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記左權縣人民調解員李蓉

李蓉2011年6月到左權縣矛盾糾紛調解中心調解庭工作,六年多來共接待來訪6660餘人次,受理各類糾紛2417起,疏導消化2076起,調解341件,涉案金額達2500餘萬元。截至目前,該中心共接待外來參觀學習單位80多家、2000餘人次,2013年被評為市級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和全市政法系統十佳先進集體,2017年被表彰為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

在左權縣司法局,有一間繁忙又充滿魔力的屋子,每天都有不同的人進進出出,仔細觀察會發現,走進去時或愁容滿面或怒髮衝冠的人們,走出來時變得笑容疏朗順心順意。這裡,就是左權縣調解庭。李蓉就工作在這裡,她把群眾的事當成自己的事,努力解開雙方當事人的心結。她的這份執著和熱忱贏得了群眾深深的信賴,無論發生多大的事,只要李蓉在,群眾心裡就感到分外踏實,大家親切地叫她“孃家人”。

記左權縣人民調解員李蓉

善於學習強自身

把脈問診破難題

以前在鄉鎮搞調解工作,矛盾糾紛相對單一,方法也比較模式化;李蓉來到調解庭後,面對的矛盾糾紛涉及面廣、難度大,尤其在近年來,諸如工程承包引發的債務糾紛、徵地拆遷補償款分配、各類人身損害賠償等各種政策性強、影響大的矛盾糾紛接踵而來。而在調解過程中,並非調解員“能說會道”就代表可以勝任。調解員不僅要有過硬的法律知識,還要結合地方風俗、符合情理。

面對基層司法所實踐性、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李蓉決定邊幹邊學,拜老同志為師,向他們學習解決矛盾糾紛的方法和技巧。白天忙工作,接待群眾來訪,走街串戶瞭解民意、調查情況、調處糾紛,晚上擠時間看書學習,自學了《人民調解工作程序》《人民調解法》《合同法》《婚姻法》以及人民調解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她對自己提出要求:不僅要幹,而且一定要幹好這項工作,絕不能讓群眾說我啥都不會,一定要為人民服務好。

如今,李蓉早已成了群眾心中的“法律專家”。“這些看似小事的矛盾糾紛,讓我在維護群眾利益的實踐中,思想和知識不斷得到鍛鍊和提升。誰有難處,哪裡需要幫助,我都願意盡我所能,積極主動幫其解決問題。”李蓉微笑著說道。

法理相融巧調整

七年糾紛得化解

調解工作被稱為“沒權沒錢跑斷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剛開始每天面對各種大大小小的矛盾糾紛,尤其是受理多次、多年上訪的案件,說實話,我也會煩惱。”李蓉對記者說道。

縣信訪局向調解庭交辦了一起長達7年的上訪糾紛案。當事人郭某、李某、靖某分別承建了左權小江南紅色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部分工程。小江南公司撤走時因沒有給付工程款被當事人扣留車輛、設備、人員,縣委政府出於社會責任墊付了部分工程款,最後將小江南公司人員、車輛、設備放行,之後他們為追要剩餘工程款項走上了上訪之路。

受理此案時,已接近春節,為避免事態惡化,李蓉等人先後四次開庭,先穩住當事人的情緒,後將這起多年上訪案納入司法解決的途徑。新年剛過,他們針對糾紛事實,決定把三個當事人的工作分開來做。確立了調解方案後,他們從情、理、法等各方面做當事人的工作,五次開庭,多次座談、無數次的電話溝通,和縣委政府各相關單位反覆協商,歷時五個月,終於確立了補償數額,並和靖某先達成協議,協議簽好後,靖某還當場簽了息訴罷訪保證書,這起重大的涉訪糾紛終得到化解。

在調處了一件件矛盾糾紛後,看著當事人開心、滿足地離去,聽著他們無以言表的感激之詞,這種化解矛盾後的成就感,讓李蓉更堅定了對調解工作的信心,紮實工作。

群眾的事記心間

求真務實作表率

這些年,李蓉在工作中務實、求真,也摸索出一點心得,就是對待調解工作要做到“熱心、耐心、細心、公心”,即幫助當事人解決問題要熱心,傾聽當事人意見要耐心,分析糾紛產生原因要細心,制定處理方案要公心。處理矛盾要依法分清是非,居中靈活調解,做到“依法教人、以理服人、以情動人”,才能換來群眾的滿意。

去年夏天,李蓉受理了一起相鄰糾紛,申請人曹某和被申請人張某同是羊角鄉新莊村人,而且兩戶同居一處院落,曹某居北房和西房,張某居南房,大門、院子、廁所共用。2016年,曹某把自己的北房和西房重新翻蓋為北房,房子加寬,佔用了約二十平米共用院落,自此兩家人從村委到鄉政府,吵上吵下,兩次讓縣國土局給其解決問題,都無果。在瞭解糾紛的原因後,李蓉和同事們先後多次到村上門,查看具體院落,依據相關證件丈量房屋、院落,並準確測算面積,然後進行劃分。經過兩次現場丈量測算、三次開庭調解,終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合解協議。

在處理這起糾紛中,調解員不僅要運用好相關法律知識,還要熟悉風俗民情,懂得利用鄰居情分。李蓉和同事們將三者集合,對當事人曉之以情,動之以理,最終使問題得到圓滿解決,當事雙方滿意而歸。

事無大小化矛盾

傾力調解促和諧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這類糾紛往往起因多元,責任界定難,涉及利益面廣,耗費時間長,對調解員的耐心和責任是一種考驗。但李蓉總能法理情並用,找準問題癥結,抽絲剝繭般地加以化解,為雙方架起和睦的橋樑。

一天,正在單位值班的李蓉迎來一位訪客。在來找李蓉之前,這位訪客已因為再婚家庭房產繼承的問題跑過多次律師事務所,但是由於她家情況複雜,問題都沒有得到解決。針對這個再婚家庭兩個毫無血緣關係的異姓兄妹繼承房產的複雜情況,李蓉查閱了相關法律條文及司法解釋,發現這一案例看似很小,卻涉及到了《繼承法》的所有條款。李蓉立刻圍繞申請材料開始相關調查。本著不讓家人反目、增進雙方親情的辦案初衷,以法說理,以情動人,李蓉有理有據、至真至誠、認真負責的態度讓當事雙方心悅誠服。經過幾個月的調查取證、溝通調解,最終他們達成了一致意見。至此,這起歷時半年的異姓兄妹房產繼承案終於調解成功。在李蓉看來,人民調解員認真負責的調查、依託法律又充滿親情關懷的調解,不僅省去了申請人舟車勞頓的奔波,更讓這對素未謀面的異姓兄妹也建立起了聯繫,握手言合,這正是調解工作的意義所在。

有人曾問李蓉:“這麼多年了,你每天這麼幹不累嗎?你圖啥?”李蓉質樸地回答:“我圖群眾滿意的笑臉,圖大家夥兒服氣的稱讚,圖心底的踏實,圖調解的成就感!”“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李蓉每日穿梭在社區街頭小巷,調解各類矛盾糾紛,為群眾排憂解難,拉近心與心的距離。

本報記者 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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