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緩解企業壓力,監管放大招:可臨時延期還本付息 不因疫情下調風險分類

為緩解企業壓力,監管放大招:

可臨時延期還本付息

不因疫情下調風險分類

新快報訊 記者許莉芸報道 疫情以來,監管出臺多項專項政策幫扶中小企業復工復產。近日,銀保監會、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關於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指出,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間,如果中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還本付息,可以向銀行提出延期申請。銀行可根據企業受疫情影響和經營狀況,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最長可以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罰息。對於需要延期支付的貸款利息,其具體償還計劃,由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企業雙方自主協商、合理確定。

《通知》中還對湖北地區作出特殊安排。一是擴大政策覆蓋範圍。湖北地區各類企業(包括大型企業)都可以享受貸款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二是給予專項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為湖北地區配備專項信貸規模,實施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力爭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較上年平均水平降低1個百分點以上。

事實上,不少銀行已經調整了還款政策。如廣發銀行廣州分行通過靈活調整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等方式,針對受疫情影響而造成階段性還款困難的企業,主動寬限還款。中信銀行深圳分行也對受到疫情影響的、存量貸款業務的展期、續貸、利息延期支付等方面採取措施,解決中小企業資金困難。

為了快速讓政策落地,銀保監會還表示,對於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貸款(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間),不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企業徵信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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