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開始,工資的計算有很大的變化,HR要提前學習,計算方法不同,適用的稅率表不同,下面詳細講一下各種收入的計稅方式:
1.居民取得工資薪金的計稅方式和適用稅率表。
2.居民取得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的計稅方式和適用稅率表。
3.居民個人取得年終獎的計稅方式和適用稅率表。
一、居民取得工資薪金的計稅方式和適用稅率表
2019年開始單位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的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適用以下稅率表(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計算公式:
累計預扣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其他扣除-累計基本減除費用
累計應預扣預繳稅款=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按適用稅率計算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款=MAX(本期累計應扣-累計上期已預扣,0)
本期實發收入=本期收入-本期專項扣除-本期應預扣預繳稅款
舉例:
小劉2019年1月1日入職某公司,從事銷售崗位,月工資為基本工資+提成,1-3月份工資分別為10000元、12000元、13000元,三險一金扣除額1500元/月,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月,每月應如何計算預扣預繳稅額?實發工資是多少?
答:
1月預扣稅額:
10000-1500-2000-5000=1500×3%-0=45元
1月實發工資:10000-1500-45=8455元
2月預扣稅額:
(10000+12000)-1500×2-2000×2-5000×2
=5000×3%-0=150-45=105元
2月實發工資:12000-1500-105=10395元
3月預扣稅額:
(10000+12000+13000)-1500×3
-2000×3-5000×3
=9500×3%-0=285-150=135元
3月實發工資:13000-1500-135=11365元
注意:累計基本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僱月份數計算。
模擬累計預扣法工資表如下:
注意:7月份個稅出現了負數,當月暫不返還,年終仍然為負數的情況,次年彙算清繳時辦理退稅。
二、居民取得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的計稅方式和適用稅率表
2019年開始單位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具體預扣預繳方法如下: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減除費用: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額累進預扣率,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見下圖:
計算公式:
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稅率表如下:
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
舉例:
例1:小劉2019年1月取得2000元勞務報酬,2月取得2000元勞務報酬,3月取得2000元勞務報酬,應如何計算每月預扣預繳稅額?
答:
1月預扣稅額:2000-800=1200元(收入額)×20%=240元(稅額)
2月預扣稅額:2000-800=1200元(收入額)×20%=240元(稅額)
3月預扣稅額:2000-800=1200元(收入額)×20%=240元(稅額)
例2:小劉2019年取得30000元稿酬,應如何計算預扣預繳稅額?
答:預扣稅額:(30000-30000×20%)×70%=16800元(收入額)×20%=3360元(稅額)
注意:次年3-6月可以辦理彙算清繳,辦理時按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如下圖),稅款多退少補。
三、居民個人取得年終獎的計稅方式和適用稅率表
根據財稅〔2018〕164號《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下圖為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注: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舉例:
例1:小劉2019年支付一次性年終獎金20000元,請問,如何計算年終獎金應納稅額?實發金額是多少?
答:
適應稅率:(20000/12)=1666.67 ,適用3%稅率。
應納稅額:20000×3%=600元
實發金額:20000-600=19400元
例2:
小劉2019年每月工資為7000元,每月社保公積金專項扣除1200元,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年終支付一次性年終獎金12000元,請問,一次性計稅與併入綜合計稅那種稅額更低?
答:
月收入合計:7000×12=84000元
扣除額合計: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38400元,基本減除額60000,合計98400元
一次性計稅稅額:12000×3%=360元
納入綜合所得稅額:(12000+84000)<98400,稅額為0
所以,併入綜合計稅稅額更低。
注意:年終獎計稅看全年收入加起來是否超過扣除額,超過單獨計稅,未超過納入按綜合所得計稅。
最後幾個重要提示:
1、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年終獎金與稿酬、勞務報酬和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稅率表不同,計算時要區分清。
2、稿酬、勞務報酬和特許使用費平時計稅方式與年終彙算清繳計稅方式不同。
3、年終獎金可以選擇一次性計稅,也可以納入綜合所得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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