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少将接中将,审过郭伯雄的法院换帅了

据14日《法制日报》报道,中部战区和七省(市)涉军维权工作联席会议近日在京召开。

报道称,中部战区司令员乙晓光、政委殷方龙在会前接见与会人员。中部战区副政委兼政治工作部主任郑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述元、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刘立根出席会议,并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军地涉军维权工作协作、创新涉军维权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司法保障、协助地方法院做好涉军执行积案清理等作了重要指示。

上述报道显示,刘立根少将已履新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此前,该职由刘季幸中将担任。

“政事儿News”(微信ID:zsenews)注意到,十八大以来,解放军军事法院曾先后审理了谷俊山、郭伯雄等“军老虎”案。

2015年8月10日,军事法院依法对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谷俊山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案件审理期间,军事检察院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

2016年7月25日,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郭伯雄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剥夺上将军衔。

刘季幸出生于1955年2月,江苏靖江人,高考恢复后进入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读书,毕业后曾在总政治部保卫部服役,历任保卫局副局长、局长,后转任中央军委纪委专职委员,2007年晋升少将军衔。

少将接中将,审过郭伯雄的法院换帅了

刘季幸

2009年他任军事法院副院长,2011年8月任院长。2013年12月,他与沈德咏一起,受证为一级大法官。2016年,刘季幸晋升中将军衔。今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刘季幸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此次接替刘季幸出任军事法院院长的刘立根,公开信息显示,他曾任总政治部保卫部安全局原局长。他在2014年出任军事法院副院长。

少将接中将,审过郭伯雄的法院换帅了

据《解放军报》2016年12月报道,该报记者2016年11月曾去拜访向守志老将军,并带去了一份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刘立根写的一篇仰慕老将军的文章样稿。

报道称,虽然与刘立根只有数面之缘,老将军仍一口说出他们的渊源:“2012年,他在我过去当师长的那个师任师政委(向守志是该师首任师长),这样就认识了。他工作实实在在、踏踏实实,把部队带得很好。”

据《环球人物》2014年第18期报道,军事法院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审判机构,是国家审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它与军事检察院、军队保卫部门共同构成军事司法体系。军事法院共分为三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大军区、军兵种军事法院;基层军事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是国家设在军队中的最高审判机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负责,业务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与监督。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所审判案件的终审权在最高人民法院,其他各级军事法院对本级政治机关负责。各级军事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监督,下级军事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军事法院监督。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副院长以下军法官按照军队干部任免权限任免。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是军内的最高审级。其职权是审判正师职以上人员犯罪的第一审案件,审判涉外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或指定审判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其他第一审刑事案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还负担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的审判任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