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6 有錢不還債 普陀一原公司老總獲刑1年半!

2018-06-17 09:55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通訊員 陸珏羽 周繼祥

有钱不还债 普陀一原公司老总获刑1年半!

有錢不還債,偷偷給自己買房。近日,普陀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徐文兵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現年50歲的徐文兵是普陀沈家門人,曾系舟山浩泰石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位於普陀展茅街道,由其和妻子出資設立,主營柴油、燃料油、潤滑油零售。

2013年,徐文兵及其公司陷入一起保證合同糾紛,被徐某某告上法庭。同年8月,普陀區法院作出判決,徐文兵應承擔連帶擔保責任,須償還140萬元借款及相應利息。徐文兵提起上訴後,同年12月,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而就在終審判決下達前幾天,徐文兵將公司位於展茅螺門的一處油庫儲油罐及相應設備以5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胞弟,後將部分款項用於歸還個人其他債務,並將剩餘40餘萬元分別藏匿於家中和公司辦公室內。

2014年1月,徐某某申請強制執行。同年6月,徐文兵又陷入另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普陀區法院判令徐文兵歸還原告吳某借款75萬元及相應利息。同年7月,吳某申請強制執行。

然而,徐文兵對法院的執行裁定視而不見,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間,他將藏匿的40餘萬元用於分期償還個人銀行購房貸款。這些花費有零售貸款歷史還款交易查詢清單、銀行匯款單證、證人證言等予以印證。

去年10月24日,徐文兵被公安機關抓獲。今年4月13日,普陀區檢察院以徐文兵犯拒不執行判決罪,向普陀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該案所涉的40餘萬元雖然是徐文兵在民事判決生效前藏匿的,但這筆錢的隱藏處於持續狀態,未用於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支付義務,致使生效判決至案發無法履行,徐文兵拒不執行判決的行為已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最終,法院一審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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