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6 有钱不还债 普陀一原公司老总获刑1年半!

2018-06-17 09:55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通讯员 陆珏羽 周继祥

有钱不还债 普陀一原公司老总获刑1年半!

有钱不还债,偷偷给自己买房。近日,普陀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文兵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现年50岁的徐文兵是普陀沈家门人,曾系舟山浩泰石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位于普陀展茅街道,由其和妻子出资设立,主营柴油、燃料油、润滑油零售。

2013年,徐文兵及其公司陷入一起保证合同纠纷,被徐某某告上法庭。同年8月,普陀区法院作出判决,徐文兵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须偿还140万元借款及相应利息。徐文兵提起上诉后,同年12月,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而就在终审判决下达前几天,徐文兵将公司位于展茅螺门的一处油库储油罐及相应设备以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胞弟,后将部分款项用于归还个人其他债务,并将剩余40余万元分别藏匿于家中和公司办公室内。

2014年1月,徐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同年6月,徐文兵又陷入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普陀区法院判令徐文兵归还原告吴某借款75万元及相应利息。同年7月,吴某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徐文兵对法院的执行裁定视而不见,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间,他将藏匿的40余万元用于分期偿还个人银行购房贷款。这些花费有零售贷款历史还款交易查询清单、银行汇款单证、证人证言等予以印证。

去年10月24日,徐文兵被公安机关抓获。今年4月13日,普陀区检察院以徐文兵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普陀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所涉的40余万元虽然是徐文兵在民事判决生效前藏匿的,但这笔钱的隐藏处于持续状态,未用于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支付义务,致使生效判决至案发无法履行,徐文兵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已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最终,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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