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發生交通事故對方主責,法院判決賠償,對方稱沒錢賠償,該怎麼辦?

嚴凱680


99隨便語:司法實踐當中的民事賠償,確實是老大難問題。

題目中說明的情況,在現實中很常見。

一起車禍發生了,法院依法判決,但判決書生效後,被告以沒有財產為由,拒絕履行,這種情況不僅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常有,其他類型案件中更多。

具體到交通事故賠償,鬧得沸沸揚揚的唐山黃淑芬肇事案,不就是這種情況嗎?

第一,剩餘20萬未得到履行的賠償款,屬於什麼性質?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經法院判決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賠償款,轉化為普通民事債務,與其他債務相比,只不過已經由法院判決,不存在爭議。

這種情況下的債務,與其他情況,比如說欠款,在法律上處於同一層次。

即:道賠事故確定的賠償款,相比其他生效債務,並沒有優先權。

第二,對方拒絕履行時,原告的救濟途徑。

當判決書生效後,原告只有兩種選擇,其一與被告協商,其二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1)當原告向法院申請執行,這起案件就進入了執行階段,在這一階段中,如同前文所述,原告的債權沒有優先權,假如被告還有其他債務,只能按比例清償。

比如說,被執行人尚未履行的賠償款20萬元,但經過法院調查,被告可執行財產,僅有10萬元,而且還有另外20萬元債務,那麼,原本最終僅能拿到5萬元的賠償。

(2)被執行人沒有可執行財產,或者可執行性財產清償完畢後,剩餘的債務,只能暫時中止執行,等到對方有可執行財產時,再繼續執行。

(3)什麼叫可執行財產?

現在的司法實踐中,法院執行庭立案後,首先調查被執行人的現金存款,房屋,汽車等,然後是股票,債券,公司股份等等,假如以上財產都沒有,則比較困難。

舉個例子,就說唐山黃淑芬案。

黃淑芬因抗拒執行,遭到司法拘留,並有可能被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送入監獄,這一切都有一個前提,因為她有財產而抗拒執行。

那麼,如果黃淑芬真的沒有可執行財產呢?

現行法律拿她並沒有好辦法!

沒有財產的,法院只能暫時中止執行,不可能因為對方還不出錢,就把對方判刑,更不可能以其他暴力手段,逼迫對方還錢。

第三,所謂的老賴,其實分為兩種。

第一種就是黃淑芬那樣的,自己明明有錢卻拒絕履行債務,這是真正意義上的老賴,應當遭到嚴厲處罰,最終被判處刑罰,也是應該的。

但還有第二種老賴,他們名義上是老賴,但實際上真的是由於沒有錢,無法履行債務。

這種情況下的老賴,我們必須客觀看待,不能一味去勉強。

有的人他真的是沒錢嘛,他拼了命也還不出錢,你能殺了他嗎?

當然不能。

這是一種現實的無奈,法律雖然要保護原告,但也不能不保護被告的基本權利,這是現代法律與古代法律的區別。

換作古代,縣太老爺不管被告是不是真的窮,還不起錢就是罪,就該被打,就該被髮配充軍等等。

但現在不是古代,對於真的還不起錢的被告,法院也只能允許他慢慢還。

結束語:誰也不願意自己碰上題目中那種事,但世界上有些事情很無奈,你碰上了,叫屈也無用,唯一能做的只能調整好心態。


99隨便


我06年被車撞的,那個人醉酒逆向行駛,我們家起訴他,在法庭肇事者母親直接撒潑打滾的,就是一分鐘不願意給,他們就說沒錢,要命有一條,法院調解也沒啥效果,我爸想著我當時也能正常走路了,也就不了了之了。結果現在十多年過去了,後遺症很嚴重,醫生說隨時都可能不能走路了,短則半年我就不能走路了,我的腳現在也就能走十分鐘的路。可是又能怎麼辦呢,人家當時就花了幾百塊錢把我打發了,我現在也沒有任何辦法。起訴時間也過了,只能自己承受了。肇事者還是個小學老師,我覺得這麼多年過去了,他壓根把我忘了吧,不知道他是怎麼教書育人的,有沒有給他學生講過做人還是還有責任心的,他有沒有臉講的出來。 他撞完我第二天之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他,我有時候真想也把他給撞殘了,可是我這樣卻是犯罪,所以又能怎麼樣呢


雲26119160


首先發生車禍,都是不幸的事情,願這種事情越來越少。根據你的描述,對方全責,判賠您五十萬。那麼他們現在一共可以拿出來三十萬,也就是說還有二十萬沒有到手。這時你要看一下你的判決書,判決什麼時間給你錢。在這個時間點前,你是沒有辦法前去討要的!過了這個時間點,你可以像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有商量的餘地,可以讓他慢慢賠償給您,如果真的就是不想賠償你了,那麼可以從他的財產裡面進行扣除,如果沒有現金存款,法院會強制拍賣他的固定資產,然後對你進行賠償,現在國家對老賴已經越來越重視了,不用太過擔心,做好該做的就行。



小今天的日常助理


彆著急,對方耍賴也有辦法可以治。

但我們首先要搞清楚情況。

第一,對方是否是因為真的沒錢無力承擔這筆賠償款?
第二,對方在有能力的情況下是否願意賠償?

