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帶你瞭解監察法」第二集:國家監委到底是個什麼機構?

國家監委到底是個什麼機構?

今年3月,一個新的反腐敗工作機構——國家監委——誕生了。那麼,它到底是個什麼樣的機構呢?

國家監委,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是最高監察機關,領導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的工作。

國家監察委員會就是反腐敗工作機構,國家監委整合了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等部門的工作力量,與中央紀委合署辦公,在黨中央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反腐敗工作,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將有效解決監察範圍過窄、反腐敗力量分散、紀法銜接不暢等問題。

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依法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有人會問:作為反腐敗工作機構,國家監委與中央紀委有什麼關係呢?

那關係可密切了!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中央紀委同國家監委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用老話講就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從而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機關監督、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有機統一,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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