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 三天花4萬元、一年花200萬元,小“金主”們瘋狂打賞主播!惹怒家長,告了直播平臺...

伴隨著網絡直播如火如荼地發展,網民給主播打賞

似乎已經是司空見慣,打賞金額從幾元、幾百元到幾萬元,甚至十幾萬元不等。

而這些粉絲瘋狂打賞的背後,卻引發了一些悲劇,有的把家庭帶入債務的深淵,有的因此走上違法犯罪之路,鋃鐺入獄。

央視財經記者注意到,在這個出手闊綽的打賞群體中,出現了越來越多孩子的身影。

把媽媽的卡刷爆只為了打賞直播間的哥哥、姐姐

在一個網絡直播間,在線觀看人數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直播過程中,不斷有人打賞主播參與互動,而打賞的道具價值,從幾元到幾千元不等。 可隔著屏幕出手闊綽的人,可能是一個個未成年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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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平臺的打賞道具

2017年6月,家住廣東江門的田女士在查詢賬戶餘額時突然發現,賬戶裡的錢竟莫名少了7萬多元。起初田女士認為是被盜刷了,隨後通過查看轉賬記錄發現,這7萬多元竟然轉入了女兒的支付寶賬戶,而且這些錢被女兒全部用在了打賞網絡主播上。

田女士還發現,此時女兒的直播賬號已達到34級,要達到這一級別,至少要在直播平臺上花費十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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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女士手機轉賬記錄

2018年,深圳11歲女孩洋洋在直播平臺進行打賞,短短1年時間裡就刷掉了媽媽銀行卡里200萬元。其中有四名主播還加了她的聊天賬號,經常會要求她去直播間打賞。

在洋洋的口中,這些主播有的是哥哥,有的是姐姐,而他們和洋洋的聊天內容很多時候都圍繞著打賞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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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充值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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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打賞記錄

2019年5月17日,家住北京市海淀區的王先生髮現,上小學六年級的兒子小明,在短短的三天時間裡,向網絡直播平臺、遊戲平臺充值消費4萬多元。

小明今年13歲,是家裡的老大,他還有個2歲的妹妹。王先生是一名專車司機,妻子是一名普通員工,日子過得緊巴巴,並不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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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夫婦

王先生幾經周折,聯繫上直播平臺,並把小明手機的轉賬記錄、小明從他愛人手機裡轉賬的記錄全都截圖下來,同時給兒子錄了一段視頻,讓他親口講述了充值打賞的過程,並提交給直播平臺希望平臺退款。

但是王先生三次提交證明,三次被拒。

理由均為“無法證明是孩子消費”,這樣的結果令王先生既氣憤,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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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結果

2019年9月4日,王先生通過網絡向北京互聯網法院提起訴訟,一紙訴狀將直播平臺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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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聯網法院平臺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即將正式出臺分級管理勢在必行

孩子被主播們所謂的“個人魅力”吸引,狂刷父母的銀行卡,而家長們的維權之路也是充滿坎坷。

王先生能夠討回孩子打賞的錢款嗎?

2019年12月30日,北京互聯網法院通過線上方式正式開庭審理王先生訴直播平臺公司一案。在審判庭裡,法官通過網絡將原、被告召集在了一起。原被告雙方的爭議焦點,仍是打賞人身份的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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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聯網法院

在法官張博看來,往常審理這類案件時都存在著共同點,就是原告方的證據不夠充分。不可否認,手機號是媽媽的,很難證實使用者就是小明。

另一個讓原告被動的原因是合同條款的問題。儘管在平臺的“用戶服務協議”和“隱私政策”中寫有“如用戶是未成年人,請在監護人認可後進行消費”,但對於未成年人出現充值打賞的情況,並未給予說明,也沒有給出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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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服務協議 在實際操作中,很少有用戶會點開“用戶服務協議”和“隱私政策”,認真地閱讀相關條款。成年人都很少,更何況未成年人。但當消費者認可並簽訂用戶協議,意味著雙方已經達成了服務合同,該協議已經對消費者產生法律效力。

正因如此,像以往這類案件,導致原告在上訴過程中比較被動。經過法院一個多小時的審理,最終原、被告雙方同意調解,被告退還原告30%的打賞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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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現場

統計報告顯示,90%的中國兒童在日常生活中接觸互聯網,其中城市兒童觸網率幾近95%。我國年齡低於10歲的網民已超過1800萬,未成年人上網人群已經過億。

56%的兒童初次上網的年齡低於5歲,一些孩子對平板和電腦的使用技巧,甚至超過家長,是名副其實的“互聯網原住民”。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問題,已經成為了社會的焦點。

針對這樣的問題,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認為,保護未成年人網絡支付行為,應該分為事前、事中、事後三個階段。

事前,在網絡註冊環節,網絡平臺應對未成年人網絡支付進行醒目地風險提示,盡到告知的義務。其次是對於網絡支付事中、事後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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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

針對通過技術手段對未成年人參與網絡進行身份識別認證辦法,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徵求意見稿)》中已經明確:國家鼓勵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開發網絡遊戲產品年齡認證和識別系統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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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

2019年12月27日,在北京互聯網法院的會議室裡一場關於“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研討會正在舉行,來自多所高校的專家匯聚於此,會議進程中,針對“未成年人網絡支付”問題,展開了激烈討論。

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新寶看來,對於未成年人參與網絡直播,必須要有準入制度進行分級管理,一旦有大額充值或者數據上的波動比較大的時候,要有監控預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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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新寶

在北京互聯網法院院長張雯看來,家庭教育永遠是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第一道防線,監護人永遠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守護者和第一責任人,監護人不應推卸自己的監護責任,而是應與學校教育、與法律規範共同攜手構建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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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聯網法院院長張雯

半小時觀察:

未成年人保護關係到千萬家庭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當前國家已經加快推進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立法工作。日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了《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這一規定明確將政府、企業、社會、網民作為網絡生態的治理主體,各主體要各負其責,認真履行相關義務。該《規定》鼓勵行業組織開展網絡生態治理教育培訓和宣傳引導工作,大力推進行業自律,同時,國家網信辦在2019年統籌指導國內21家主要網絡視頻平臺上線了“青少年防沉迷系統”。

網絡產業的快速發展,讓互聯網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也給未成年人保護帶來了新挑戰,應對這一挑戰需要多管齊下、多措並舉,只有這樣才能形成一道立體防護網,讓未成年人在潔淨的網絡環境中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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