針對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解決方式:

1.如果對方沒有賠償能力但願意接受賠償的事實,你可以跟對方協商,簽訂分期賠償協議,通過分期的方式慢慢補足賠償數額。

2.如果對方有能力卻不願意賠償的情況,我們俗稱為“老賴”(特別聲明:此處賴只是對某一類人的通俗表述)。

針對老賴的做法,我們可以採取這幾種方式進行處理:

01.向法院起訴,依法保全對方的財產。
02.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查封,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
03.法院會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生活出行方面都會受到很大制約。

在現實情況中,自己起訴要花費很長的時間和流程。我們可以考慮委託律師與對方溝通(下達警告)讓對方知道不履行賠償責任有多大的後果。律師的威懾力較大,且更清楚該如何說服對方。

在溝通不成的情況下再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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訟贏


無賴無處可逃

無賴的社會碰上無賴的人我們還是有辦法的,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不要擔心:

第一:對方不是自己說無力賠償就無力賠償,如果對方拒絕執行,有執行能力而不執行時,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法院判決是終生有效果的,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對方不執行會進入失信名單,做不了生意,不能用自己銀行卡,住不了星級賓館,坐不了高鐵,飛機等。

第三:對方不履行的情況只有一種,除非他這輩子打算在老家農村耕田一輩子。這樣確實你拿他沒辦法,你不可能打他,扣押他,不然你犯法了。

對您的建議,首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關注對方的經濟能力,一有能力,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再次,不要你自己採取強制手段,但是對對方的精神試壓還是要的。當對方感覺到掛著這個寸步難行案子,會想辦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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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決生效後指定履行義務屆滿後,應在二年內書面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執行立案後,一般會通過內部的全國執行案件管理系統查詢被執行人的名下銀行存款、房屋及車輛等財產。如有財產,執行局會依法及時查封。同時,執行局法官還會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及財產申報令,限期履行及申報財產。逾期不履行義務,或不申報財產、虛假申報的,法院可以予以罰款、拘留。執行局還會依法限制其高消費。

如果經系統查詢及傳統查詢,被執行人又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局可能會依法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法院在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的,可依職權恢復執行,或依申請人恢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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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朋友也是交通肇事中對方負全責,因對方沒錢而自己賠了十幾萬,最後不了了之。當然我朋友和你還不一樣,朋友只是一家三口受傷住院,而你是失去孩子。我認為就算有一分能力也要讓他付出應該付出的代價,那怕他真的拿不出剩下的20萬,就算用他的住房做抵押也要追究,因為沒有錢不是對方不履行法律責任的理由。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或者告訴他保險公司賠付的三十萬也不要了,就要他賠你孩子的命!


陪著蝸牛散步的小鱷魚


雖然沒學過法律知識,但是建議不能自己去要,這樣會使雙方的矛盾升級,而你會在悲傷的情況下容易衝動從而大打出手,最後錢沒要到還會使自己處於不利的境地。


如果對方認定說沒有錢耍無賴不賠償,首先要保持冷靜,通過其他途徑瞭解對方有無可抵押財產,再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希望這些能幫到你。


啟動資金二代


我覺得樓上的都沒說到點子上,作為無責一方,只要你買了保險(特別是商業險),那麼你要做的不是去和被告糾纏,而是拿著判決書去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求償,讓保險公司先賠付你應得的賠償,然後由保險公司去處理對方理賠的問題,追償這一塊他們保險公司絕對比你個人渠道多更專業,聽起來有點諷刺,但這是你投保之後被賦予的權利。並不是說去法院起訴不對,只是作為無責一方,能儘快拿到賠償才是核心訴求。


幸福守望者12


當判決書生效(過了15天的上訴期)後,可通過如下兩點讓對方履行義務:

第一,可雙方協商;第二,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假如協商不成,則由原告向法院申請執行——千萬要記住,一定要在判決書生效後一年內申請執行!在執行階段中,假如被告還有其他債務,你沒有優先獲得賠償的權力,只能按比例獲得賠償。剩餘的債務,法院會暫時中止執行,等到被告有可執行財產的時候(比如銀行帳戶上的現金存款,或者房屋,汽車等等),再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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