之前和物業管理處溝通過,他們就是說租客只能以外來車輛臨時停車的方式停,說是業委會的規定,但是拿不出文件說明租客的車就是外來車輛。

再次,房東也幫忙打電話問物業,物業說只能是房東本人的車才能用業主身份登記

最後,我有打電話去投訴,但是並不能解決,他們說小區規定符合條件

我們小區辦理月卡的業主是180元每月,月卡車主能停地下停車庫。未辦理月卡的業主是10元每天。租客及外來車輛是20元每天。

非常不公平的規定!租客每月交的物業費和各種費用都沒打折,但是在享有公共設施的時候,卻遭遇不平等待遇,當前除了忍,有什麼有效辦法嗎?





三文魚愛芥末


租客在小區租了房,在租房期間你就是小區業主,你交了物業費,停車費卻比業主多了一倍,是物業把你的車作為外來車輛對待了。一般租客有車的在租房時都要和房東瞭解停車的問題,房東有車位的可一起租,沒車位的房東會介紹你車停那裡,停車費多少?這件事你應該先和物業對接一下,由於小區車位緊張,沒車位的停車費都比較高,有臨停月租和年租,你的問題可能就是這種情況造成的,你再去和物管協商一下,雖然你是租的房但也是業主,能不能減免一部分停車費。


於是4299


小區裡有物業服務合同以及業主管理公約

其中業主管理公約上有這一條的規定

就得按照這個規定執行

除非開業主大會來修改這一條

如果沒有這個規定

你就得問問物業是憑什麼收你雙倍的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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