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 上交所信用保護憑證首批業務落地:海通、中信等五家券商嚐鮮

上交所信用保護憑證首批業務落地:海通、中信等五家券商嚐鮮

上海證券交易所

澎湃新聞記者獲悉,自上海證券交易所12月6日開展信用保護憑證業務試點以來,已經完成了五單業務,首批嚐鮮的五家券商分別是海通證券、中信建投、中信證券、華泰證券和國泰君安。

如何通過資本市場支持民營企業解決融資難的問題?如何防控債券違約引發的種種風險?這些圍繞債券違約糾紛的問題,近期成為全市場關注的熱點。

12月24日,全國法院審理債券糾紛案件座談會在北京召開,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中國證監會黨委書記、主席易會滿,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劉國強,國家發改委副秘書長趙辰昕出席會議並講話。

易會滿在會上表示,目前我國債券市場規模超過95萬億元,位居全球第二位,成為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和優化金融資產配置的重要渠道。債券市場平穩運行事關金融穩定全局,在國務院金融委的統一指揮協調下,證監會積極加強與人民銀行、發改委的監管協同,對債券市場違法行為統一執法,共同維護債券市場秩序。密切監測債券違約情況,加強市場化的違約債券轉讓與處置機制建設,著力解決債券發行交易的制度性缺陷,加強發行准入管理。

發行債券,是不少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的重要融資渠道。但是,2019年以來多隻債券出現違約,其中不少是民營企業,這為民企的發債前景又增添了一層陰霾。

“現在不是融資難的問題,而是確實發不出去,哪怕票面利率設計得很高,對方說你的信用級別不夠,還是不會來買這個債。”華東某券商債券業務部門負責人這樣表示。

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負責人處瞭解到,為促進債券市場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上交所推出了多個債券融資支持工具,提供民企信用增進支持。

據介紹,上交所市場先後發佈了《上海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信用保護工具業務管理試點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信用保護工具交易業務指引》等業務規則,採取“信用保護工具+債券發行”的模式,重點支持有市場、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民營企業債券融資。

2018年11月,交易所市場開展信用保護合約試點。截至目前,上交所市場已基於18個參考實體創設37單信用保護合約,名義本金共計22.7億元,支持債券融資125.4億元。

2019年12月,上交所首批信用保護憑證落地,至今共創設了5單信用保護憑證,合計創設名義本金1.88億元,有效支持債券融資65.4億元。

據澎湃新聞記者瞭解,完成首單信用保護憑證創設的機構是海通證券。該債券項目是蘭考縣扶貧專項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用於當地夢澤園小區安置房建設項目。海通證券通過向扶貧專項債投資者出售名義本金為4300萬元的信用保護憑證,支持同期債券發行規模10億元,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為企業提供了項目建設資金,促進當地民生工程建設,改善當地群眾的居住條件。

海通證券債券融資總部副總經理郭實表示,民企近期的融資壓力非常大,今年淨融資的金額是十年間最低的。同時,因為債券流動性等問題,今年爆雷、違約的事件也是歷年來最多的。在這種背景下,CDS(信用違約互換)現在是最有效的金融創新工具,能夠解決民企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所謂交易所信用保護憑證,是指由憑證創設機構創設,為憑證持有人就參考實體或債務提供信用風險保護的可交易流通的金融工具。

和2018年率先推出試點的信用保護合約不同的是,信用保護憑證具有四方面特點。一是定價方式更為市場化,主要是採取簿記建檔等方式創設,市場化程度高;二是要素較為標準化,可以通過非公開方式轉讓流通;三是投資者參與便捷,在滿足投資者適當性條件下投資者無須簽署主協議,覆蓋面更為廣泛;四是透明度高,對信用保護憑證存續期有較為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簡單來說,信用保護合約和憑證兩種產品都屬於信用保護工具,其目的是給債券“信用增進”,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不少民營企業發行的債券信用評級不高的問題,從而支持民營企業的債券融資。

12月22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全文發佈,其中提出了完善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支持制度的要求。信用保護工具的推出,正是順應了這一要求。

東吳證券固定收益總部總經理助理、創新業務部總經理胡俊華針對信用保護工具的下一步發展提出建議,有關部門可以完善信用保護合約估值模型,推進信用保護債券進入質押庫,解決信用保護合約債權轉讓問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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