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見到餘某之前,我通過閱卷得知,她曾任重慶市一個區某局辦公室主任,不僅與“落馬”上司共同貪汙、受賄,還保持著不正當男女關係。“男局長”“女下屬”,這些關鍵詞在我腦海中勾勒出餘某的大致形象。
但現實中的餘某卻與我想象的不一樣。2005年大學畢業後,餘某進入某局下屬單位擔任講解員。“剛參加工作的時候,每天都過得挺充實,自己總是以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面貌示人。當時想著,一輩子做講解員也挺好的。”提訊時,餘某談起這段經歷,黯然的雙眼頓時有了光澤。
我從餘某的供述中得知,幾年後的一天,新上任的局長陳某到餘某的單位調研,青春靚麗的餘某給陳某留下了深刻印象。不久之後,餘某就被調到局機關工作。
四年後,餘某被陳某提拔為某局辦公室副主任,又一年後晉升為主任。“隨著我們關係的親密,我漸漸發現,作為領導幹部的陳某已經腐化了。但他說收下屬企業的錢、套取單位的經費只是一種變通手段,很多單位領導都是這樣操作的。加上那段時間我父親生了一場大病,正需要錢動手術,我也跟著一步錯步步錯了。”餘某在擔任辦公室副主任和主任期間,在陳某授意下,出面收受下屬企業財物36萬餘元,偽造相關材料套取單位經費30萬元,上述款項都被餘、陳二人用於日常花銷。
在訊問過程中,我注意到餘某左手手腕有傷痕。“陳某被帶走調查後,我便覺得我們之間的事情遲早會敗露。那段時間,我很驚慌,精神處於崩潰的邊緣。”陳某被調查後數日,餘某也被通知配合調查,當時她正在外出辦事。“我掛了電話之後,萬念俱灰,心想一切都完了。於是,我並沒有趕回單位,而是回到家中,在浴室裡割腕,準備一了百了。”
“回想這十多年的生活,最快樂的時光應該是我做講解員的那幾年。那時雖然收入不高,但是內心充實而純淨。後來我逐漸迷失了自己,在歧途上越走越遠。我很感激組織及時發現了我的問題,才讓我沒有給國家造成更大的損失。待我重獲自由之後,我一定好好工作,做一個有益於社會的人。”
2018年12月29日,餘某因犯貪汙罪、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案子辦結,回想起餘某的最後陳述,我心中感慨萬千。當面對不法誘惑時,如果政治立場不堅定,思想道德滑坡,法律意識淡薄,就可能作出錯誤的選擇。
(講述人系重慶市渝中區檢察院員額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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