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的收費停車位要是不交錢就走了,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小凱佗


視具體地區而定。以北京市為例,路邊停車費不交逾期不繳費最高可罰1000元。

根據《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停車人應當在停車泊位或區域內按照規定的時段停放車輛,不得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機動車違法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法作出拖移決定。具體拖移行為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其委託的相關拖車單位實施。

根據《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停車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道路停車費用。違反前款規定,由區停車管理部門進行催繳,並處2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擴展資料:

路邊停車收費的合法性:

1、路邊停車收費的合理性問題

正如31名車主所質疑的:“城市道路是用大家交的稅修建的,車主也交了燃油稅,為什麼在城市公共停車位停車還要交費”換言之,車主平時交納這稅那費,相當於已經為路邊停車預先埋了單,當他們臨時佔用道路資源時,便不應該重複交費,這是路邊停車收費與停車場收費的本質區別。

2、路邊停車收費的合法性問題。

我國《立法法》規定,財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法律予以規定,行政機關不能自我授權設定財政收入項目。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在內,沒有任何法律規定路邊停車需要收費。根據“法無授權不可為”原則,無論城管部門還是交管部門收取路邊停車費,都存在法律依據不明確的問題。

3、路邊停車收費的透明性問題。

人民網-媒體:路邊停車收費該有明確法律說法



郊區張某人


[笑哭]除非你再也不去那個地方停!! 我就經歷過這樣的事,有一年去隔壁大一點的菜市場買菜,因為有一點點遠所以就開車過去的,買完菜回來~收費員不在,那個時候收費條上還沒有二維碼,但是她有儀器掃描過我車牌的,因為收費員不在,所以我就走了[捂臉]真的不是故意逃單,畢竟我自己選擇的要停在收費區,選擇了就不會去做逃單那樣的事! 然後平時也不去那邊買菜的,一年後因為身體不舒服要去那邊的醫院拿藥,然後車也停在那裡的,我停好車就找收費員主動把錢交了[笑哭] 結果我拿完藥上車準備出發的時候,收費員悠悠的來到我身邊,告訴我~美女你還要交3塊錢停車費。。。。[笑哭]我說剛剛我下車的時候就給過了啊,不是你收的麼,我臉盲,要不你問問你同事[捂臉][捂臉][捂臉]她說是我收的,不過你要補你昨年的停車費,然後把儀器給我看,顯示了日期的,我突然一下想起來了,對的,有一次我在這停車走的時候你們沒人收費,所以我就走了[淚奔]她說嗯有時候是去買菜去了,或者吃飯去了[笑哭][笑哭][笑哭]如果停車的地方有收費員拿儀器掃描過你車,反正只要你還要再去那個地方停車,那你就要補停車費。。。。不過話說,花幾塊錢停車,總比貼一個罰單強吧! 有一次我就下車買了一個包子的功夫,我車就被貼了一個違停的罰單呢! [黑線]


唯有你動心


有一次停車幾分鐘 ,下車就和收費員說了 馬上就走(15分鐘免費),那人非要給我計時,走的時候收費員不在,就這樣累積了,讓我心裡很不爽,後面停車沒有交過費,直到累積了一百多,

最近一次停好車遇到一個收費員,上來就說

“帥哥,我今天第一天上班,給個面子,把欠的一百多塊錢交了”

“你不管哈 我把今天的給你”

“哎呀 給個面子嘛,又不是好多”

直接鎖車就走了

年審過戶不存在任何問題,個人認為劃一根線就開始收費完全是流氓行為

座標CD


楊陽


本人親身經歷,有一次開車去某個單位辦事,看到附近有化了線的停車位,找到一個空位準備將車停進去,這時,一位騎自行車的阿姨突然出現在我車窗旁,管我收費五元。因為第一次來這邊,就很納悶,馬路邊的停車位,怎麼還要收費??堅決不給。 於是,我說我不停了,去前邊再找位置停,阿姨就走了,我趁她走後,趕緊將車子停入車位。 然後下車去辦事,在路邊看到的確有個收費標準的牌子,我大概看了下,繼續往前走。這時,那個阿姨返回來又把我攔住了[捂臉][捂臉] 跑都跑不掉,無奈的老老實實給了錢。

自此,心裡有個疑問,馬路邊上屬於公共資源嗎? 還可以收費?


執筆畫浮塵666


我一輛車欠了大概二三十元,年檢沒問題,後來過戶賣了也沒問題。另一輛車停了兩個月,車上留了電話,收費老頭兒打幾次電話讓我去把錢交給他,不要交給別的收費人,我半夜有事開走了,老頭兒不在,年檢也沒問題。他再打電話來我就交了算了。


yh74402


那個時候剛開始實行電子記費 週末去了一條很少去的街 路邊停車 走的時候工作人員過來了 我給了她六元錢現金 然後走了 一個多月後又去到哪條街 走的時候我喊工作人員過來收費 她來了後看看她的儀器說 你上次停這兒沒給錢 必須先給上次的 然後才能給這次的 我就說上次給你的現金你忘了嗎 她說她新來的 然後我就付錢了走人


依山傍水162379521


我在路邊停車從來都不會給錢的!他要我給錢,我就要他拿證件(證照):是那個單位或個人收錢?憑什麼收錢?馬路都是國家的,大不了就是違停罷了!違停又是交警管的!你帶個袖章就來收錢?憑啥給你?


趙一下


好像是聯網的,年底不交清還上徵信,真的搞不懂是誰整得?經過百姓同意了嗎


憤怒的小boy


停車難,有了它多方便!

路邊的停車位,就是用來方便群眾的臨時佔道停車。它由交通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共同探討而規劃的臨時佔道停車位,用來解決周邊無大型停車場,百姓辦事停車難的實際問題。

車輛在路邊臨時停車,必須在劃有停車位方筐內,車頭保持一至,不得逆向停車。一般15分鐘內不用給錢,很多縣、鎮,滿2小時3元,還是非常合理的。

你停車沒有給錢就走了,應該是你停車沒有超過15分鐘,或是你駕車離開時沒有收費員,也許你停的地方不會收費,這對你來說沒有什麼影響。如果明知要收費,你卻乘收費員沒有發現,駕車就走了,這就完全失去了道德,收費員也不會為3元錢來追你,總之做人就得誠實守信。


一路誠實140


人工收費的跑了就跑了,很多路邊停車位承包給外面的,我就看著收費員去指揮別的車的時候一腳油門就跑[大笑][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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