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招聘」达拉特旗2018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简章

「招聘」达拉特旗2018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简章

「招聘」达拉特旗2018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旗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旗教育事业快速、均衡发展,经旗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5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一)初中50名:语文9名(含高中招聘计划转入1名),数学6名,英语4名,道德与法制3名,历史5名,地理6名,生物6名,物理4名,化学1名,乐器专业人才1名,体育1名,足球教练1名,美术1名,信息2名。

(二)小学118名:语文51名,蒙汉兼通语文1名,数学23名,蒙汉兼通数学1名,英语6名,音乐6名,乐器专业人才1名,体育6名,蒙古式摔跤教练1名,足球教练2名,美术7名,信息4名,科学5名(对口专业为科学、物理、化学、生物),中师和小教大专班4名。

(三)幼儿园80名幼教69名(其中男10名,女59名,单独划线),足球教练3名,蒙汉兼通幼教8人。

(四)特殊教育学校3名:特殊教育3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为教育事业奉献的精神。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书(蒙汉兼通教师还需持有蒙古语标准水平资格证书)。

(五)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

(六)岗位要求条件

中专、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条件要求另外说明。

1.初中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和“211工程”非师范类院校的四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未就业,下同),具有学士学位证,要求专业对口且毕业证与学位证专业相符。

(2)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和艺术类院校体育、音乐、美术专业的四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证,要求专业对口且毕业证与学位证专业相符。

2.小学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证,要求专业对口(“211工程”大学不要求专业对口)。

(2)达拉特旗户籍、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

(3)符合厅发[2010]47号文件的达拉特旗户籍(中考前为达拉特旗户籍)、2002年(含)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现或曾经在我旗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的大学生村(居)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在我旗从事基层公益性岗位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项目人员”),要求专业对口。

3.幼儿园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蒙汉兼通幼教全日制专科毕业即可报考)。

(2)达拉特旗户籍、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达拉特旗户籍、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含鄂尔多斯市内职业高中幼师毕业生)。

(4)达拉特旗户籍、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

(5)现或曾经在我旗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

4.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达拉特旗户籍、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2016年9月1日以前在达拉特旗特殊教育学校工作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现在岗专任教师。

5.报考足球教练、蒙古式摔跤教练的人员持有教练证、高水平运动员证、参加市级(含)以上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得奖励名次者均视为专业对口。

上述岗位要求条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非师范类专业考生,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达拉特旗户籍以2017年6月30日前落户为准(含中考、高考入学前为达拉特旗的户籍)。2018年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8年招聘教师发布公告之日前。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九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直接登陆达旗教师招聘网(http://www.dqjszp.cn/或教育城域网http://10.114.255.88/),点击【教师招聘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考务费缴纳并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8:30至2018年6月1日18: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2日18:00。交费截止时间为6月3日12:00。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达旗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教师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特别说明的除外)。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网上银行交费,交费成功即确认报名全部完成,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成功考生于2018年6月27日前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5.报名考务费:120元/人,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但须先交费后退费。这两类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于笔试后20日内到教育局人事办办理退费手续。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知识》、《专业课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公共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委托专家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中小学教师(含特殊教育学校,下同)考试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及所学专业为基本内容;幼儿园教师考试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多元智能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及其他专业知识为基本内容;中师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考试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及公共知识为基本内容。

2.《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汉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蒙汉兼通(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专业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人数按学段分学科调整招聘名额。调整后或被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笔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6.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初中学段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下同)、其他学段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招聘计划5人及以上科目,下同)或1:3(招聘计划5人以下科目,下同)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7.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或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人数达不到1∶2或1:3面试比例的,调整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调整核减后仍达不到1:2或1:3面试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调整到相应科目岗位,若无相应科目按学段根据学科教师紧缺程度①语文②数学③英语的先后顺序,单循环分配招聘名额。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高层次或短缺专业技术人才,经用人单位申请,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5日上午8:30至7月6日18:00;资格复审地点:达拉特旗第九小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持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中专类报考人员须提供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或人社厅学历认证证明和学籍档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3.中考、高考前为达拉特旗户籍的旗外户籍考生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4.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国有企业职工或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或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四)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初中学段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其他学段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招聘计划5人及以上科目)或1:3(招聘计划5人以下科目)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以我旗初中、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为准,委托专家统一命题并担任评委,试讲前两小时抽签决定试讲题目,封闭备课。其中报考音乐、乐器、体育、美术、信息、足球教练、蒙古式摔跤教练和幼儿园教师在面试时加专业素质(专项素质)测试,试讲占40%专业素质测试占60%。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经招聘领导小组事先批准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蒙汉兼通教师通一用蒙语授课,面试环节同上。

6.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笔试、面试均使用标准化考场,全程录音、录像。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笔试与面试总成绩按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要在发布招聘简章的媒体上公布。体检要到招聘领导小组统一指定的旗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按学段分学科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应在发布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者,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学段分学科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到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一)招聘的教师全部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实行一年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给予正式聘用,享受达拉特旗正式教师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若上级编制部门给予核定编制数,按下列第(二)条标准分配编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全日制研究生在试聘期间享受地方津贴补贴。

(二)划分占编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的标准:以上级编制部门核准数为准,优先蒙授教师占编后,依学段分学科按比例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分配占编人数。编制指标名额若有剩余或不足,按照招聘名额中的学科顺序分配或核减,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试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考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享受政策性照顾条件:

1.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根据自治区有关政策,在我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部分科目设定一定数额的招聘计划进行单独划线,定向招聘。此类考生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3:1比例的不执行此政策,将招聘指标核减调整到相应科目。

3. 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应达到小学各科录取成绩的算术平均数的60%以上(含),否则招聘指标核减调整到面试对应科目。

符合以上照顾条件的均需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需出具户籍证明。

(三)此次招聘教师,须在我旗学校服务期满六年。服务期间不准脱产学习、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或调离达拉特旗教育系统,否则予以辞退。若服务年限不足须缴纳不足年限同期临时雇佣教师工资。

(四)若高中招聘和引进教师名额不足,剩余指标根据初中学科教师紧缺程度按①语文②数学③生物④地理的顺序单循环递补。

(五)招聘教师在办理正式招聘手续前必须将本人人事档案交回教育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建立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对报名但不按要求参加考试流程或不符合条件练考、陪考及考录后放弃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具体详情见《达拉特旗2018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本简章由达拉特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7-5189701/5212130/5212554。

监督电话:0477-5213264/5220947/5960392。

「招聘」达拉特旗2018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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