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滴滴發聲明道歉,承認前一天曾收到針對嫌犯的投訴,但未及時調查處置,你怎麼看?

梅碧巧


8月24日,年僅20歲的花季少女小趙乘坐滴滴順風車被司機先奸後殺,最後被拋屍荒野。一朵鮮花就此香消玉殞,實在令人痛心。



更讓人感到憤怒的是,此時距離空姐順風車遇害案才短短三個月,之前滴滴就公開表示要從中吸取教訓,採取切實措施保障乘客生命安全。如今看來,滴滴平臺所謂的加強整頓,也僅僅是隨便公關一下而已。
比起幾個月前的空姐遇害案,滴滴平臺在這起案件

中的表現更加糟糕。在案發前一天,就有乘客向滴滴平臺投訴該司機對其做出騷擾行為,但是滴滴平臺並未及時處理,或者說是根本就沒把乘客投訴當一回事。於是第二天該司機照常無誤地接單載客,遇害少女才坐上了他的車。

更為甚者,遇害少女坐上該司機車後,司機故意將車開上荒山野嶺,少女覺得情況不對,就像朋友發送求救信號。朋友立即向滴滴平臺請求幫助,但滴滴平臺卻以“等待專家解決”為由沒有采取任何措施。這種不作為的惡劣態度沒能等到專家解決,最後等到了少女被先奸後殺。

這種不把乘客投訴和用戶求救當回事的不作為態度,就是滴滴平臺為保障乘客安全而大力整頓的結果?滴滴平臺本來有兩次機會幫助女孩逃離魔爪,如果他們在前一天及時處理該司機,哪怕是在短期內禁止他接單,女孩也不會坐上他的車。如果他們在接到求救後立刻展開救援行動,也許還能讓女孩死裡逃生。但是他們顯然只想賺錢而不想承擔責任,只想用不作為壓縮成本而不想動用人力挽救生命,實在是讓人大失所望。

在法律上,滴滴平臺作為網約車服務的提供者和管理者,對乘客的生命安全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如因未能履行該義務而使乘客遭受損害,那麼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現在,滴滴平臺公開聲明,他們會對受到損害的乘客,按照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三倍進行賠償,希望他們真的能說到做到,以挽救他們岌岌可危的公眾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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