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魯甸縣公安局關於開展足浴、洗浴按摩、歌舞娛樂等場所整治的通告

為進一步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嚴厲打擊涉黃違法犯罪活動,淨化社會治安環境,維護良好治安秩序,樹立文明風尚,提升城市形象,魯甸縣公安局組織開展了打擊足浴、洗浴、按摩、歌舞娛樂等場所涉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任何場所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從事、參與涉黃違法犯罪活動。對組織者、經營者、賣淫、嫖娼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二、凡是無證無照經營的足浴洗浴按摩等場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一律自行關停。未自行關停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封、取締。

三、凡是參與、縱容、包庇洗浴、足浴按摩、歌舞娛樂等場所涉黃違法犯罪的人員及其“保護傘”“關係網”,一律依法從嚴打擊。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的,在依法從嚴懲處的同時一律移送縣紀委縣監委作進一步處理。

歡迎廣大群眾積極檢舉揭發一切涉黃違法犯罪活動,對舉報查實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舉報電話:110 0870--8444110

魯甸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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